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章 百媚(1 / 2)

她千嬌百媚 慕吱 13249 字 3個月前

第52章

因為那根糖葫蘆,畫水也從樓上下來了。

她個子小小的,被沈放抱在懷裡,乖巧地叫人:“二哥,朝夕姐。”

之前在鐘念的婚禮上,朝夕和她見過麵,也知道她是學醫的,也在市立第一醫院上班,隻不過是另一個科室,兩個人從沒見過麵。

沈放、梁亦封、季洛甫和陸程安四人聊著天。

朝夕和畫水低聲說著話,都是一個醫療係統裡的,自然也有著共同話題。快到飯店的時候,畫水突然想到什麼,聲音帶著惺忪的鼻音,說:“朝夕姐,最近流感爆發,你在醫院小心點兒,我就是不小心所以才這樣的。”

朝夕點點頭:“好,我會注意的。”

吃飯中途,沈放接了個電話。

電話掛斷之後,他問陸程安:“二哥,你晚上有事兒嗎,幫我去下會所。”

“怎麼?”

“林家那位在那兒,我得過去見個麵,把合同的事情給敲定了,”沈放看了眼畫水,“但畫水不是生病了麼,我不放心他,二哥,要不你順道幫我去了,林家那小公子我記得和你關係挺好的,以前總跟在你身後叫你二哥來著。”

陸程安:“叫我二哥的多了去了。”

“那也得認你這個二哥才能叫啊不是。”

陸程安猶豫著。

他倒不是不能去,隻是還有個朝夕。

在就他左右為難之際,朝夕突然開口:“去吧。”

她問沈放:“應該挺快的吧?”

沈放立馬道:“很快,二哥過去這合作就是板上釘釘了。原本這合作也談的□□不離十了,今兒個過去,就是誠意。”

朝夕爽快點頭:“那去吧。”

陸程安提醒她:“人很多,而且是個酒局。”

“我又不是主角,”她不甚在意,“而且沈放不是說了麼,很快就能結束。”

“行,那咱們待會過去。”

但朝夕想錯了,原本的主角當然不是她,可她一來,主角就成了她。畢竟這些年她太神秘,活在流言與傳聞中,是陸程安念念不忘的人。

陸程安這些年性情大變,又越發的潔身自好。

圈內不少女的都肖想過他,聽信了兩個版本,對於尹落的嗤之以鼻,這主要來源於他的諸位前任。她們在聽到尹落的那個版本的時候無一例外地冷漠發笑,語氣很淡,卻充滿諷刺意味:“尹落那樣的人真配不上陸程安。”

卻也打擊那些蠢蠢欲動的女生:“聽過飛蛾撲火嗎,靠近陸程安,隻有這樣的結局。”

“你就是得到過他所以才這麼說的吧?誰不知道陸程安對曆任女友都很上心。”

“上心?他這個人,哪裡有什麼心啊。”

卻仍舊有人不聽勸,想要迎頭而上。

但陸程安實在低調,若非必要,絕不出席這些聚會,他身邊的人,也都是私交多年。

漸漸地,女人心底的躁動被其他男人安撫。

可心底仍舊貪戀著陸程安。

更想著見朝夕一麵。

女人麼,計較的點無非是那幾樣。

外貌,身材,家境,學曆。

朝夕和陸程安進來的刹那,包廂裡瞬間陷入靜謐。

那晚的酒吧,大家也不是沒見過朝夕。

隻是她半蒙著臉,曖昧的光線掃過她的臉,像是一朵在黑暗中兀自盛放的玫瑰;而今,她整張臉裸露在日光之下,這朵玫瑰不同於其他的玫瑰。

嬌豔欲滴,帶著致命的誘惑。

看人的眼神溫和,身上卻散發著很淡的疏離冷漠氣息。

很快,房間裡傳來笑聲。

“二哥,真是你來了,沈放和我說的時候我還不太信,你竟然會來這兒,”林源起身,迎了上來,語氣裡滿是驚喜,“我之前叫了你好多次你都沒來!”

“之前太忙。”陸程安淡聲道。

林源的視線落在他身邊,“這是……我要叫嫂子還是叫朝夕姐啊?”

