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不阻止市民鑒定胎兒性彆,因為港島有墮胎法。
私自終止妊娠,最高可判監七年,如果胎兒在二十八周及其以上,就是觸犯了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殺胎”罪行,最高可判監禁終身。
像在大陸時常發生的嬰兒生在廁所並衝入馬桶、遺棄等行為,在港島都是違法的。
不管生下來的嬰兒是生是死,把他遺棄就是犯罪,會被判兩年監禁。
隻有兩名醫生簽字證明生下孩子會對母體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或者嬰兒出生後身心不健全並足以造成嚴重殘疾,或者孕婦年齡不足十六歲,或者是**以致懷胎,這種情況下的孕婦才可以合法地終止妊娠。
港島人口陰盛陽衰就是這個原因,不管懷男懷女,都必須生下來。
當然了,法律是法律,也不是沒人利用漏洞鑽空子。
不過,那些已進門或者未進門的豪門闊太其實早就進行胎兒鑒定了,最後生男生女她們都有心理準備,隻是不對外宣布而已。
雖然港島很發達,是國際金融中心,但重男輕女的情況和大陸沒有區彆。
尤其是豪門,更重視男丁。
男女平等口號喊得再響,在老一輩眼裡仍是不一樣,看多仔丸賣得很火就知道了。
唐棠本人卻沒有生兒子分家產的想法,“我們生而為女,何必重男輕女?我就是方便準備待產用品,免得買錯寶寶的衣帽鞋襪,等生產後被那群無孔不入的狗仔大肆報道,笑話我們想生兒子的期盼落空,所以在銘哥的陪伴下鑒定了寶寶的性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