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龍鳳胎【有女兒】(1 / 2)

賀衍是四月回到京城的。

賀衍回來的第二日, 江晚亭便提出罷工,蕭煜留不住江晚亭,偷偷摸摸的把蕭煥強行塞進了江晚亭的馬車車隊裡。本著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你兒子你來管的原則就把蕭煥給送走了。

至於為什麼送走,一是蕭煥太喜歡纏著初初哥哥, 在沈雁初不讓他進門的時候蕭煥就霸占了他的位置。自從他和思歸成婚之後,思歸覺得蕭煥也是自己的弟弟, 所以即便是乾坤有彆也覺得沒什麼。二是蕭煥畢竟是他的弟弟,至少也應該承擔起王爺的責任, 不能隻知道吃喝玩樂,必須努力做好一個皇帝。

所以蕭煥未來幾年的命運就這樣被確定下來。

五月的時候因為天氣越來越熱, 沈雁初便同蕭煜一起到了避暑的行宮居住。昭兒自然也是一起的,他如今已經兩歲半, 每天都在外邊亂跑,精力充沛得讓沈雁初心累。幸而有一大群宮人陪著,要不然他揣著一個哄著一個一定會心力交瘁,無暇顧及。

沈雁初的肚子越來越大, 就算是寬鬆的衣裳也掩蓋不住肚子。行宮裡人少,除了蕭煜的心腹就是賀衍和謝飲歌, 所以也不會有人亂說話。

月份越大胎動越多, 四個月的時候沈雁初的肚子大的有些離譜,賀衍把脈之後發現是雙生子, 把蕭煜高興壞了。因為沈雁初肚子大不能抱起來轉, 蕭煜無處發泄喜悅心情, 圍著行宮的走了十幾圈才冷靜下來。

沈雁初心想蕭煜要是參加奧運會競走項目肯定能拿個獎回來。

九月的時候沈雁初順利產下一對龍鳳胎,因為有管理員贈送的無痛生子,沈雁初感覺自己睡了一覺就把孩子生了下來。

不過他也沒想到男性坤君居然能生龍鳳胎,還能生女兒,所以也算是一個驚喜。畢竟男人都有喜歡香香軟軟小女兒的天性。

行宮窗外響著微弱的蟬鳴,日光明媚,天高雲淡。因為沈雁初剛生孩子不久,窗戶隻開了一道小小的縫隙。

九月裡避暑的行宮天氣剛剛好,不熱也不冷。龍鳳胎在床上安然的蓋著小被子睡著,嘴巴一抿一抿的像是在睡夢中喝奶。

沈雁初穿著一身寬鬆的衣裳,坐在床上看些話本。坤君不必像女子那樣坐月子,休息幾日注意不要勞累便可。不過蕭煜心疼他,每天山珍海味往飯桌上送,生怕他休養不好。

“爹爹!”小昭兒邁著小短腿從殿外跑進來,手裡還拿著一個精致的小籠子,獻寶一樣往沈雁初眼前塞。“啾爺給的!小蜻蜓!”

那小木頭籠子做的十分精致,裡邊關著一隻小蜻蜓,這樣精致的東西一看便知道是謝飲歌做的。

“真漂亮,有沒有謝謝啾爺?”沈雁初溫聲問。

“有!”昭兒回答的很清脆,回答完顛顛的跑到床上跪著看著小小的妹妹。“要送給妹妹!”

雖然妹妹和弟弟一樣剛出生沒多久還看不出來好不好看,但是昭兒就偏偏十分喜歡妹妹,並且對弟弟有一絲敵意。

而且經常會問一些沈雁初根本無法回答的問題。比如——

“爹爹為什麼我沒有一起的妹妹?”昭兒趴在沈雁初的大腿上,大眼睛可憐兮兮的望著沈雁初。“昭兒也想要一起的妹妹。”

沈雁初:“……”這也不是我說給你添就能添的啊?

“你去問你父皇,這事情爹爹做不得主。”沈雁初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於是直接把問題丟給蕭煜。

等昭兒折騰夠了,沈雁初就哄他睡覺。小家夥就躺在弟弟妹妹的旁邊,三小隻一起蓋著小被子睡覺,彆提多可愛了。

沈雁初坐著望著自家三隻小可愛,忽然聽見旁邊傳來一陣腳步聲。

是蕭煜過來了,身後隻跟著小祿子。隻不過小祿子沒進來,安安靜靜的守在門口。

“孩子們睡下了?”蕭煜輕手輕腳的走到沈雁初身邊,從後邊抱著沈雁初不撒手。

沈雁初生產的時候把蕭煜嚇壞了,如今越發黏著沈雁初,一會兒見不到便要像現在這樣黏黏糊糊的親。

沈雁初被親得有些受不住,雙頰粉紅,呼吸都急促起來。

“彆鬨。”沈雁初輕輕推了一下蕭煜,“孩子們都在。”

蕭煜聽了這話低聲笑了笑,往沈雁初白嫩的臉頰上親了一口。“都睡著呢,不打緊。”他頓了頓道,“大皇子以昭為名,二皇子也隨著吧,叫……蕭暄。”

暄意溫暖,有智勇雙全,清雅榮貴之意,並不是蕭煜隨口起的。況且自沈雁初有孕蕭煜便一直在想名字,所以也是極用心的。

“也不錯。”沈雁初聽著覺得也還可以。小兒子和小女兒脾氣差不多,性子安穩,確實擔得起暄字。“那女兒……”

他來自現代,古文方麵實在是不如蕭煜,再加上皇家規矩多,所以隻打算給孩子們起個小名叫著,大名由蕭煜來定。

“女兒的名字我自然是想好許久了。”說到女兒蕭煜便興奮起來,他把沈雁初整個人抱起來放到腿上,像是抱著一個巨大的娃娃似的。

沈雁初錘了兩下蕭煜,但是沒蕭煜力氣大,實在是掙脫不開。

“楚楚,楚楚動人的楚楚,女兒便叫蕭楚楚。”蕭煜低頭飛快地親吻了一下沈雁初的額頭。懷裡的人眼神清亮,雙頰緋紅,在他眼裡樣貌秉性都是最好的。

不知不覺,他與思歸已經糾纏了近五年了。

“怎麼……叫這個?”沈雁初微微一愣。大梁的公主也跟著皇子算序齒,名字也是隨著的。先帝蕭琪隨斜玉旁,蕭煜隨火字旁,昭兒是他擅自取的名字,他不清楚如今應該隨什麼。不過暄兒隨了日字旁,便應當是定下隨日字旁才是。

此時睡得天真無辜的小女兒嘴裡吐出一個小奶泡。

“自然是……有緣故的。”蕭煜低聲壞笑道,“五年前初見到思歸時我便覺得思歸楚楚動人,若是個女孩兒必定要娶過來。如今有幸能娶到思歸,女兒自然應當叫楚楚。”

蕭煜平日裡實在是不常說情話,今日突然一說,反倒叫沈雁初紅了臉。怪不得現實世界的女人都說不能信男人的這張破嘴,實在是像喝了蜜一樣。

若是此時管理員還在的話,必定要控訴一下:沈雁初,你可也是個男人!把自己罵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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