麟之趾(8)(2 / 2)

漢貴女 三春景 10035 字 3個月前

原本的曆史上,再過不少年,漢靈帝時,還有人送蒲桃酒做禮物,弄到了‘刺史’這樣的官職呢!

陳嫣正要合上商品名錄,忽然見上麵寫著紅寶石一箱,又重新看了起來:“這次寶石成色如何?”

寶石無論在何時何地都是很值錢的,供不應求是常態。但是,在這個全世界還相對孤立的時代,個彆地區寶石很多,以至於價格相對低廉,這是有的。陳嫣的船隊剛剛深入南洋時就見過不少還未開化的野人部落,這些部落駐紮在碎玉一樣的島嶼上,什麼都缺,但天然的寶石卻多而上乘。

船隊用很普通的商品,比如絲綢布匹,就能換到...這在已知的文明世界,簡直是不敢想象的。

現在,海上貿易做的更大、更有規劃了,海外來的各種絢麗寶石自然多,這些寶石被販賣到大漢各地,成為富貴人家女兒的妝奩珍寶。

而陳嫣這邊,不隻是有自己的渠道來貨,甚至會在一些相對講規矩的地方開寶石礦。不同於後世,這個時候開的寶石礦,都是開采容易,而且質量上乘的...這種寶石礦,隻要有門路、有眼光,現在並不難搞。

對於後世珠寶行業的人來說,這恐怕是夢裡都不敢想的美好時代。

這些寶石,每年也會送一些給陳嫣,而送到陳嫣這裡的,必然都是最好的...在外麵,有錢都不一定能夠買到!

“稟翁主,船上的大人說了,今歲的紅寶不算好,翁主看著玩兒也就是了。倒是綠寶,從南邊而來,開礦之處說是在什麼什麼...奴婢也記不清,隻說是靠近南越,個頭大、顏色好,過去是沒有的,能給翁主妝奩添色。”

奉上商品目錄的人殷勤地讓人抱來裝寶石的箱子。

首先開的就是紅寶石,說是箱子,其實是小箱,並不會比匣子大多少。一箱紅寶石,總共有四層,越往下越是質量高。但是打開之後看到的第一層已經是流光溢彩,一顆顆紅寶石,就像是一顆顆色澤鮮豔的糖果。

隻是好是好,在陳嫣的首飾裡已經有太多了。她又不缺首飾,自然沒有必要再用這些。於是揮揮手,直接讓人開到最後一層——最後一層隻有五塊寶石,但個個都是個頭和大小十分驚人的。

“倒還過得去。”陳嫣想了想,道:“大姐愛紅色,取出兩塊這紅寶來,到時送去長安罷!”

“這...翁主,難道不必製成什麼首飾再送去?”下麵的人小心翼翼問道。

“不必了,這樣大姐想用來做什麼就能做什麼。”陳嫣說著擺擺手:“再看看綠寶罷!”

於是一箱子綠寶石被送了上來,確實如之前那人所說,這次的綠寶石品質格外出眾!就算是陳嫣,看著也覺得開了眼界,心中計劃著各種用處。

想著,陳嫣看到了郭淩,道:“有玉石嗎?極品的白玉或碧玉...”

“有!玉石自然是有的!大多來自南越,說來也是古怪,咱們漢人雖然愛玉,有好玉石之處卻不多。海外之地,不少人隻當這是石頭,卻是隨處可見的...”這人似乎還有一些話癆。

陳嫣也笑著聽他閒話,等到玉石送來,挑中了一塊溫潤如凝脂,無一絲雜色的白玉:“這個便不錯——少儀,我送你一方小章罷。”

當時的郭淩並未放在心上,但過了幾日,他就收到了‘禮物’,一方陳嫣親自雕刻的玉章——郭淩知道,陳嫣的字非常受推崇,是此時的名士都說好的。這倒不是郭淩很關注學術界,而是因為這件事和陳嫣有關。

這就像是一家公司,大老板的一些事情肯定是中高層管理人員比較清楚的。人家是書法愛好者,甚至拿過全國級的獎項,這種事自然會成為公司傳說的一部分,廣為流傳。

字刻的很簡單,就是‘少儀’兩字,但印在白紙上又確實好看。郭淩得承認,他自己的字相比之下可以說是拿不出手了。

很快,這枚玉章就變成郭淩最常用的簽字章了...這個時候還不像後來,留個字什麼的都會蓋章,自己收藏的書畫也要蓋章。這個時候章子還相對鄭重,除了皇帝大臣外,很少有使用印章的。

陳嫣卻沒有這方麵的意識,自己批文件的時候,常常蓋章了事。上行下效,下麵也用章的人自然就多了起來。

“翁主怎麼想到送在下玉章了?”郭淩在向陳嫣彙報工作情況的時候問起了這件事,現在送玉,一般都是玉佩、玉冠之類吧...

