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 永樂六年,北征之年(2 / 2)

兵部的人也附和。

朱棣於是問刑部那邊,按照律法如何處置。

刑部尚書呂震出列,說按照刑法是很好處理,不過這是軍務事情,還請陛下用軍法處置,刑部無權過問此事。

這很圓滑。

一方麵,刑部不摻和到這些事裡麵去,本來是規矩,另外一方麵,也是督促朱棣用軍法處置黃昏,而不是用大明律,看似柔和實則強勢的阻止了朱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企圖。

朱棣有苦說不出。

雖然不明白呂震為何要和黃昏過不去,但這些事在朝堂上司空見慣,或者說朱棣其實喜聞樂見——表明黃昏沒有營黨結私。

於是按照軍法處置。

杖責三十,剝神機營中軍指揮一職,罰薪俸一年。

這個處罰由五軍都督府負責。

是以朱棣在後來特地在無人時問了一句五軍都督府的高官之一,中軍都督僉事、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李景隆,杖責三十打得死麼。

這話就很有意思了。

擺明了這個差事要交給李景隆。

李景隆自小和朱棣關係親近,哪能不知道朱棣的意思,況且他和黃昏關係也不錯,聞言立即說打不死的,也就皮開肉綻,陛下放心。

其實要看情況。

如果落是朱高煦在五軍都督府的人來差辦這個事,彆說三十的杖責,二十,就能讓黃昏死翹翹,杖責這裡麵的門道深了去。

不過李景隆來辦麼,三十杖責下來,黃昏皮開肉綻是真,但六七日就能下床自由活動——絕對隻是皮外傷。

朱棣放下心來,李景隆辦事他放心。

退朝前,已經榮升後軍都督府都督僉事的靳榮出列,彈劾,說:“臣有奏,去歲榆木川一事,寶慶公主之所以染恙,是以黃昏、徐輝祖等將領為首,不顧寶慶公主尚在危險處境的情況下,悍然出兵,致使寶慶公主承受雙方兵鋒交錯的血腥畫麵所致,臣以為,此舉是黃昏、徐輝祖等人目中無天家皇室所致,還請陛下給臣等一個說辭。”

這個彈劾理由看似很沒有道理。

因為當下大明朝堂大概沒人不了解朱棣,在當時的情況下,彆說小寶慶在韃靼手上,就算是徐皇後在韃靼手上,朱棣這個鋼鐵直男也會毫不猶豫的下令出擊。

女人、親情永遠大不過家國大義。

朱棣如此,滿朝文武都是如此,大明兒郎儘如此。

所以徐輝祖的出擊,毫無不妥。

但靳榮這麼一彈劾,這就是明確的在逼朱棣表態堅決的支持這種事:萬一在接下來的北征之中,出現皇室子弟被俘虜的情況下,大家可以毫無忌憚的出兵。

這其實有點讓文臣不喜歡。

深遠一點來說,這有點踐踏君為臣綱,不過也說不了靳榮的不是。

朱棣也是這麼想的。

沒辦法,隻得說了一番“大氣凜然”的話來為徐輝祖開脫——若是不為徐輝祖開脫,今年的北征戰場上,如果真有皇室子弟被俘虜了,帶兵的將領們就會很為難。

於北征不利。

畢竟今年是北征之年,要順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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