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新的誘惑(捉蟲)(1 / 2)

仙妻男當 困成熊貓 7019 字 3個月前

大戶人家一般都非常在意名聲, 鳳揚覺得但凡班老太爺愛惜點班家的聲譽也不會再讓班煜出來給他添堵, 他倒是比較擔心班老太爺關班煜到底關不關得住, 畢竟班煜也不是普通人, 如果班煜聰明點,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脫離班家掌控。

還好, 再之後的一整天班煜都沒再給鳳揚發過一條信息,大劉小劉父子倆也沒給鳳揚打過電話。鳳揚借了關錦飛的福,算是過了一個還算不錯的小假。要離開彩虹農莊的時候, 關姑姑還給他們每人裝了一板草莓和半隻現殺的新鮮大鵝, 讓他們拿回家吃。

鳳揚覺著連吃帶拿怪不好的,走之前接過鵝肉的時候, 略突兀地握了下關姑姑的手。

關姑姑年輕的時候在飯店後廚裡經常乾活, 切凍肉, 還有收拾凍魚什麼的,吃了不少苦,所以她的左手留下了毛病,除了夏季之外的所有季節都在疼, 特彆是春秋鳳大的時候,感覺那風一吹,就跟吹進骨頭裡似的鑽心疼, 怎麼治都治不好。

鳳揚握了能有幾秒鐘才在關姑姑詫異的目光下放下:“謝謝關姑姑。”

關姑姑笑說:“客氣什麼。你們都是小飛的好朋友, 那肯定都是好孩子。反正姑姑這裡也沒什麼稀罕東西, 就這鵝, 我自個兒親手喂的, 都是吃糧食和青草長大的,肉吃著香。”

班長說:“回家估計我媽就得說我連吃帶拿,臉皮忒厚。但是這個鵝確實很好吃,謝謝關姑姑。”

關姑姑擺擺手:“好了,都彆客氣了,快回去吧。我聽小飛說你們作業還沒寫完呢。”

幾個小子一尋思,可不是麼,回去抄都夠抄一陣兒的。而且這時候找誰抄去啊?自己怎麼也要做一部分才行了。

關錦飛的父親開車過來了,一群小夥子上了車,一個個探出頭跟關姑姑關姑夫說再見。

關姑姑站在農莊入口揮了半天手,跟送自家孩子似的。送完站那兒好一會兒她也沒離開。

“回屋吧,今兒個外頭風大。”關姑夫拉住媳婦兒的手說,“你這剛收拾完鵝,吹了風手肯定又得疼了。”

“反正都疼習慣……”關姑姑陡然一愣,“哎老常!我手突然不疼了!”

“行了,你就彆騙我了。”關姑夫心疼。有好幾次他媳婦兒都是怕他擔心才這麼說的,可實際沒有哪次是真好的。

“真的,不信你看!”關姑姑在那兒勾勾手指頭,居然十分靈活。要知道她原來有一根手指都不怎麼能回彎的!

“這、這可是真神了啊!”關姑夫麵帶狂喜,“來來我好好看看,這隻指頭真的能動啦?”

“可不,你瞅,這麼彎都不疼呢。”關姑姑高興壞了,高興完又覺著有些疑惑,“說起來,剛剛鳳揚那孩子走的時候有點奇怪。那孩子抓我手抓了好一會兒,就我這左手。難不成是他抓的?”

“哪可能啊?抓一下就好,我天天抓咋就不好呢?”關姑夫說,“八成是你最近泡的中藥開始見效了吧。”

關姑姑一想,被抓一下就好了是有點兒離譜的。但是說起來那中藥泡了這麼久了也沒見過效啊,難不成還憋著勁兒等今天呢?

關姑姑忍不住又活動活動手指。不管怎麼樣,病好了就是值得開心的麼!

