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第85章(1 / 2)

獅子聯萌 向家小十 6415 字 4個月前

第85章草原上最時尚的動物

說起狒狒……

得先提一下野牛獅群領地上的另一個名人, 不,名豹。

不是獵豹, 是花豹。

沒錯,就是總請獅子們吃飯的那一頭。

(花豹:……-_-#!)

這頭花豹的名字叫萊伯。

雖然他日常請獅子們吃飯, 導致食物的消耗量較大。但比起獵豹媽媽謝麗爾吃了上頓沒下頓,不得不帶著孩子一起忍饑挨餓的貧民生活來說,萊伯的生活還是可以稱得上富裕。

而且, 在這片領地上, 除了顯眼的獅子們外, 獨居花豹萊伯作為同樣的大型猛獸(獵豹媽媽不算,她大概是混進來的), 在動物中的知名度一直也很高。

他很有自身的特色。

和獅子們的土帥、獵豹自帶淚紋賣慘不一樣, 萊伯作為一頭花豹,時髦值是絕對處於頂尖的!正所謂,遍體花繡,金絲織錦緞又鋪著龍晶點點,整體狂野又張揚, 數遍整個大草原, 誰都沒他標新立異又潮又酷。

遺憾的是,草原動物大多不太懂得欣賞豹紋之美。

雖然安德烈的鬃毛也是黑色,但起碼黑的都在一起, 可以讓大家接受。

可花豹身上那一點一點, 是怎麼回事?

所以, 提米有一次碰見萊伯趴在樹上休息, 一時就沒忍住好奇,仰起頭,挺客氣地問了一句:“你媽是黃色,你爸是黑色,還是你爸是黑色,你媽是黃色?”

事實上,絕對大多數動物都是和提米一個看法:花豹應該是黃花豹和黑花豹生孩子的時候,顏色沒調好。

比如,可能本來想乾脆默認成黃色,但黑色的那個不甘心,突發奇想,急忙給來了個補色,可時間有限,不能精雕細琢,隻能加個點點點黑了。

你特麼才是生的時候,顏色沒調好!

你特麼才需要補色!

花豹萊伯每每聽到這種誹謗的言論,胸口都梗了一口老血。

他無數次在心裡暗罵:老子這是豹紋!豹紋!土獅子,少見多怪!孤陋寡聞!井底之獅!

但表麵上,還是要維持自己豹冷的設定……

於是,萊伯通常是冷笑一聲,話都不想多說,舒展四肢,從樹枝上站起,縱身一躍,就輕盈地消失了樹林中。

這事一度讓提米很生氣。

他好聲好氣地去交流,結果被豹裝了個逼:“獅不去欺負豹,就已經是便宜你了,你居然還態度那麼差,一頭花豹也要上天嗎?你不知道現在野牛獅群地盤的主人是我提米嗎?!”

當天,他就霸道地帶著一群獅子跑去花豹家,愉悅地拿(偷)食物了。

站在樹枝間的花豹,遙遙地看著那一群混賬獅子,默默地忍了。

但不管怎麼說,在獅子們的長期搶劫下,萊伯的日常生活始終都還能過得有滋有味,絕對和他強悍的個人能力脫不了關係。

雖然偶爾會被無恥的獅子偷走食物,或者豹失前爪,被一群野牛追著跑。

但花豹捕獵能力一直非常強,這一點和被鬣狗欺負到喵喵叫的草原最弱肉食動物獵豹絕不在一個檔次。

萊伯憑借發達的感官,高超的爬樹技能,還有一躍六米高、十二米遠的超強跳躍力,從來不缺食物的。

並且,他還能把吃剩的獵物叼上樹,放到樹上藏起來,留著下頓吃。

很多大型肉食動物都不會爬樹。

所以,隻要不被無恥獅子發現、偷走,第二天宅家裡不出門,照樣有吃的。

花豹既然有這樣的高超本領,在野牛獅群領地上,自然也就出了名。

動物們之間有了這樣一句傳言:花豹夜間百裡走,狒狒野兔不離口。

其中,夜間百裡走,是說他是夜行動物,總喜歡在晚上捕獵;

至於狒狒野兔,是在說他的食譜。

這種動物間的傳言,一般是有些真,有些假,不能全信。

但生活在野牛獅群領地的萊伯,為了避免和獅群出現衝突,卻還是有意識地選擇了獅子們不怎麼抓,也抓不到的另一種動物。那就是同他一樣生活在樹上,甚至還是鄰居的狒狒。

獅子一般不怎麼願意招惹狒狒的。

因為狒狒一遇到危險就會上樹,並且,他們報複心強,發現敵獅上不了樹後,還會囂張地站在樹上拿什麼樹杈子、硬果子、甚至石頭往下砸,獅子每每遇到這種情況都隻能在樹下憤怒咆哮,卻拿狒狒們沒辦法,這時候,就會有點兒進退兩難。放棄,不甘心;不放棄,又沒辦法上樹……

雖然獅子們會爬樹,可隨著年齡的逐漸增長,成年獅子的身體早就已經不適合爬樹了。

尤其是成年雄獅,他們巨大的體型和重量,很難說有什麼樹枝能支撐得住(不過,有時候為了一口吃的——花豹藏在樹上的食物,他們還是會艱難地順著粗樹乾爬上去的,過程必須小心翼翼,而且還稍顯笨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