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完了,上當了……(1 / 2)

吃飽喝足,第二次攀爬。

這一次,張庸看清楚了。這兩人,確實是高手。

完全就是蜘蛛人啊!

單純是用手指和腳趾,就能勾住牆壁上的細縫。或者是非常微小的凸起。

坦白說,張庸做不到。再練十年也沒戲。

都是人才啊!

難怪處座會讓他到監獄來挑人。監獄裡麵的確個個都是人才。

“行了。”

三次攀爬過後,張庸揮揮手。

事實已經證明。都是牛人。可以提出來。但是有個條件。

揮揮手。讓其他人退開一點。

“現在,你們自己說,我怎麼才能相信你。”張庸直白的說道。

放他們出去。沒問題。但是跑了怎麼辦?

都這麼牛。他肯定追不上。

所以,必須有個先決條件,就是能控製他們。

怎麼控製?

張庸不懂。

於是讓他們自己說。

忽然覺得喉嚨一緊。被卓雲桂給按住了。

對方動作好快。

張庸毫無反應。

“聒噪!我殺了你!”卓雲桂冷聲說道。

周圍一片寂靜。

沒有人動作。仿佛沒看到。

有人還故意轉身。

卓雲桂就發現自己的劫持白忙活了。

彆人根本不在乎。

或者說早就料到。

想要鬆手。不甘心。但是不鬆手。又有點尷尬。

最終是張庸自己伸手,將對方的手拿開。

真是的。

這個時候劫持。

有毛病。

還沒出監獄呢!

而且是在毫無遮攔的空曠地帶。

射擊角度那麼多。隨時都可以將你打的千瘡百孔。死無全屍。

腦子不好使……

張庸揉了揉脖子,“你都爬三回了,不累嗎?”

“我可以殺了你。”卓雲桂冷冷的回應。但是語氣明顯沒什麼力度。連自己都覺得沒有什麼威脅。

如果要殺的話,早就殺了。

多說一句話,都是在示弱。

“殺了我,你有什麼好處?”張庸根本不怕對方殺自己。

殺了自己,對方也就死了。

其他人一頓亂槍,直接將他打成馬蜂窩。

想死的人,會來回爬三次城牆?這滿滿的求生欲,舍得去死?扯呢!

除了擔心對方逃跑。其他完全不擔心。

“說正事。”張庸招招手,讓他靠過來一點,“你自己說,我怎麼才能相信你不會逃跑。說得我相信,我現在就帶你出去。”

轉頭看著沉默寡言的黃尚,“你也一樣。自己說。然後我帶你走。”

“李雲雁是我女兒。”黃尚沉聲說道。

“哪個李雲雁?”張庸表示沒聽說過。

“宣城那邊,九雁山的女當家。”

“女土匪?”

“是。”

“行。我相信你。簽字畫押。我帶你監外就醫。”

張庸點點頭。

有親人就好。

親人就是最大的軟肋。古今中外,莫非如此。

手段很卑劣。但是往往很有效。

除非是遭受到極其可怕的遭遇,否則,沒有誰會輕易的拋妻棄子。人渣除外。

趙典純安排手續。

所謂的提人。當然不是無罪釋放。

那是要走程序的。再黑也黑不到那樣。隻有保釋、假釋、監外就醫可以操作。

現在張庸走的,就是監外就醫的程序。

反正人到了外麵,是不是就醫,隻有鬼知道。沒有人會過問。

複興社、侍從室來提的人,你問那麼多想乾嘛?

監外就醫也沒有期限。最後報一個人死了。然後換一個新的身份。等於是一個新的人。這年頭又沒有dna檢驗。

複興社通過警察署,辦理一批新的身份。隨便套用上去。毫無破綻。

“按手印。”

很快,黃尚的手續就辦完了。

從現在開始,他就可以自由的離開監獄了。當然,是複興社帶著。

“走了。”

張庸懶得看卓雲桂。

想要活命,就得拿出自己的軟肋來。

就是這麼粗暴。

就是這麼直接。

否則,你就繼續在監獄裡麵呆著。

“你等等。”

“有話就說。”

“我要單獨和你說。”

“劫持我沒用的。”

“這是我的秘密。我隻能告訴你一個人。”

“行。”

張庸揮揮手。

其他人於是退開。然後讓卓雲桂過來。

切,搞的神秘兮兮的。欺師滅祖的貨。

想要告訴我,你是冤枉的?

其實你沒有欺師滅祖?嗬嗬。我信你個鬼。

“你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