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舊居求婚1(2 / 2)

於是他們驅車前往婚姻登記處。

港島的結婚登記流程和內地完全不一樣,不是帶齊證件就可以領證,需要先向港島婚姻登記處提交擬結婚通知書,費用是305港幣。

宋秀峰早已親自提交過了。

這份通知書會在登記處公開展示半個月,確切的說是十五天。

十五天內沒有人反對,才會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新郎新娘必須在證明書簽發後三個月內舉行婚禮,整個結婚流程才算結束。

必須承認,這樣的婚姻登記很有儀式感,而且非常尊重女性。

譬如現在,簽署結婚證書時,寧安平坐在第一位,下手是宋秀峰,等寧安平簽完才輪到他。

陸晴晴是作為親屬出席的。

沒辦法,宋秀巒要當見證人,傅亦笙也不甘示弱,陸晴晴隻好遺憾地放棄當見證人了。

登記官是個中年女同誌,開口問宋秀峰和寧安平在哪裡舉辦婚禮,“我查了一下,宋生和寧女士沒有提前申請在這裡舉辦婚禮。”

陸晴晴略帶不解,傅亦笙低聲解釋道:“在港島結婚的婚禮可以在三個地方舉行,一是在婚姻登記處舉辦,由登記官主持,二是在特許禮拜場合有符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第三種就是由婚姻監理人在港島其他地方主持。”

很顯然,宋秀峰和寧安平的婚禮是選擇第三種。

宋秀峰也是這樣告訴眼前的登記官,“我們決定外聘婚姻監理人在四天後為我們主持婚禮。”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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