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墨時謙,我是把自己賣給你了嗎(2 / 2)

“你家。”

“走這條路回不去。”

他淡淡的道,“你的新家。”

新家?

“你要帶我回西山公館?”

“不是。”

的確不是,因為這條路也不是去西山公館的。

他不說,池歡也沒再繼續問,他總不能把她栽到深山老林殺人分屍,也不可能把她給賣了。

直到古斯特進入蘭城有名的彆墅區,池歡才隱約的猜到,他想帶她去哪裡。

但她沒說話,隻是看著車窗外漂亮的燈海出神。

車開進了一棟乳白色的彆墅中,黑色的雕花大門緩緩打開。

車停在停車坪。

前麵就是修剪得整齊漂亮的花園,橘色的燈罩滲出柔和的光線,隔著均勻的距離分布著,將夜晚的彆墅襯托得美輪美奐。

池歡偏過頭,看向身旁的男人,好半響,她才張了張口,問道,“我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他回答得輕描淡寫,“為了避免你下次再讓我帶著我所有的東西滾,你搬到我的地方來。”

“我沒說我要搬家。”

墨時謙看著她,“你打算一直住在那個不到兩百平的公寓?”

“為什麼不可以?”

他淡淡的道,“太小了。”

的確是太小了,住她一個人還可以,再加一個男人,便顯得擁擠了,尤其是對長期獨居的男人而言。而且彆的都可以沒有,但池歡的公寓隻有一個書房,他工作的時候需要獨立的安靜空間。

“我們可以不住一起。”

“我要跟你住在一起。”

好半響,池歡怔怔愣的看著他,突然笑了下,“你找律師替我爸打官司,你找關係花錢花心思替我擺平緋聞……我好像沒什麼說不的權利,墨時謙,這算是我把自己賣給你了嗎?”

他眉梢挑起,“賣?”

“你養我,我陪你睡,我們又沒有感情,這不是賣是什麼?你還換彆墅給我住,這不是金屋藏嬌嗎?”

這就是娛樂圈金主和女星的標配。

“你想讓我養,也沒有問題。”

至少在目前為止,她還不是他養的,除了在西山公館那邊臨時住了幾天去買東西花了他的錢,其他的時候,她基本沒花過他的錢。

墨時謙看著女人巴掌大的小臉,淡淡的道,“找律師替你爸打官司,替你擺平麻煩,是我身為男人的義務,想要你跟我一起住,是我身為男人索要的權利,我以為這很公平。”

池歡看著他英俊淡漠的臉,視線有幾分恍惚。

或許沒有感情的男女關係,本質就是交易,交易就是賣。

她原本要的,也就隻是穩定的契約關係,他已經給了她。

最後是墨時謙將他從車上打橫抱了下來。

她看著他近在咫尺的臉,“我的行李沒收拾過來。”

“我把你留在西山公館的東西都帶過來了,其他的我明天安排惹收拾。”

墨時謙將她直接抱回到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