鳳揚從後視鏡裡看到自己的功德光加厚,便猜到關姑姑應該是發現手好了。雖然他為此費了一些靈氣,但也不失為一件美事。

現在他就是愁這鵝他沒地方燉,拿火燒味道又不夠好,浪費了。

回到市裡之後,鳳揚給沈強打了電話。他想來想去也沒什麼可送的人,也就沈強一家算是他來了凡間之後來往較多的——其實嚴格論起來,絕對是跟班家來往最多,特彆是跟班煜還有劉師傅,但是他現在不想見班煜,一見班煜就頭疼!

鳳揚本來是尋思讓沈強燉了鵝跟家裡人一起吃,結果沈家老爺子一聽說是他,從兒子手裡搶了電話就說非得讓他到家裡一起吃。鳳揚沒拗過老爺子,晚上便到沈強家裡蹭了頓飯。吃完之後沈強送鳳揚回學校,路上沈強隨口問鳳揚:“最近住哪呢?我聽白宸說他倆的事要是能順利解決,你要租他們的房子?”

“嗯。”鳳揚看著街景,“這兩天都在賓館。”

“白宸那頭的房子離你們學校近,所以你要是能租他們那兒確實方便。不過萬一他倆的事不順利,那你就住到懷平吧。大哥家拆遷的時候在懷平區分了幾套房,雖然離你們學校是遠點兒,但坐車還算方便。你要是去住大哥就不收你房租了,這事我跟你嫂子也商量過,她也同意。”

“沒有萬一。”鳳揚說,“明天白宸就會搬到衛東宇那屋,所以我今晚應該是最後一天住賓館。”鳳揚說:“不過還是得謝謝大哥,也代我謝謝嫂子。”

“客氣什麼。反正就這事,你要是哪天用得著,就給大哥打電話。”

“行。”鳳揚說完背上書包往學校走。

沈強其實還想問問關於那個木珠的事情,但感覺剛說完房子的事又提到木珠,怕萬一鳳揚多想,他也就沒再問,尋思著下回再說。他聽了鳳揚的,讓老太太沒事拿著那顆木珠,老太太說拿著的時候就感覺心裡特彆平靜,可神了,他就琢磨看看再弄兩顆。

不過這也不是什麼急事,可以緩辦的。

鳳揚回了學校之後一看不少人在那兒埋頭寫作業。他回到自己的坐位上,尋思也彆抄了,快點把作業補上。誰知還沒坐下來就看到被書擋著的保溫杯。還是那隻有著粉粉的,毛茸茸的憤怒的小鳥的保溫杯,不同的是這次小鳥的頭頂多出了一個水晶小皇冠。一看就是後粘上去的,但是粘得十分牢固。

“我剛進教室的時候班老板讓帶進來的。”何婷婷說,“你也太幸福了吧?天天有人給你送吃送喝,還是辣麼大一個大帥哥。”

“作業寫完了?”鳳揚瞄了眼何婷婷的卷子。

“沒。”何婷婷秒慫,“你寫了嗎?趕緊借我抄抄,我有幾道大題沒做呢。”

“沒寫。”鳳揚把卷子拿出來放到桌麵,都是乾乾淨淨一字未添。但他也不急,拿了保溫杯在那裡慢不經心打量,把旁邊拿了筆準備跟抄連姿勢都擺好了的何婷婷看得直著急。

“同桌,彆發愣啊!寫啊!”

鳳揚在喝與不喝之間隻是猶豫一瞬,把杯子重新放回了原來的地方。他這次連蓋子都沒開,直到晚自習結束,他托何婷婷,把杯子還回了超市。

班煜下午就回到超市來了,但和之前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狀態,同時也是和之前截然不同的兩種裝扮。

之前他是“布靈布靈”和“皮哢皮哢”的代言人,走到哪兒哪兒就閃閃發光,那衣服恨不得全身都掛滿水晶,閃瞎彆人的雙眼。但今天穿的卻是沒有任何水晶的織品。褲子是米色的休閒褲,上麵配了件特彆細軟的亞麻料白襯衫,外搭一件淺灰色薄羊絨雞心領外套,並且手上隻戴了一枚戒指——原本都戴三四枚的,今天隻戴了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