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鹿鳴(6)(2 / 2)

漢貴女 三春景 8246 字 3個月前

這其中也有一個補丁,那就是工程真的有什麼問題,該怎樣就是怎樣,對商賈哪怕是抄家殺頭都是可以的。這件事要換成是朝廷來做,質量上有問題能這樣處理嗎?那必然是不能啊!

“商賈不堪大任...”對於這個,就有人有反對意見了。這句話裡頭真心還是假意,大概是一半一半吧。這些人既覺得商賈真的不堪大用,根本承擔不起這樣的工程,另外也是覺得這樣做就不能分潤了,豈不可惜?

做工程是要花錢的,經手的人哪怕不做過分的貪腐,也能賺的盆滿缽滿。這就像是銀行家,他們也沒有貪腐,但就是靠著銀行裡流動的錢發了財!如果按照如今朝廷的‘潛規則’撈點兒,因為這樣的大工程暴富也沒什麼稀奇的。

這個時候招標包出去,縱使能夠在招標的時候和驗收的時候賺點兒好處費,那也絕不能和朝廷做這個工程相比。

“有什麼不堪大任的?”陳嫣笑著道:“我已經打聽過了,這些商賈做出的保證來看,值得一試!”

反對意見的人卻有些輕視,不平道:“商賈的保證如何能信?再者說了,商賈能做保證,朝廷各衙署也能做!”

聽到這裡,陳嫣卻是似笑非笑地掃了一眼眾人:“是嗎?這可和我知道的不同!商賈做了保證,必然是要做到的。做不到的話,就得用自己的錢,甚至自己的命去填這個窟窿!換成是朝廷衙署,那該如何?就算最後未做到,也是輕輕放過...”

陳嫣沒有直說自己的意見,但這和直說又有什麼區彆呢。

劉徹高坐主位,對於下麵的議論本來是不置一詞,保持一個公正態度的,但聽到這裡,也一時沒有忍住,笑了。

不同於朝廷諸衙署對陳嫣,在這個問題上是有對抗性的,劉徹這個時候卻是站了陳嫣這邊。他也承認陳嫣說的有道理,這種事交給商賈來做,做不好了了打殺罰都可以,但如果是衙署沒有做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朝中有的是說話的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都是可以想見的後果。

說實話,站在劉徹的位置,他本人和下麵的臣子關係也是很微妙的。一方麵他需要這些人來辦事,另一方麵又相當防備他們,時時刻刻都覺得這些人是朝廷的蛀蟲,會挖朝廷的牆角,挖自己的牆角...

眾人就是再有心和陳嫣爭個一二,聽到劉徹這一聲笑也爭不下去了!陳嫣這一說等於是把大家的底褲給掀了!她說的這個道理,大家不是不知,隻是無人能說的這麼清楚,也無人敢說!

這說出來是犯忌諱,會得罪朝廷上上下下的!

真要是說了,那就是要往孤臣直臣的路子上走...而眾所周知,這條路看著不錯,最後的結果卻大都不好。

而陳嫣不同,她本來就不是要在官場上混的人,事實上她會在劉徹身邊幫忙多久也不一定。到了她該退場的時候她自然會退場...說的直接一些,平常大家約定俗成的那些潛規則,對於陳嫣來說都是無效的。

她有錢,不需要從官場上撈錢。權勢什麼的,更是她無疑沾染的。至於官場前途什麼的,她壓根兒就不是官員,談這個就十分沒意思了...總的來說,無欲則剛吧。她對官場,對其他人,甚至對劉徹都無所求,自然而然的,一些對大家都有用的規則對她就無用了。

陳嫣自己一個就讓眾人頂不住了,更何況劉徹這一聲笑,等於是提醒了大家一件事——這位不夜翁主有著最大的靠山!她的背後是天子,所作所為得到天子支持是輕而易舉!

這種情況下還能說什麼呢?

最終大家也隻能說,如此時靡費錢財雲雲...商人重利,沒有賺頭的事情能做?所以交給商人肯定比交給朝廷花的錢多!

陳嫣卻不這樣覺得,相當不留麵子道:“果真如此?不見得罷!所謂招標,本就是要選開價合適的,如此最終所費也能一開始就知道。若是換成朝廷來做此事,最後花費多少我是不知,隻是想來不會比商賈花費更少了。”

招標書上寫明了多少就是多少,即使是後世也有契約精神。在這個時代就更彆提了,皇權至上,政府和商人簽合同,裡麵很多條款都可以傾向朝廷,保證朝廷的利益...這在後世甚至可以說是霸王條款,但在這個時代大家都不當回事。

甚至商人本身也這麼覺得!

再糟糕的規則也比沒有規則強!相比起不講道理、規則朝令夕改,這樣確定一些規則,彼此遵守到底,對於這個時候的商賈來說已經是很難想象的好事了!

所以最初的開價就是最後的花費,超支了也隻能商賈自己想辦法。換成是朝廷來做這事,或許一開始真的能開出比商賈更低的價格,但那開價就是狗屁,根本不能信的!

就像後世創始人拉投資人入夥的套路,後麵如果不想前麵的投資打水漂就得接著投錢......

再者說了,陳嫣真覺得找商賈來招標事情會省錢很多!就算整個工程中朝廷並不貪錢,朝廷的辦事效率也很難和商賈相比。這並不是說商賈就比朝廷先進了,隻能說商賈和朝廷本來就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組織模式,適應的情況也截然不同。

在重修長安的工程中,陳嫣看中了商賈的組織效率、看中了他們小而靈活的特點。

“且用商賈的話,就不用朝廷花錢了...”陳嫣最後拋出了殺手鐧。

按照她的計劃,重修長安是能賺錢的,但是想要賺錢就得先投入本金,一開始重修長安的資金就是。但如果工程是由商賈承包的,那又是另一回事了!除了一開始一筆初始定金,其他的需要完成工程後再付。

也就是說,這筆工程款預先由商賈墊付...這當然對商賈不利,但招標書就是這麼規定的,要麼彆來競標,不然就是認可這一點了。雖說朝廷做工程也少不了拖後支付各個款項,根本做不到□□之類(應該說任何大型的買賣都做不到這一點),但做到對中標商賈那樣全部押後款項,這是絕對做不到的!

而等到最後要支付尾款的時候,陳嫣已經提前把房子鋪子用賣期房的方式賣出去了!如此手中自然有錢!

用這個辦法,朝廷撬動這樣的大工程竟然之需一點點定金!中間根本不需要任何成本——不管其他人是怎麼想的,至少劉徹非常欣賞這個主意!大概是這兩年花錢花傷了,他對於錢財的算計比起少時不知道用心多少!這樣既能做事,又不用花錢的搞法特彆對他的胃口!

或者說,這樣的搞法,誰不喜歡呢?

也就是那些朝臣,利益所在,無法公正地看待這一點而已。

一旁離劉徹最近的便是韓讓了,這個宦官首領注意到了天子的神色。表麵上天子還在聽眾人吵吵嚷嚷,實則注意力隻在一人身上而已。熟悉天子的韓讓已然清楚,其他人的爭執根本沒有分毫意義。

明明天子已經決心支持不夜翁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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