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24章(2 / 2)

等林正德夫妻走了之後,林依依燒水拔雞毛,她一個人拔的累,一直到下午2點才拔好。中午,她自己吃了一碗燉蛋當飯。

處理好雞,林依依切了一半出來,然後切成一塊一塊的,和土豆一起放到砂壺裡燉著。然後另一半她對半分了,一半打算給大隊長家,往後就算她嫁人了,少不得也需要大隊長的地方,另一半打算給楊桂蘭,楊桂蘭人的確不錯的,原劇情中,她也是好的。然後關於林二軍的事情,她也想有個傳遞消息的人。

大隊長家收到四分之一的野雞,也沒有拒絕,實在是肉味太吸引人了。大隊長夫妻是好的,大隊長也是正直的人,但是正直的人並不代表腦袋是死的。大隊長媳婦也回禮了,給了林依依兩斤番薯。四分之一的雞肉也就半斤的量,那兩斤番薯換,也算不占便宜了。

剩下的四分之一,林依依拿著去林大福家了。

“桂蘭嬸子在嗎?”

楊桂蘭:“大丫。”她剛從縣城回來,在親戚家吃了午飯回來的,看到林二軍和親戚相處的畫麵,她還是覺得挺溫馨的,林二軍又乖又孝順,親戚能有個兒子也覺得開心,楊桂蘭覺得自己做成了一件好事情。

林依依道:“嬸子,我想跟你商量件事情。”

楊桂蘭:“啥事情啊?大丫,進來說。”

林依依先把肉給了楊桂蘭:“嬸子,謝謝您對我們家的照顧。”

楊桂蘭:“彆彆彆,你們留著自己吃。”雖然她也饞肉,但是不至於吃孩子的東西。

林依依:“嬸子,您彆跟我客氣,我家裡還有些。您如果過意不去,等到我出嫁之後,您幫我多多留意大軍他們就成,如果有個萬一,您能給我傳個訊息,那就再好不過了。”

楊桂蘭想,這都是小事情,所以她收下了肉,不過也有回禮,拿了兩斤筍乾出來:“大丫,這個拿著,和肉一起放湯特彆好吃。”

林依依收了筍:“桂蘭嬸子,其實……其實我還有一件事想求您來著。”

楊桂蘭:“什麼事情?你先說來聽聽,看看嬸子我能不能幫得上忙。”

林依依道:“嬸子,我想去看看二軍過的好不好,我……我就看看她,我保證不會打擾他的,求求你了,告訴我收養二軍那戶人家的地址吧。”

楊桂蘭本來是肯定不會說的,但是想到了親戚說,他們過幾天就搬走了,她想著,這可能是二軍和大丫的最後一次見麵了,於是道:“那你答應嬸子,隻遠遠的看著,不能去找二軍。”

林依依:“我保證。”

林依依從楊桂蘭這邊得了消息之後,回家就寫了封信,她不能以姐姐的身份去縣城說林二軍的不是,這對她的名聲不好,她沒有聖母到為了彆人去壞了自己的名聲。但是,關於林二軍的人品,她可以匿名告訴那邊的人,這也算是儘一份心意了。至於結果會這樣,就不關她的事情了。

晚上,林大軍帶著弟弟們回來,看到了桌子上的土豆燉雞肉,整個人都驚呆了:“大姐,這肉和土豆哪來的?”說著,口水嘩啦啦的流。

林依依:“這是野雞,姐今天上山撿來的,這土豆是姐用雞肉換的,咱們家糧食少,所以雞肉咱們嘗嘗鮮就行,剩下的雞肉就換了幾斤土豆,土豆能填飽肚子。”

林四軍:“姐,你太厲害了,竟然能撿到野雞,如果讓彆人知道我們在吃雞肉,肯定羨慕死。”

林大軍:“可不能告訴彆人。”

林四軍:“我知道。”

他們都是大孩子了,當然知道不能告訴彆人,悶聲發大財他們還是知道的。

晚飯大家吃的很痛快,比喝蛋羹還要痛快,就是林五弟的小肚子也喝了一小碗的雞湯,雞湯裡有土豆糊,林五弟喝的有滋有味的。林依依把雞肉切碎了,拌在湯裡,這樣缺牙的林五弟吃起來就方便了。

