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會兒才九幾年。
九幾年,每個月能收入兩千七百塊錢,那是個什麼概念?
那是萬元戶還值得人上幾句的好時候。
不過頭一年她傻乎乎的,每個月自己存五百,剩下的全寄回家去。
結果父母並不滿足,跟老鄉打聽她的工資,要求全寄回來。
一來二去的,崔玉就跟家裡人鬨崩了。
過年回家,她媽拿不到足夠多的錢,已經給她先相看了一個願意出一萬塊錢彩禮的男人。
那男人是隔壁村的。
崔玉的小姐妹告訴她:
那個男人今年三十多了,之前結過兩次婚,老婆都是被打死的……
……
這個消息把崔玉嚇死了。
她趕緊求著爸媽,然而爸媽卻說已經收了錢了。
除非崔玉肯承諾,每個月所有工資都寄回來,吃住廠裡包,她自己留二十塊錢就夠了。
——他們也是有些小算盤的。
指望女兒,一年就能把這一萬塊錢掙回來。
但是如果女兒不聽話心野了,不肯把錢拿回來,以後說不定就會跟村裡其他女孩一樣,給的錢越來越少……
所以這個苗頭一定要製止住,那還不如趕緊趁能拿捏她的時候把她嫁出去……
或者就此叫她聽話。
於是還叫了一大家子的人來做見證。
在眾人的逼迫下,崔玉答應了。
……
她以前是很聽話也不愛說話的姑娘,自從這件事後,心思就多了起來。
她回到那個化工廠眾多的沿海城市,給部門領導塞了一百塊錢,讓對方偷偷批準她的辭職,瞞著她的老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