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李冕(2 / 2)

不管陳幺是怎麼想的,她是有些惡寒的:“陳幺?”

李冕的那根冰棍三口就沒了,陳幺還在一點點舔,沒人要的人總要小心翼翼一些,遇到好吃的,是不肯一次吃完的。

吃完就沒了。

下次就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了。

他聲音其實挺好聽:“學姐。”

叫學姐?

倒也沒錯。

李鹿來回看了幾眼,她準備撿的人被她弟撿了——家裡肯定是不缺這一口飯的,她就是有點擔心:“你和小冕認識?”

她得確定一下,“你知道小冕是個怎樣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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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冕是個怎樣的人?

這個問題陳幺需要一生去回答。

每個階段的李冕都是不一樣的,陳幺大學學的金融,但他其實不喜歡金融,跟很多高考生一樣,沒人指導,也沒那個接觸的條件。

很多人報專業都是盲報。

他真的不喜歡和人接觸……也不是不喜歡和人接觸,隻是他這樣的性格,和人交流很容易有負擔。

他剛到李冕家的時候,李冕讀初三,但他這個人年紀不大,倒是挺正經的,他帶他去見了他的父母……李冕就說他是家教老師。

陳幺這樣高文憑,性格也好的人,李家父母還是挺喜歡的,尤其是在陳幺的輔導下,李冕的成績突飛猛進的時候。

他們對陳幺很友善,逢年過節就會給紅包。

從他們遇到的那個夏天,他過年就是在李冕家過的。

李冕的爸媽會給他包很厚的紅包,送新年禮物都會送他一份,他們總說他太慣著李冕了。

有嗎?

李冕感冒了,重感冒,哼唧著要吃黃桃罐頭,還要躺他懷裡。陳幺覺得那樣有點不太文雅,但李冕很會撒嬌,不知道男生可不可以用這個詞——就很甜妹。

陳幺被膩歪地沒辦法,拿起阿姨開了的罐頭喂了李冕一下,其實就一下,李冕總是很懂事,吃了一口就自己爬了起來。

頂著燒到39攝氏度的腦袋說要自己吃。

陳幺有點擔心李冕打碎了碗,那年李冕十七,他燒得臉都紅了,可能真的是燒糊塗了,他抓著他的手腕親了下,還嘟囔:“累著你怎麼辦。”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還記得,反正就是記得,這個一直比同齡人成熟很多的男生說話都黏糊糊的,白色羽絨服裹著他已經發育到180的身體,濃密的黑發,漆黑的睫毛。

潮紅的臉還是很野性。

他就是長得不太好招惹,但其實很愛笑。

虎牙,酒窩,頂著頭淩亂的頭發蹭他。

親手腕算親嗎?

陳幺彼時在讀研二,他轉了專業,從金融轉到了森林培育係這個大係,讀得有些辛苦,每天被冗長的論文折磨,他反應有些遲鈍。

等他意識到李冕真的用嘴唇碰了下他的手腕後,李冕趴他懷裡已經睡著了。

發著燒還要去接他,又吹了點風,毫無意外地加劇了。

陳幺的圈子小,也沒人跟他提男男這事,他一直覺得隻有男女有接觸才能算親,這就是個意外,他是想這麼定性的。

但平靜的心湖被投入了個小石子,漣漪一陣一陣的。

陳幺就是再愚鈍也不至於不會上網。

男男、BL。

他看得神情恍惚,還有些難以啟齒的……羞恥,他不知道李冕是怎麼想的,他是把李冕當弟弟看的,被弟弟親了下,就要來搜這種東西,還看到麵紅耳赤的,他確實有些羞恥。

李冕的體格還是好,高燒一夜就退了,第二天醒了就跟個沒事人一樣。李大寶在桌下亂轉,尾巴亂搖,也沒到它發情的季節,還是看見什麼都想日一日。

他在桌下踹了它一腳,警惕它離陳幺遠點。

李鹿在泡咖啡,李冕對陳幺那點小心思也就瞞一下陳幺和她爸媽:“小冕怎麼欺負我們弟弟呢。”

李家其實就他們倆姐弟,但他們爸媽養了隻泰迪起名叫李大寶,還非讓他們認李大寶當弟弟。

李冕塞了口麵包在嘴裡:“姐,咱弟亂發情你不管啊。”

李大寶就是不允許李家還有沒被它玷汙過的東西,哪怕是蹭蹭也得做個標記,哪怕是來李家送貨的都被李大寶蹭過。

也不一定就是日,就是蹭一下腦袋也算標記氣味。

李鹿是看熱鬨的不嫌大:“大寶聞聞陳幺又怎麼了,我害怕兄弟鬩牆?”

李冕不屑的冷哼聲陰森:“就它。”

要三十了,李家沒留傭人,二老一早就出去了,留下的仨就吃得麵包刷果醬,陳幺喜歡吃甜的,但不喜歡吃太甜的。

草莓醬刷厚了。

可能是跟李冕待習慣了,被慣壞了,他第一時間不是選擇自己接著吃,而是看了眼李冕。

不知道有沒有人覺得,不喜歡得吃的東西被彆人吃掉也是一種幸福。

李冕這個年紀的男生還在長身體,要是不挑嘴,簡直就是個垃圾處理器一樣,他湊過去:“給我吃。”

作為李家的大少爺,他其實是挺挑剔的,但這是陳幺,陳幺放個屁,他都能覥著臉說是香的,他咬過陳幺手裡的麵包,又極快刷了一張新的麵包,“哥,你吃這個。”

陳幺還想著昨晚的事,他其實還在想什麼叫兄弟鬩牆,就愣了下,李冕已經把新的麵包就遞過來了。

不知為何,他從這些早已習慣的事又擠出兩分局促:“謝謝。”

他聲音很輕,“……小冕。”

李冕不記得他昨晚乾了什麼了,吸取上輩子的教訓……也不是教訓,他就是想給陳幺一個好的戀愛體驗,準備等自己成年再追陳幺。

他是重生的,確實是不小了,但彆人會怎麼看?

