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渣爹出沒2(2 / 2)

李大安不高興地道:“晴晴,你怎麼跟我說話呢?虧你還是網上說的什麼千億富豪繼承人,這麼沒禮貌沒素質!我找你要我親女兒的聯係方式有什麼錯?法律規定,我生了她養了她,她就必須贍養我給我治病!”

“對,法律有規定,父母生病了,成年兒女必須儘到贍養的責任,唐棠現在有錢也不能不遵守法律!”跟在李大安身邊的中年婦女忽然開口附和道。

“既然你們覺得法律可以幫助你們,那你們就去起訴啊,彆來我家臟了我家的地!”

李大安當年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沒把唐棠撫養到成年,他自己現在的年齡不過五十歲,遠遠沒到需要贍養的年齡,雖然生病了,但是他手裡又不是沒錢,就算法院判唐棠出醫藥費那也有限,更不會強製唐棠必須捐出自己的腎。

法律規定,不能強求任何人捐贈器官。

稍微有點醫學常識的人也知道,有些醫生其實不建議活著的健康人士把腎捐給腎病人。

一是不能保證換腎後病人就可以痊愈,有人手術後半個小時就因為排異而取出剛移植到體內的腎,也有人手術成功後壽命很短,也有人需要多次換腎以維持生命,真正移植到健康腎而活到壽終正寢的少之又少。

二是缺了一顆腎對健康人士的生活也會造成影響,說沒影響都是騙人的,任何醫生都不能保證缺了腎的健康人士以後會不會得腎病。

當然,醫生最後仍然尊重捐獻者的意願,不會拒絕他們的捐贈。

陸晴晴了解唐棠,如果她在場的話,也一定讚同自己的話,所以敢讓李大安去起訴。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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