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 第 282 章(捉蟲) 彩虹丘(1 / 2)

蒸汽時代血族日常 thaty 10354 字 7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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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裡當然還包括了羅莎麗的驗屍報告, 但奧爾看了看驗屍報告的公章……不是任何一處警局的,而是“佩特兄弟診所”。也就是說,很可能驗屍是由受害人家屬自費進行的。

這是當地警局把案子直接打成了自殺嗎?

奧爾皺了皺眉, 繼續看驗屍報告。

遺體被送去驗屍時, 屍僵已經開始緩解,根據驗屍法醫估算, 死者被送到他的驗屍台上時,死亡時間應該在三天之內。

屍體呈雙手雙腳下垂狀,眼睛突出有大量出血點,舌頭垂於唇外。口腔裡發現了幾根棉線,耳後與下頜有大量抓傷。舌骨斷裂,脖頸上隻有一道出現在耳根後的勒痕。

手腳上有輕微捆綁痕跡, 肩膀與頸後有被切割掉的皮肉,切口平滑,為死後傷。指甲內有皮屑,不能確定屬於死者或凶手。大腿部有指痕, 死者的器官上沒發現強迫侵入的痕跡,也沒在死者體內發現J液。

驗屍的醫生寫了一行小字:懷疑凶手曾經意圖與死者發生關係, 但沒能成功。這句話後邊有幾個點, 像是醫生用筆輕點著驗屍報告在猶豫著,後來他還是又加了一行字。

為醫生個人觀點, 僅供參考。

這位驗屍官也是個人才。

被害人體內的嬰兒發育完好, 大概二十五周左右,是個女嬰。

屍斑都集中在前臂、手足和小腿的位置, 其它位置沒有屍斑。

另外,死者的服裝沒有任何破損。

奧爾仔細打量了一會兒兩道傷口的照片,傷口呈橢圓形, 大概掌心大小,確實切口很平滑。而且受害人雖然懷孕,但依然體態苗條,她肩膀與頸後的肉都不多,這兩處傷口乾脆利落地削掉了表層的皮膚,幾乎沒怎麼傷到下麵的肉。

奧爾出於好奇和無聊,在繁星公園時,也看了些手術,娜塔莉的、正式醫生的、實習醫生的,誰是菜鳥誰是大佬很容易分辨出來。

而死者的這個傷口,反正菜鳥是割不出來的。

還有死者的衣著照片,白色碎花襯衫、深藍色馬甲,深藍色長裙,白色長筒襪,黑色皮鞋。黑白照片沒有顏色,但是有標記。

看見奧爾抬頭,路易斯立刻說:“這案子在屍體發現的當天,就被當地警局定為了自殺,羅莎麗的母親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夠幫助她找到凶手。這個案子您怎麼看?”

她沒問奧爾是否也認為這案子是自殺,那是對奧爾名聲的侮辱。這個案子,也隻有那些又壞又蠢懶得乾活的家夥,才會明目張膽地說是自殺。

“我想問一下,死者被發現時,能確定死亡時間嗎?”

“警方不能。”路易斯歎了口氣,“但是我詢問了目擊者,他們曾經觸碰過被害人,表示被害人已經非常涼了,‘像冰一樣’,又說被害人被他們觸碰後十分僵硬,‘像是塊吊起來的木頭’,所以,被害人至少死亡了八個小時了。

而他們發現被害人時,是早晨九點左右,所以,被害人應該是前一天的淩晨左右被帶到案發地點殺害的。”

彩虹丘這個地方奧爾知道,它是索德曼的知名野餐地。雖然索德曼有各種公園,但像晨光公園那種高級地點,不是所有人都願意花那筆錢的,其他的公園如繁星公園之類的又不適合野餐。所以,人們就開始向郊外尋找一個合適的地方。

彩虹丘原本沒名字,就是一片普通的山丘地,屬於某位公爵的私人財產。幾十年前有一對小夫妻到彩虹丘野餐,正好被打獵的公爵發現。小夫妻被嚇壞了,不過公爵是一位豁達的人,不但沒有懲罰這對小夫妻擅闖私人領地,甚至直接宣布開放彩虹丘。

到現在,土地的主人應該已經是公爵的兒孫了,彩虹丘依然是索德曼最有名的野餐地。

現在天氣逐漸入秋了,不再是最合適野餐的季節,但一個月前……夏末的時候,每天前往彩虹丘的客人,絕對不會少。

凶手雖然是在夜晚行凶,但卻選擇了一個來客頗多,必定會很快發現受害人遺體的熱鬨地方行凶,為什麼?單純的炫耀?不,死者遺體上“他人”的痕跡除去割傷外,其它都被清理得很徹底,沒有“這是我的所有物”、“我的作品”之類的暗示。

隱含愧疚希望被害人被發現,也不對,受害人就那樣被吊在那,展露在所有人麵前,有遺書卻毫無尊嚴,就像是那些被執行了死刑後,示眾的罪人。

或者……奧爾想想那份遺書,自殺本身就被三大正教認為是罪,遺書中死者也多次“承認”自己的未婚先孕是一種罪。當然,這些都不是死者的觀點,而是凶手,那麼站在凶手的角度,他渴望所有發現死者的人,都認為死者是“罪人”。他在通過這種行為證明自己行為的正當性?

