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珊珊誤我(2 / 2)

丁薇記事 荊棘之歌 6041 字 7個月前

丁薇抱著背包,瑟瑟發抖的站在小院外頭。

屋子裡一片安靜,也不知是陳數學家的大招未發,還是他們另有解決辦法。

總之。

今天坑了自己的老師……

她心想:老王啊老王,這都是你逼我的!

嗚……

……

天邊雲霞漫漫,夏天的晚上總是來的這麼遲緩。

傍晚的風吹動著,籬笆牆上紮著的各種月季正開著碩大的花朵,輕輕搖曳。

然而丁薇戰戰兢兢愧疚難安,一時竟根本沒有心思欣賞。

就在這時,籬笆牆外的鄰居家站了個男孩。

是小胖。

一段時間沒見,他仿佛又黑了些,可能這個色號顯瘦,所以倒沒那麼圓潤了。

對方拿了個水箱處正在滋滋往外漏水的小水槍,此刻充滿期盼的看著她:

“姐姐,你還有生意要我做嗎?”

丁薇記得這個小胖孩兒。

之前老王需要打印稿子的時候,都是讓他去跑腿的。

有時候她會給小孩伸手帶根棒棒糖什麼的,但據說老王這裡每天有給他工資的。

丁薇好奇:

老王有了助教之後,不需要小胖去跑腿她是可以理解,但老吳呢?

難不成老吳打字還挺有水平?

不然一天幾千個字,對他們的眼睛可相當不友好呢。

“你爺爺那裡,你接不到生意嗎?”

小胖皺起眉頭:

“唉,我爺爺可摳門了,天天跟我奶奶隻會使喚我去幫忙買東西。給個五毛一塊的,就算大方了。我乾了這幾個月,根本就沒攢著錢。”

小夥伴們的感情,也是需要一起吃個話梅糖來維持的呀。

總的來說,這個社會變得世俗了。

小胖深沉的歎氣:“以前我一天十塊錢……現在哪有呢?”

他心疼的看著手裡頭已經堅持不住的小水槍,這會兒忍不住懷念有固定工作時的日子。

那段時間一天十塊錢,叼個棒棒糖,拿個小水槍,還能再吃兩個泡泡糖刮獎……日子多瀟灑呀。

正說著,房間門被推開了。

“你剛才說的話什麼意思?”

老吳臉色沉沉地走出來,同樣站在籬笆前。

“什麼生意?”

“什麼一天十塊錢?”

他盯著自己的孫子,看得小胖忍不住捏緊了手裡的水槍。

老吳這會兒腦子裡縷了縷,便立刻明白:

“好啊!我說那段時間你怎麼那麼聽話,還一分錢零花都不要……原來是老王跑腿去了!”

老吳瞪他一眼:

“你看看你,沒點本事,隻能做最基礎的勞力工作,一點都不穩定。,說辭就讓人家辭掉了。”

“現在好了吧?一天十塊錢賺不到了吧。”

小胖也深深扼腕,表情是相當明顯的遺憾。

丁薇:……

???

是不是有哪裡不太對?

隻聽老吳接著說道:

“但凡你好好學習,要當個年級第一名,再去給人家跑腿兒的話,他肯定一天不隻給你十塊錢。”

“打短工你也得想辦法提升自己,創造最大利益啊!”

丁薇:……!

老吳是教曆史的,沒錯吧?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