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1 / 2)

悲劇發生前 莫向晚 8544 字 4個月前

次日一早,季複禮醒來晨練過後,用餐的時候問了小二一聲,發現大妞已經走了。

孫商並不知道昨日救了他們的女俠竟然也在這裡住下了,早起用過飯之後也沒問,看著隊伍收拾好了,便帶著季複禮繼續走,坐在車上還感慨昨日的好運,竟然能夠碰到那樣一位女俠。

後麵的路程,仍然不是那麼順利,但那些盜匪卻有規矩多了,孫商給了些錢,便都能順利通行了。

等到了地方之後,季複禮沒有提出要走,把曾經的身世多編了兩句,完善一下,說要拿出錢財來開個書店。

孫商聽了有些驚訝,問:“怎麼想著要開書店了,我看你這樣子就是個讀書人,如今年齡又小,不如繼續努力往上考考,若是怕坐吃山空,叔叔我也不是吝嗇人,多少能夠資助你一些,若你真能考上秀才,也不說彆的,把我家地掛在你名下,免個租子就行了。”

“這,我之前因病多日未曾摸書本……”季複禮麵上露出幾分難色。

凡是這種有著科舉製度的古代,似乎都逃不過讀書,他倒不厭倦讀書,書中總有些觀點是值得思考很有意義的,但為了考試而讀書,就是一種負擔了。

“季哥兒,不是叔叔要逼你怎樣,咱們萍水相逢,也是緣分一場,怎麼說這一路的叔侄,叔叔托個大,是真的把你當自家子侄看待的,你可知這商人地位低,若是沒些背景,雜七雜八什麼人都能壓到你頭上來,叔叔這麼多年下來,靠著自身的眼力運氣,也隻在這城中混了個小鋪子而已,若想要從此出頭,實在是難。”

孫商經驗老辣,他的眼力的確是好的,讀書人多了,又並非季複禮一個,但他看季複禮的談吐舉止,又見說到科考他其實並沒有心虛畏懼之色,便知若是去考,十之□□是有些把握的,這樣一來,若是浪費去做生意,反而白白辜負了這段緣分了。

一開始,他也是看著這人不像是普通人家的,這才準備交好結交一下,即便聽他說自己身世普通,但隻看這氣質便不是人下之人。

若是能夠托一把……“你小小年紀,也不要怕失了臂助,若是不嫌棄,叔叔助你,隻要你能考上去,吃穿用度,一應費用,叔叔都出了。”

孫商說得十分豪爽,也是因為他認準了季複禮能成,再加上自家家底也不是表麵上那麼單薄,鋪子雖然隻有這麼一個,但鄉下還有土地,生意偶爾損失也並不耽誤日常用度。

若非自家族中連個讀書種子都沒有,也不必這樣眼饞彆人家的孩子。

季複禮沉吟了一下,又聽孫商講了小商人的種種稅收,雖然不懼這些,大妞給的銀子足夠多,但聽起來也的確是讓人生畏。

他年齡小,除了明麵兒上的苛捐雜稅,恐怕還要讓人再欺負一層,而且賣書這種行當,沒有真正進入過,誰知道是不是好做,萬一賠本,還真是要考慮一條後路才好。

孫商再三勸說,季複禮禁不住點了頭,怎麼說有個身份,也不會讓人因為年齡而小瞧。

戶籍紙離開的時候他就帶上了,由孫商出頭,隻說是遠房親戚的子侄,過來投奔,落戶在這裡,以後也在這裡科考。

銀錢開路,忙這些事情的小吏沒有不允的,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事,隻費了一個下午就辦好了。

季複禮不肯住在孫商家中,便又是由孫商牽頭找人,在他家左近買了個小房子,索性他一人獨居,也不用多大,孫商不放心,後來又派了人照顧,那都是後話。

考試對季複禮來說實在是輕易,早在裝傻子的時候,除了修煉精神力,他就把季家爺爺留下的書都看過了,這會兒又買了新的來複習,等到考試,一次通過,不過第二年,他就是秀才身份了。

這可讓投資他的孫商喜出望外,原先看重的是對方年輕有才,現在這般年齡就成了秀才,可不是真的有才麼!