“醫生在死者的胃裡有什麼發現嗎?”

“胃?您指的是切開胃,把裡邊的東西倒出來嗎?”

“是的。通過未消化的食物,或許可以尋找到一些線索。”

“驗屍報告裡沒有,應該就是沒有。”

“請不要內疚,這也是最近警方的驗屍官新加入的屍檢項目。那麼,根據目前這些情報,我有了一些推測,隻是推測。根據後續線索,部分推測很可能被證明是錯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請說吧。”

“好的,凶手非常可能與死者認識,他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死者的個人情況,能夠得到死者的信任;凶手很可能是廚師或醫生;他應該有一輛自己的馬車,或者至少能借到一輛足夠大的馬車;凶手還擁有一套住房,至少是獨棟的。他可能有一到兩個幫凶,但也可能沒有。

凶手對被害人的殺害與綁架,很可能都是出於一時的激動,而不是周密的策劃。另外,凶手很可能在X方麵有問題。”

還有些奧爾沒說,因為他覺得有些過於主觀了——凶手的外在表現上很可能是一位精致得體的紳士,他有潔癖或者某一方麵的強迫症,並且還是位宗教的虔誠信徒。

路易斯思索了一陣:“中間的幾條我與您有相同的想法,我也可以理解說他X方麵有問題。但請問,您是怎麼確定對方是熟人的?而且,在我看來這案子已經足夠周密了,為什麼在您看來這卻是一時激動的行為?”

路易斯不是挑錯,這是兩個刑偵工作者對案情的正常討論。

“死者失蹤了三天,但是她身上的勒痕較淺,這說明凶手沒有用嚴酷的手段囚禁死者,很可能死者在最初是自願跟他走的,之後也在他的威逼恐嚇下,不敢離開。甚至這個時候,死者對於凶手還是有一定的信任的,認為不會出現最壞的結果。”

路易斯點頭:“確實,假如用‘你逃跑我就殺掉你的家人’之類的恐嚇,有時候比一根繩子,更能有效地阻止一個人的逃亡。尤其如果是熟人,用這樣的話,更有殺傷力。”

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隻要惦記著家裡人,很多被害人寧願自己受到傷害,也要保護家人。

“至於一時激動,因為我懷疑他割掉的兩塊皮上,是他的齒痕。”

“他咬了死者?”

“對,我懷疑他在殺害死者後已經離開,卻又因為擔心牙印而跑回來切割了死者的遺體。當然,也可能他給死者服用了某種藥物,致使死者昏迷,也方便他運輸。凶手擔心在死者還活著的情況下切割齒痕會弄醒死者,所以在她死後切割。

但是,凶手把死者帶到彩虹丘,是一種極其魯莽的行為,假如凶手是一個有著充分經驗的凶手,他不會選擇一個公共場合作為拋屍地。畢竟,據我所知,彩虹丘附近原本就有村民居住,也有人選擇在彩虹丘露營,還有淩晨前往彩虹丘觀看日出的,把死者在那吊死,是一種大膽到愚蠢的行為。

我隻能說,凶手的運氣太好了。”

這麼一分析,奧爾自己又發現了一點,凶手……很可能年紀不大,不到三十。早已經被養成的行事習慣,以及知識涵養,讓他在對待被害人時比這個年代的普通凶手更縝密仔細,但他的風格掩蓋不了他熱血上頭就不管不顧的事實。

知識涵養……所以凶手不是個屠夫或廚子,更可能是個年輕、又才華橫溢的醫生,但在感情上受過挫。

但感情也不一定指的是男女愛情,可能是母親,或姐妹身上發生的一些事,使他受到打擊,並蒙羞。

不過這些都是可能,是假設,沒有進一步的線索可以確定或排除這些懷疑。

“您說得對。”路易斯說,“那麼……您願意親自抓捕到這個罪犯嗎?”她有些臉紅,“不過您的報酬可能隻有500金徽。”

她知道奧爾接下一個案子的價錢,至少5000金徽,500金徽……真的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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