陸程安拉著朝夕在他附近的空位上坐下。

他垂著眼眸,麵無表情的臉顯得尤為寡冷,聞言,勾了勾唇,道:“——叫嫂子。”

“行,嫂子。”

朝夕微微一笑。

她坐在陸程安身邊,聽著二人聊天談事。

朝夕全程都沒說話,隻安之若素地在陸程安身邊待著,她分明沒有任何高調的舉動,但舉手投足之間,都吸引著眾人的眼球。

男人們內心驚嘖。

女人們則滿腹嫉妒。

嫉妒之後,又小心眼地認為,朝夕也不過徒有美色罷了。

私底下開始議論,覺得她被季家趕出這些年,也沒聽季家任何人提起過,想來應該是在國外的野雞大學就讀。

因此,大家的心裡又好過不少。

今天這個聚會梁亦封的堂弟梁祺也在。

他參加過梁亦封的婚禮,自然也見到了朝夕。那天婚禮上的人他都認識,唯獨朝夕,她穿著一條深藍色的連衣裙,肌膚似雪,五官精致,不知道是誰叫了她一聲,她回眸,朝梁祺這邊一笑,笑意瀲灩,似含春色。

梁祺的心臟受到重重一擊。

他自然四下找人問了。

得到的答案是,那人是朝夕。

並不意外的答案。

傳聞中的人

間絕色,確實名副其實。

他也從梁昭昭的口中得知,朝夕在他們科室上班,專業態度和技術水平堪稱一流。這樣的女人,不管是外貌、身材、家境還是學曆,不遜色於任何人。

聽到這些人嫉妒憤懣的聲音。

梁祺冷笑道:“她是UCL畢業的,學醫,和我三哥在同一個科室工作。”

眾人瞬間噤聲。

大家麵麵相覷好一會兒,最後刻意又尷尬地清了清嗓子。<然後,有人主動向朝夕示好。

這個圈子本身就是這樣,充斥著浮華和浮躁。上一秒還對你露出友善笑意的人,下一秒就能頂著那張笑臉往你的胸口插一刀。

但似乎。

不管到了哪裡都是如此。

世界上本來就沒什麼真心,真心從來都建立在利益之上。

離朝夕最近的女人湊了過來,聲音細小,帶了幾分拘謹,“你好。”

朝夕:“你好。”

“我叫陳可怡。”她自我介紹道,“我還是第一次見到你,你好漂亮。”

朝夕抬眸看了她一眼,“你也很漂亮。”

陳可怡莫名地漲紅了臉,她撿了一杯酒,“喝嗎?”

“謝謝,我不喝酒。”

“這個是果酒,沒什麼度數的。”

朝夕仍搖頭,“抱歉,我不喝酒的。”

陳可怡歪了歪頭:“為什麼呀,你酒精過敏嗎?”

“不是,我酒量不好。”朝夕曾經並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在某次和鐘念喝酒之後,她才發現自己根本不是酒量不好,而是根本沒有酒量。

不是一杯倒,是兩口醉。

而且醉了之後,會耍酒瘋說胡話,也是在那個時候,鐘念知道了陸程安的存在,知道了朝夕和陸程安之間的婚約,以及喝醉之後的朝夕,卸下盔甲,抱著酒瓶,雙眼紅彤彤的,跟個得不到糖的小孩似的,“我討厭他,鐘念,我真的好討厭他……”可隔了一會兒,又小聲反駁自己,“比起討厭,更多的是喜歡。”

朝夕在清醒之後忘得一乾二淨,鐘念也沒提及這事,隻說她耍酒瘋,叮囑她千萬彆再外人麵前喝酒,否則後果不可估量。

上次和江煙喝酒也是意外。

不過好在她隻抿了幾小口,意識到不對之後,馬上就回房躺著了。

陳可怡聽完,問邊上的人:“我記得有人點了可樂,可樂呢?”

“這個吧?”那人隨手一指。

陳可怡順手拿了過來,遞給朝夕:“那你喝這個吧。”

因為點的時間久了,包廂內的暖氣又太足,裡麵的冰塊已經融化,朝夕接過來,感受到杯壁的溫度和她身體溫度差不多。

她也沒在意,低頭喝了一口。

很甜。

不像是可樂。

正好這個時候陸程安談完事了,轉頭過來,看到朝夕手裡拿著杯東西,她擰著眉,“這個可樂味道好奇怪。”

陸程安聞了下。

“這是酒,”他神色不虞,語氣很沉,“誰給你喝的?”

陳可怡不知所措:“我以為這個是可樂,我不知道那是酒。”

那酒看上去跟可樂似的,實則是四十度的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