他想著資助季複禮再考,季複禮想了想,於三年後考了舉人,然而再要往上考,他便不肯了。

舉人之後便是進士了,進士之所以叫做進士,也有“進一步為士”的意思,那可是要正經做官的。

季複禮對做官沒什麼興趣,想著舉人的地位不高不低,隻看他年輕,也不會有人輕易欺侮他了,此時再開個書店,輕輕鬆鬆,每日過些快活日子,豈不美哉?

雖然每一個世界對他來說都是新的,有新鮮感的,但總有些事情做過了就沒什麼進取心了,他便想要在沒嘗試過的職業上進行一下拓展,萬一自己也有天賦呢?

隻是行商到底有些乏累,再者旅途之上並不舒服,又有種種危險,季複禮自覺他不是耐得住苦累也要長途奔波的人,便選擇了賣書,開一個書店,既清閒又不流俗,也很符合他現在的身份。

孫商說不動他,歎息之後也就作罷,本來這個侄子都是自己硬攀來的,若是因為這個搞得交情不穩,豈不是得不償失。

他為人有眼光,做人也厚道,哪怕不讚同,但對季複禮開書店的事情還是積極幫忙,不過幾天便租賃了一個小院兒供開店之用。

時下開店的,若是那種小商鋪,多半都是前頭買賣,後頭居住,院子中間那處空地,還可以種植一些蔬菜瓜果之類的花木,宜室宜家,雖小卻十分溫馨的感覺。

季複禮喜歡這院子,住了一年後,索性出錢買了下來,每日裡在院子裡練練劍,累了便往躺椅上一躺,拿一本喜歡看的書,慢慢地翻著。前頭的事情自有夥計支應,一應書籍價格,他也弄成了如後世那種“十元一本”“五元一本”的統一價格,比彆家的書店貴一些,卻方便了夥計買賣。

能夠買書的多半也不會介意那一點兒點兒差價,反而有些知道他這個年輕舉人的名頭,會專門到這邊兒來買書,也有沾點兒才氣的意思。

如此,生意上反倒沒什麼需要操心的,當初進書的渠道都是孫商幫忙聯係的,簽了契書,也無需多慮,若是偶然看見什麼好書,季複禮也會從彆家買回來,放到自家的書架上。

他手上銀錢不缺,那些掛到他名下的土地並不隻有孫商一家,這些人家也都識趣,按照當下的慣例,給他交著錢,本來以為不會掙錢的書店生意也意料之外地賺錢了……

凡此種種,都讓季複禮愈發沒有上進心,每日懶洋洋的,直到孫商說起婚娶一事,他才想到這是件大事。

不是因為古人看重的傳宗接代的事情,季複禮不是古人,對這類事並沒有他們那般看重,他雖然替了原主,卻從不覺得自己對原主有什麼虧欠,事實上,便不是他,按照劇情,原主也不是原主了,所以季複禮也從不會覺得他必須為原主做到什麼才算是安心。

之所以是件大事,是因為他如今也算是有名望的人了,附近的人少不得多關注他的私事,隻是他私交甚少,並不像一般人急著聯絡同年同窗的友人,所以這話頭,直到孫商提起,他才覺得不得不考慮一下,哪怕是為了以後的耳根清淨。

入鄉隨俗,古代就是把婚娶看做大事,他又沒有什麼不得與人說的癖好,又沒有什麼非要忠守的人,有什麼理由非要不結婚,然後孤零零體會著世態炎涼呢?

眨眼之間,季複禮就想了很多,然後把事情拜托給了孫商,隻說是一事不煩二主。

交代完事情,送走了孫商之後,季複禮才想到大妞,當年她回去了沒?還是說已經跟劇情一樣開始她的人生了?這麼多年,他也沒跟村子裡的人有聯絡,固然是沒什麼感情,但也有些原因是因為怕那些人知道他突然不傻了的事情來八卦一下,生出些意外波折。

但這件事,大妞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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