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城當時冬天才過去,正是倒春寒的時候,很冷,且陰雨連綿。
於是,墨時謙捧了一堆全球舉行適合舉行婚禮的聖地到她跟前,讓她選,且都挑了天氣好的地方。
什麼巴厘島,普吉島,斯裡蘭卡,馬爾代夫,毛裡求斯……
她窩在沙發裡,隻掃了一眼,便懶洋洋的打了個嗬欠,“我哪裡都不想去,就在蘭城找個教堂就好了。”
男人對她的態度非常不滿,扳著一張俊美的臉,聲音緊繃的道,“池歡,你是不是不想結這個婚了?”
她懷裡抱著一隻非常肥的灰貓,團成了球,一人一貓都是懶洋洋的。
池歡眨了眨眼睛,見他臉上已經乍現寒意,識相的拎著灰球扔到了一邊,自己爬上了男人的腿,摟著他的脖子歎氣,“你看你,長得凶就要帶著笑臉,不然很容易嚇到人,我年紀大了,戀家,戀貓,戀你……”
男人不悅,“我在最後麵?”
“重來,戀老公,戀家,戀灰球,不想去很遠的地方舉行婚禮,”她趴在他的肩膀上,腦袋蹭來蹭去,軟綿綿的道,“你剛才說的那些地方我們以後去玩去度蜜月吧,我喜歡新婚的第一個早上,是在自己家裡。”
墨時謙低頭盯著她的臉看了半響。
半分鐘後才驀地吐出一句,“池歡,你怎麼就這麼矯情呢。”
她輕輕懶懶的道,“沒辦法啊,你隻能依我。”
是,他隻能依著她。
就像領結婚證這件事情,她也是“矯情”得讓他想捏死她。
之前他們都忙,沒空操辦婚禮,墨時謙便提議先把證領了,結果這女人回了他一句,“領完證就是夫妻了,再舉行婚禮不就是走過場麼?”
他們之間很多事情都是墨時謙說了算。
準確來說,是池歡懶於做決定,加上他本來性格就比她強勢,她又全身心的依賴和信任他,所以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給他,她樂於做個小女人。
但她堅持的事情,比如領證,比如婚禮,哪怕她東扯西扯的這些根本沒什麼道理,他也還是拗不過她,隻能依著她。
所以最後,婚禮順延到了夏初,領證在新婚第二天早上。
舉行婚禮的時間推遲還有個好處,就是距離墨時謙公布離婚的時間有大半年,池歡身為公眾人物會少受很多無端的猜忌和口水。
婚禮是四月底五月初的一個黃道吉日,日子是沐溪的媽媽特意研究了一番挑選的。
那天是池歡喜歡的晴天。
碧空如洗,高而空曠,萬裡無雲,風暖不熱,很舒服。
教堂還是民一國時期建立的,已經有上百年曆史,經過後期的修葺,既有年代古老的莊嚴,內外部也完整得適宜舉行婚禮和平常的禮拜。
鑒於池歡的影後身份和墨時謙這個亞洲區總裁的人脈,當天雖然沒有請媒體,但圈內大咖雲集。
除了寧悠然和唐越澤這種關係親近的,墨時琛和溫薏也親自到場了,當然,沐家一家三口就更不必說,兩人親友寥寥,但全部都在。
耶穌的十字架下,頭發花白的神父宣讀誓詞。
池歡身穿白色的婚紗,頭紗亦是披落至腰間,手裡抱著捧花,聽著神父的聲音,想起前段時間無意中看到的一段話——
對一個人終極的愛,無非是選擇無條件非但這個人的命運,像結婚誓詞裡說的那樣,無論疾病健康,無論富貴貧窮。
這大概就是,結婚的意義。
她看著就站在他對麵的男人,四目相對,能無比清晰的看到他眼底深暖的寵溺和專注,微微一笑,朝他道,“我願意。”?——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