林五弟不僅自己吃,還想拿著木調羹淘給林依依吃:“姐姐吃……”

林依依搖搖頭:“姐姐不吃,小弟自己吃,吃了長高高。”

林五弟:“長高高。”他一口吃進嘴巴裡,還眯著眼睛笑。

第二天

林依依繼續去找吃的,林大軍帶著林三軍和林四軍,背著林五弟繼續去釣龍蝦。在林大軍帶著弟弟們走了之後,林依依並沒有繼續去找吃的,而是去了縣城。她有大丫的記憶,從上午七點出發,兩個小時的路,她走了兩個半小時才到。到了縣城之後,她按照楊桂蘭提供的地址,去了收養林二軍的那戶家裡,當然,她並沒有露麵,而是遠遠的看了一會兒,然後去了郵局,把自己昨天晚上寫的信寄了出去,信是給收養林二軍的那戶人家的。她雖然覺得自己不欠人家,可到底因為她拒絕了林五弟被收養,才有林二軍的這件事,所以想提醒一下對方。

當然,她也不怕這封信被彆人看到,因為以大丫小學畢業的字跡,和她的字跡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沒有人能認得出這封信是她寫的。

信寄出去之後,林依依又去了一趟報社,她既然要自己養著林五弟,肯定不能是靠說說而已,林五弟交給林大軍三兄弟她是不放心的,帶到肖家,肖家人憑什麼養你們?即便肖奶奶和秦香菊人不錯,但是在這個時候要養一個孩子,這是為難人家。她不能因為人家人不錯,就為難人家。所以,她要把林五弟帶到肖家,自己就必須要有底氣。她一個從2020年過來的姑娘,手不能動、肩不能挑,做衣服不會、上工更加不可能,像彆的女主去黑市闖蕩、做生意更加不可能。林依依沒有這個膽子,也不願意去賭那所謂的女主氣運,從村子到縣城光是兩個多小時的路,就夠她累的了。她知道自己是嬌氣的,做不來這些事情。

如果說,她唯一的優勢,那大概就是文采吧。

名牌大學文學院出來的學生,又是上市房產公司的策劃,林依依的文采是不錯的,可以說挺好的。從高中開始,就在《讀者》等雜誌陸續的發表過文章,那個時候是因為興趣,可她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她會想到用投稿來賺錢。

是的,投稿是她想出來的底氣。雖然說現在是60年,有錢也未必買得到糧食,但是她知道,等到61年下半年,饑.荒就會緩過來,62年自由買賣市場就會打開,到那個時候,雖然買東西還是要票,但是錢的作用就會體現出來了。她有錢,肖家人還會反對她養林五弟嗎?

林依依也沒有進報社,她隻是記下了報社的地址,以便於投稿的時候把稿子寄到哪裡。當然,她並沒有把希望寄托在縣城的報社裡,她還去買了雜誌周刊,比如最出名的三報一刊,因為那些上麵會有很多出版社的地址。

這些雜誌周刊不貴,林依依身上有46塊錢,買這些是絕對夠的。接著她又去買了紙和筆,是鋼筆和墨水,這個是大頭。既然寫稿子,總是要鋼筆的,不可能用鉛筆。林依依雖然肉疼,但是更多的是期待,人有了期待,才有動力。

而且她知道,如果要寫稿子,用稿子賺錢,她也隻有6年的時候,到了66年,十年動蕩開始,稿費被認為是“資產階級法權”而被取消,那之後到76年,動蕩不安的很,什麼都是講究付出,不講究收獲的。所以要賺錢,得在66年之前。

林依依一邊想著,一邊背著背籮回家,路上餓了,就吃水煮雞蛋。到了下午兩點,她才到家。一到家,她就開始寫東西了,在來回的路上,她已經構思了好幾個故事。

寫到五點,看著林大軍他們快要回來了,她去做飯了。

林大軍帶著林三軍和林四軍、背著林五弟回來了,三兄弟聊著天回來的,臉上帶著笑容,仿佛不知愁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