陳嫣此時正站在長案前練字,手腕懸著道:“送彆的倒不好,且這個你也用得上...再者說了,你平常用玉佩?”

這個時候的玉常常寄托了很多寓意,不能亂送的!一個不小心,可能就有示愛或者彆的含義。雖然當事人清楚是怎麼回事,但總覺得有點奇怪。玉章就不同了,大概是之前沒什麼人把這個當禮物,所以各種含義也就沒有被挖掘出來。

而且陳嫣說的也沒錯,郭淩並不佩戴玉佩...準確的說,他就很少佩戴各種具有裝飾性的東西。即使今時不同往日,他早就有能力消費那些某種意義上代表社會地位的東西了。

郭淩確實用不慣那些,而陳嫣能夠注意到這一點,讓他有一種很意外的感覺,然後隨之而來的就是莫名的高興...恐怕沒有人會在自己受到彆人重視的時候覺得不開心吧。

陳嫣一筆一劃地練字,而筆下的內容則是一部《春秋》,這是她最近一個月的功課,一部《春秋》即將寫完。

對於陳嫣來說,繁複學了不知道多少遍的《春秋》自然是早就倒背如流了的。郭淩就在一旁看著,直到陳嫣落下最後一個字。

陳嫣上下看看,點了點頭,讓人將之前寫的一起拿來,果然是厚厚一遝:“就是這些了,待會兒便燒掉吧。”

“燒掉?”郭淩十分意外。在他看來,陳嫣這些習作絕對是優秀的!實際上,過去白紙和印刷術沒有出來之前,抄書是一個很成風潮的事情(有了白紙和印刷術,抄書一樣很流行,用白紙抄書還把事情變得簡單了很多呢)。郭淩實在想不通,陳嫣為什麼要燒掉剛剛完筆的《春秋》。

就算是自己早就有這部書了,也可以留下來收藏,或者送人啊。

“燒掉...寫的不好,不過是用來平心靜氣的,看來也是平平無奇。”這是陳嫣的真心話。她默寫《春秋》,並不算很入狀態,外行看著或許還不錯,但她自己知道,精氣神都少!

這種成品,對於她來說和印刷品、彆人抄寫的,並沒有什麼差彆,既然如此,也就不必留了。

“若是翁主打算燒了,不如賜予在下吧!”郭淩稍微遲疑了一下,見婢女真的要拿這些燒掉,這才出口。

“在下一直自覺筆跡拙劣,不堪入目。若是有翁主筆跡對照練習,就再好不過了。”

郭淩的字跡麼...確實不算好看,這也和他的經曆有關。從小就沒怎麼上學,讀寫這件事隻能說是學會了,但點亮類似書法這種技能,那隻能說真的做不到啊!

其實這個時候也沒有真正成熟的書法,就算是正經的學者,最多也就是有一個把字寫的好看的意識。至於寫字的很多**、規矩,那要再過許多年才能出來呢!所以說,不少正經讀書人的字跡也就是熟練、工整。

正經讀書人尚且如此,郭淩這樣速成班出來的學生實不能強求。

反正平常工作生活使用是足夠的,這樣就罷了。

不過現在人家求上進,想要練字,這總歸是好事,陳嫣作為人上司,肯定是鼓勵為主。便道:“既然如此,你拿去便是——隻是這字不好,不然我再寫一篇好的與你罷!”

這種平庸習作給人做帖子,陳嫣還是覺得有點心虛的。

郭淩接過那一遝‘習作’,微微搖了搖頭:“翁主不必費心了,這便極好...於在下這般學生來看,也看不出神妙,這一篇或者彆的,都一樣是好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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