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1 / 2)

悲劇發生前 莫向晚 5304 字 3個月前

鄭鑫的相貌更多遺傳了董氏,有著一張身為男子也可算做“美姿容”的臉,便是這幾年來回奔波也沒讓他多出什麼“糙漢子”氣息,反而因為“腹有詩書氣自華”有些尋常讀書人難及的斯文俊逸。

這般容貌多是讀書人,商戶賤事,能讀書的誰也不會去經商,所以錦繡布坊一開張,鄭鑫這個掌櫃便得了一個“錦繡公子”的諢稱,引得不少大姑娘媳婦過來買布,僅為看看這人,回去的時候也會順手扯走一塊布。

因此帶來的生意火爆是鄭鑫完全沒有想到的,他其實還準備了一些現代常有的促銷手法,結果全然沒用到,這也讓他對這門長久生意多了些信心。

大鋪麵租著,琳琅滿目的貨品買來,生意一開,前期投入就掏空了鄭鑫的存款,如今也隻能指望鋪子生錢了,不然還是要靠賣畫。

如果可以,鄭鑫並不想用這樣的手段賺錢,這也可算是藝術家的通病,對於自己的著作之愛,或可用金錢標注其價值,卻更願藝術無價,除贈予不願出售,免得俗了藝術。

更何況是低賣。

鄭鑫的畫作並非名家手筆,便是有人賞識,也不可能因為其中畫境給予等同名家的價格,如此這般,也不過是比其他畫匠多得些錢而已,看著來錢快,其實也很讓人痛心,如同珍珠等價沙石,讓知道價格的人看了怎能不多感慨?

為此感慨幾回的鄭鑫生怕自己因此壞了愛畫的心,損了最初的喜歡,寧願不再作畫,也不想再用此換錢。

相比之下,因為皮相好而生意好,幾近賣臉卻是鄭鑫能夠輕易接受的了。

如果一張臉就能做廣告,還剩了請明星代言的錢,不用再找什麼形象大使,豈不是便宜?

鄭鑫這個掌櫃做得很是稱職,時下民風古舊,那些上門的姑娘也不敢多做什麼,往往偷偷看他一眼,自己先紅了臉,若是不心四目相對,便立馬手足無措先扭了頭。

這些生意招攬,自有鄭鑫的廝六順來做,他跟素珍不同,素珍一到年齡就被鄭鑫嫁出去了,她自有父母依靠,消了身契之後也是良民,又有多年丫鬟攢下來的錢,出去之後不日子過得多好,至少衣食無憂。

六順孤兒出身,若不是鄭家他隻能去當乞兒,跟了鄭鑫之後又能學知識,又不用愁吃喝,這等好日子他是不肯離去的。

原主並不曾多麼重視自己這個廝,反而覺得他年齡派不上什麼用場,一直當做一個可有可無的跟班使喚。

鄭鑫卻不一樣。孤兒出身無牽掛,年齡又可培養,幾年之內也不用擔心婚娶之事,將來大可讓他當這錦繡布坊的掌櫃,而自己還如在鄭家時候一般當個大少爺,過他的自在生活。

六順也有著自己的精明,自請姓了鄭,大名就成了鄭六順,對鄭家更多了一份歸屬感,情知大少爺的脾性不會常做這等拋頭露麵的生意人,便有了些野心,愈發上進,想要謀一個管事位置。

兩人心思暗合,於這布坊而言,那真是一日好上一日,不過一個月就在縣裡站住了腳。

鄭鑫又請了兩個夥計,再帶了六順一個月,見他做事愈發熟絡,便直接升他做了掌櫃。

六順喜出望外,他這等孤兒出身的便是賣身於人,想要得到重用也不容易,大戶人家做事最講究一個牽製。

汪氏能把邱氏提為姨娘,又聽憑她管家,除了賣身契在手,還因為邱氏的父母兄弟都在她的手下,隨便怎麼拿捏都可。

六順這等人就不一樣了,一個人,無牽無掛,若是真的起了反心,又憑什麼讓他能夠被製約?

賣身契不過是一張紙,對很多人來都不夠保險,哪怕官府承認,誰又會大張旗鼓去官府追捕逃奴,那般做暴露出來的還是自家的無能,連個下人都管不好。

這些人情世故就是古代的潛規則,鄭鑫早已熟知,然而對他而言並不算什麼,精神暗示一下六順“忠心”實在是件不費力氣的事情。

起來,他比古代人更多一層不信,不相信任何人能對他的利益竭儘全力,也不相信任何人能夠成為他的庇護。

擁有力量之後,就不會相信彆饒善心,因為不需要,所以總覺得彆有所圖。

就好像孩子長大之後就不會輕易相信大饒話,成為大人,才知道謊言是多麼耳熟能詳的日常,無論是善意還是惡意,他們再不能輕鬆分辨。

三個月後,六順得到了一個消息。

鄭鑫聽到後沉默不語,董氏竟然也在這個縣城,這種巧合……

來之前沒有任何人知道鄭鑫會來此,而董氏在此已經過了五年,生生熬得人老珠黃,顯然不可能是預先算計,這就真的是緣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