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審, 雙方都更從容些。
哪怕秦特,在看到秦耀祖時也沒有發抖,這次姥姥、媽媽都沒有出現在聽證席, 而是在證人休息室。隻有姥爺一個人還在聽證席,秦特看向姥爺,姥爺朝她笑著點點頭,像遠離病菌那樣離秦家人遠遠的。其實,秦家人的除秦耀祖在被告席,也都去了證人休息室。留在聽證席的是孫梅、陳冰。
一個是秦想娣媽媽, 一個是許子嫣媽媽。
婦聯的同誌也過來了,坐中間。
依舊是原告方稱發言陳述,褚律師將上次未當庭展示的秦家所居住瑞華小區的街坊視頻與諸街坊的簽名、街道辦的蓋章做為證據提交,秦耀祖對此供認不諱,“我的確曾體罰過秦特, 但並不嚴重。”
“您是指輕微傷並不嚴重嗎?”
“不。那次是我失手,我不是有意,我是太過擔心我的女兒。如果褚律師您也為人父母,您就會明白父母對於青春期女孩兒的擔憂。我時時擔憂我閨女會不會早戀, 當我得知秦特對她倫理上的表兄在她親弟弟的房間做出不妥之事時,憤怒衝垮我的理智。我承認, 我失手了,但我的出發點是為了糾正她, 是為了讓她不要犯下大錯!”
“褚律師, 即便我有錯,也是全天下憂心忡忡的父親都會犯的錯!”秦耀祖斯文的麵頰浮起一絲激動的潮紅, “難道我不心疼我的女兒嗎?秦特是我的親骨肉,是我第一個孩子。在您看來, 我可能對她要求嚴格,在這個世道,女孩在社會就是比男孩兒要艱難,所以我的行為在你看來很苛刻,不近人情。但這就是我,一個嚴父能給予女兒的最大關懷!”
“那您的關懷方式真特彆?不讓女兒吃飽,出言必是斥罵?”
“我一時心急,口不擇言。但即便對兒子,我也有訓斥的時候。”
“你是如何訓斥兒子的?”
“臭小子。放靈光點。怎麼這麼懶。之類的吧。”
“你是如何斥罵我當事人的?”
“差不多吧。”
“據我所知秦光衣服鞋襪都是名牌,我當事人一直是穿親戚堂姐的舊衣。”
“是這樣,秦特跟我大哥家的侄女想娣差不多的年紀,秦特小兩歲。我比褚律師要年長些,恕我直言,我們這代人誰不是穿哥哥姐姐的舊衣長大的。我小時候,我姐的花裙子小了,我媽給我改個褲衩接著穿,破了還得打個補丁呢。我侄女的衣服也都是好衣服,您去問問,我哥是經商的,條件比我好。我侄女的衣服全是品牌的,孩子長的快,衣服挺好的穿不了了,大嫂好意給我們。我不覺著這區彆對待,如果秦光上頭有堂哥表哥的,我也不人給他買衣服,拾著穿不一樣。孩子見風就長,再好的衣裳,很快就穿不上了。”
“據我所知,秦光有兩份保險,秦特這裡一份都沒有。”
“這是我做的不對。秦光小時候身體不好,長大後學習也不如姐姐,我就給他入了兩份保險。上次庭審後,我進行了反思,也把保險給秦特買上了。”
“那麼,讓我當事人以優異的成績讀職高的事,肯定也一起反省了?”
“是。我深深懺悔。這是我的錯。如果秦特想讀高中想考大學,我都會支持她。我不想失去我的女兒。”
“那麼,讓我當事人一個未成年人到工廠打工的事。被告,您怎麼解釋,這有違未成年保護法,您再一次觸犯了法律!”
“我對法律的無知,導致這件事情的發生。我年輕的時候,中專畢業就能進單位工作。我對法律了解不充分,因為秦特讀的職高,我想能幫她找個實習單位,對她的學業也有幫助,就幫她聯係了工廠。對不起,我向我的女兒道歉。秦特,你兩次實習的工資,爸爸都替你存著,一分未動。你什麼時候用,跟爸爸說一聲,爸爸給你。”
“替我當事人存著,存在哪裡?”
“農行。”
“我當事人的賬戶麼?”
“沒有。在我的賬戶。秦特還未成年,不能開戶。”
“我當事人的年齡,完全可以在銀行擁有自己的賬戶。我想肯定是秦先生對銀行開戶缺乏了解,才存在了自己的卡裡。”
秦耀祖對褚律師的諷刺仿佛一無所察,神色認真坦蕩,“是。就是褚律師說的這樣。”
“被告平時對我的當事人有虐待行為嗎?”
“我不認為那是虐待。樓下鄰居的確敲過我家的門,也有熱心街坊勸過我管孩子得輕著些。可我就這樣長大的,我小時候,我爸打我都是吊起來打。一樣有鄰居過來勸,我也沒覺著什麼,我爸生病住院,我一個月在病房陪護,您去打聽打聽,醫院裡醫生護士都說我是孝子。棍棒底下出孝子,老家兒就是這樣教我的!”
“被告平時也是這樣教學生嗎?”
“怎麼可能。學生不是我的女兒。”
“您隻對女兒棍棒底下出孝子。”
“因為我擔心她。男孩子怎麼扔外頭都能活,女孩子不一樣,女孩子的一生注定是要步步謹慎,時時小心,行差踏錯對男孩子還有浪子回頭的機會,但對女孩子,很可能是滅頂之災。”秦耀祖神色話語間飽含演講的激情,“這就是我,身為父親的愛。”
“那您的愛可真特彆。”褚律師問,“您堅持大年三十,我的當事人曾對您的內侄兒有過不妥的舉動,是嗎?”
“是。”
“這件事情是秦光告訴過你的,是嗎?”
“是。”
“您現在仍選擇相信秦光,是嗎?”
“是。”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