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 章(1 / 2)

第144章

早飯時,楊新征吃著,彆的炒菜小米粥什麼倒是沒覺得多好,偏偏就那玉米著實吃著又甜又糯。

一問,還真又是林盛之哪兒剛收的,楊新征這下算是打定主意,準備長久在這邊住下。

鄧慶一聽,這還得了?忙試探的說起郭俊,他最近在村子裡才買下一個院子,麵積很大,價錢便宜的簡直跟白送一樣。

楊新征立馬搖頭:“不成不成,我倆都不會做飯。”

鄧慶:“……”

吃完了飯,鄧慶連鍋碗都沒的收拾,直接借口跑出去找淩民庭。

淩民庭聽了鄧慶學來的這些話,冷哼一聲:“我就知道那老小子得住下。”

鄧慶簡直都要哭了:“老哥,您說我這可咋整啊。”

淩民庭不屑一顧:“咋整?好整啊!小林怎麼對你,你就怎麼對那老小子,趁火打劫敲詐勒索怎麼一套接著一套,他樂意待就待,不樂意就走人,多簡單啊!”

鄧慶眼睛一轉:“老哥,您給我兜著底兒?”

淩民庭笑罵:“給你兜著!他們老楊家有什麼好怕的,他們的時代早就過去了,紙老虎裝大象罷了。”

得了這麼一背後靠山,鄧慶瞬間心裡就有底了,他回家腰板兒挺得倍兒直,跟楊易說起生意上的事情。

等他那公司開張,就已經是一周以後的事情了,這事兒也是巧合,鄧慶找來的公司總監還偏偏就是林盛之在盛海那邊一老朋友。

林盛之繞了這麼老大一個圈子,才得知這些事兒,他當時的表情跟郭俊一樣——目瞪口呆。

還有這樣的操作?

不得不說,鄧慶那公司還真是如火如荼的搞起來了,出聲逢時,又吃了政策的紅利,偏偏還是國內頭一家做大的企業,一切都往好的方向發展。

而鄧慶,公司他請獵頭來各處挖人,另外他之前生意多多少少也培養一些心腹,現在線上遠程辦公還挺方便,更彆說家裡還住著楊易呢。

結果他生意是做起來了,鄧慶還是跟之前一樣,閒著沒事兒就帶著他的拉基在村子裡閒逛,或者就是在他房子後麵的菜園地裡刨刨土、澆澆水。

要是林盛之一聲吆喝,立馬帶著楊新征兩人跑過去一起當苦力,在農田裡揮汗如雨的乾活兒,那一身臭汗的,哪兒像是個大公司老板啊。

倒是楊新征,他在明南村住了兩晚上,漸漸的被這邊慢節奏的生活吸引,意外的品出了這邊兒不同於京城療養院的地方。

明南村開發少,人煙也少,四周都是山,但又不凶險高挺,山上從來沒有厲害的野獸禍禍,地理位置還不錯,去最近的城市開車也不過一個小時的車程,要是上高速也就五十分鐘,要真是想買個什麼東西,自己開車過去也不是不可以。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在這邊的夥食。

彆說,那可比之前住療養院的好不知道多少倍。雖然住在鄧慶

家裡,三餐沒有林盛之做的好吧,但架不住鄧慶能從林盛之那邊討來好東西吃啊。

基本上每餐都還不錯,要不然吃著個林盛之親自醃的鹹鴨蛋,或者是他自己種的小麥打出來的乾麵條,再或者吃上個他送來的草莓冰激淩。

雖然不能多吃,但最近楊新征確確實實吃的挺開心,除了三不五時的被淩民庭懟兩句,他感覺要是用孫兒楊易的話來講,那就是:“感覺人生到達了巔峰!”

他是從來沒想過,自己在京城住了那麼久,從年輕到現在,居然是老了老了,吃的最好。

住在這邊,天天吃著林盛之那邊地裡的產物,楊新征當然對林盛之這個人產生了極大的興趣。

林盛之主播什麼的,他沒在意,但是一份加密文件上的內容讓他沉默了。

難怪淩老頭子也老老實實在這兒住著呢!楊新征啥也不說了,接下來的日子要多安穩就有多安穩。

鄧慶原本都想好了,他承了楊家的情,開了公司賺了不少錢,就算是伺候老爺子受些氣他都做好了心理準備。

但是鄧慶準備了大半個月,愣是沒派上用場!楊新征老爺子安靜的很,甚至連跟淩老先生吵架都漸漸變少,倆老頭雖然仍合不來,但好歹不吵架了。

進入八月下旬,河灘沙地裡的西瓜跟甜瓜那是完全沒有了,林盛之便請來了王誌高,他開著農機車一路鏟鏟翻翻的,把瓜藤什麼都翻到地下麵去。

楊新征心驚膽戰了半個月,生怕再被林盛之喊去翻瓜田,直到看見王誌高開著農機車在瓜田裡張牙舞爪的,才稍稍鬆懈。

反正讓他乾點兒小活兒楊新征是沒有一點兒意見的,但是讓他翻瓜田?楊新征都想好了,要是真的翻瓜田……他就給林盛之捐贈一台翻地機!

秋裡,不光是南瓜成熟,冬瓜也越長越大,到了采摘的時候。

這下機器可沒辦法擠進來這一小塊一小塊挨著擠著的農田,更彆說冬瓜也沒辦法機器采收,於是楊新征毫無例外的被拉來充壯丁。

至於楊易,那可是跟淩霄一樣更加優質的壯丁,絕對沒得跑兒!

這下,他們哥倆誰也不嘲笑誰了,反正倆人一個模樣——頭頂著爛草帽、腳踩在黑土地裡,身上露出來的皮膚被曬成了生抽色。

前段時間地裡的南瓜就被張寶民當成了寶貝,幾乎隔個十天半月的,就要親自帶來過來采摘,現在冬瓜又成熟了,他立馬第一時間就跑來找林盛之求合作,甚至於連拿樣品回去給營養師檢測的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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