一個成熟的男人是不會讓戀人為這種事被人指責的。雖然他混的圈子都沒什麼道德可言,陳幺可是要紮根學術圈的人:“怎麼了?”

李冕刷的草莓醬又薄又勻,陳幺低下頭:“沒什麼。”

*

*

是不是真的沒什麼,隻有陳幺自己心裡清楚。說實話,他並不懂什麼是愛情,他所受到的教育,長久以來的習慣就是一直覺得男女戀愛結婚才是正常的,才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

他倒不歧視男男,就是一時之間知道有些驚詫,比如大拇指和小拇指一樣長。

讀研還挺忙的。

陳幺沒把李冕當外人,但也沒辦法完全再把李冕當弟弟看了,這個弟弟馬上就要比他還高了,這個弟弟真的長得很帥,每次李冕來找他,都會有學長學姐學弟學妹明裡暗裡地問李冕談沒談。

還有,這個弟弟真的脾氣很好,很會照顧人。

他研究生畢業的那年,李冕高中跳級已經讀到大二了,也剛好十八了。

培育出了新種,博導高興,請他們吃飯。陳幺是不喝酒的,但那天導師高興,係裡高興,院裡高興,他們拿出了特釀的青梅酒兌著白酒喝了起來。

喝是喝高興了,就是他們好像都忘了青梅酒是冰鎮過的,喝的時候不覺得,吃完飯醉倒了一大片。

又是畢業季,正值酷暑。

李冕掐著點到的,他很高,一張少年氣的臉龐有些野,濃眉似劍,白色的運動服挺拔又英俊,帥得特彆引人注目。

陳幺還好,他很克製,就喝了幾杯,說醉了也不至於,但兌的冰鎮過的白酒,還真的有點昏沉。院士釀的酒真的唇齒留香,淡淡的青梅的酸甜一直揮而不去,他是遲鈍,但不至於那麼遲鈍。

是個男的,他認識,一個挺清秀的學弟,他拿著手機去找李冕,李冕也就裝起來才像個人,他雙手插兜,還是那張臉,但就是有點畜生的氣息:“你誰?”

他聲音很淡,又很輕,但就是給人的感覺很沉重,“天熱,彆煩我。”

陳幺在原地站了下,像是在思考……他其實什麼都沒想,他就是走得有點慢:“李冕。”

李冕是開了車來的,陳幺他們前幾個月太趕了,住校比較方便,他來接陳幺回去,他鼻尖很靈,手臂很有力,手掌也是沉穩的:“喝酒了?”

陳幺沒說話,隻是眨了下眼睛。

生活從李冕找到他那天,好像就一切都不一樣了,他還記得李冕那天穿的什麼,跟今天差不多的運動衣,但是跑了一身汗。

三年了,一晃就過了:“李冕。”

李冕現在才聽清陳幺喊他什麼,陳幺不算矮,但比李冕矮一些,他看著陳幺稍稍踮起腳。

陳幺用唇瓣在李冕嘴唇上沾了下:“我好像喜歡你。”

軟軟的一個吻。

又很輕。

像是被風吹來一樣的,連著他的骨子,哪裡都是飄飄然的,他爭了一輩子,搶了一輩子,折磨了他們一輩子。李冕是想笑的,但他不是很爭氣。

他年齡其實不大,經曆的又實在是太痛了:“哥。”他說,“我等好久了。”

下雨了。

不是雨,是淚,溫熱的,有些鹹。

陳幺被酒精麻木的神情都滾燙起來了,他睫毛往上掀了點,露出半邊的瞳仁,剛想說話,又被人熱烈地吻了回來。

李冕一向對他很熱情,這方麵尤甚。

陳幺覺得李冕還小,但不是,他的胸膛寬闊炙熱,手臂都會箍得人生疼,他親的有些莽撞,有些磕碰,親了後又舔。

不止身體,連呼吸都是酥麻的。

夏天的衣服是有些薄的,起皺會很明顯,李冕扶著陳幺的腰:“哥。”

“還能走嗎?”

大部隊就要出來了。

他是不會不好意思的,還會想炫耀,但陳幺臉皮會很薄。

蟬鳴連成盛夏,喧囂了他的一生。

綠葉團成蔭,縫隙的漏鬥似的光隨著風跳跳又躍躍,他們都還年輕的臉龐上光斑細碎,是幸福在閃動。

陳幺捧起李冕的臉,又輕輕地吻了下:“不是好像。”

“我喜歡你。”

“或者說。”

“——是愛呢。”

心跳飆到一百八,李冕的上輩子或許不是很長,但他確確實實等了一輩子,這次好了,他撐起胳膊,低著頭,年輕的眉目,寬闊的肩:“哥。”

“養隻貓吧。”

“撿個也行,我們一起把它養大,然後慢慢變老。你是不是喜歡吊椅,我們在陽台上放一個,沒事可以睡午覺。”

“哥……這次,我們好好過。”

*

*

好好過了。

養了貓,放了吊椅,種了綠蘿,就是貓喜歡啃綠蘿,還老是搶吊椅。

雖然它不是個好貓貓,但他們很愛它。

就像他也不是很好,但李冕很愛他。

——所以說李冕到底是個怎樣的人呢?

好人,壞人?

都是,又都不是。

他是陳幺的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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