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1 / 2)

黑豹每小時奔跑的速度能高達70公裡,跑得比獅子還快,三四公裡對他們而言易如反掌。

令人不解的是,黑豹性情孤僻,獨來獨往,是一種百分百的夜間行走動物,為什麼會在大白天出來消耗體力?

難道真的是因為路白?

兩方同時進行,相遇隻是一瞬間的事,耳麥裡傳來麥克斯的聲音:“他距離你隻有10米了,路白。”

“收到。”路白挺沉穩地應了一聲,然後一打方向盤,朝著森林深處開去。

森林並不平坦,路線一改再改,路白感覺自己時刻踩在翻車的邊緣。

但他還是要繼續開,一邊手心出汗地掌控著方向盤,一邊問麥克斯:“怎麼樣?黑豹跟上了嗎?”

“是的,他謹慎地跟在你的車後麵,你放心地開……”麥克斯昧著良心安慰,他的良心很痛,因為那可是黑豹!

亞度尼斯軍長的獸態,在森林裡是出了名的獵食者,曾經輕鬆獵殺過鱷魚。

那就好。

意味著不用冒翻車的危險。

“獅子那邊情況如何?”路白充滿擔心地問。

“塞繆爾殿下正在攔截它……”麥克斯看了一眼:“但好像還沒到,獅子仍舊在向你的方向奔跑。”

路白聽了,心一揪。

大獅子在找他,分開了兩天,大獅子不僅沒有忘記他,還積極地在找他。

“麥克斯,如果他們碰麵的話……會怎麼樣?”路白也很想見大獅子,但是……情況好像不容樂觀。

“會有打起來的風險。”麥克斯謹慎道。

“……”果然,路白也是這麼想的:“麥克斯,攔截獅子的人還有多久才到?”他發現自己的聲音都在發抖。

這時,他們的頻道有一道聲音加入進來,是塞繆爾:“我已經到了,但是無法乾擾獅子,他依舊在奔跑。”

路白驚呼:“塞繆爾殿下!”那怎麼辦!

“嗯。”坐在駕駛艙裡的塞繆爾,視線緊緊盯著在草叢中奔跑的獅子,按照獅子的耐力,對方不可能一口氣奔跑十幾公裡,所以現在速度已經慢了下來,還有時間想辦法:“如果沒有彆的辦法,我會給他打一劑麻醉。”

但麻醉是有風險的,路白知道,不到迫不得已,這個方法不能用。

“都怪我……”路白咬牙,接著回頭望了一眼背後,語氣十分不自信:“黑豹性格孤僻,不喜歡和彆的猛獸正麵起衝突,或許他們不會打架……”不過誰能保證,萬一打起來就是災難,所以:“我下去看看他究竟要乾什麼。”

“路白?”塞繆爾立刻反對道:“不,待在車上,這是命令。”

“……”不,神王星的猛獸是不會攻擊地球人的,這是基地實驗過千百遍的結果,況且他來這裡就是為了做這份工作:“我可以解決問題的。”

不等塞繆爾再說什麼,路白立刻熄火停車,打開車門下去。

“麥克斯……他在哪裡?”路白問。

“你……”麥克斯聽著說下車就下車的路白,心裡一陣佩服,他趕緊查看:“你停車後他躲了起來,在你左後方……”

“謝謝麥克斯。”

那隻黑豹躲在左後方,說不定現在正在用金色的獸瞳暗中觀察。

路白屏住呼吸想了想,到車廂裡取出一塊鮮肉,然後帶上特殊材質的帽子,用來保護頭部。

“路白?”耳朵中傳來塞繆爾的聲音,對方嚴肅地說:“快回到車上去。”

麵對塞繆爾的命令,路白忐忑了一下,畢竟塞繆爾的身份超然,他怎麼都應該聽從命令。

可是路白更擔心大獅子的安全。

“我……”路白頂著留下壞印象的風險,倔強地搖頭:“我要弄清楚他為什麼追著我,沒準解決了他的問題,他就會走。”

這次路白不再猶豫,拿著鮮肉朝麥克斯說的方向走去。

那一邊是一片閉塞的灌木叢,一眼望不清情況,路白很小心地探索,尋找黑豹的身影,但並沒有看到。

正想問麥克斯,就聽到麥克斯說:“路白……他正在往後退,有可能是在引誘你,你小心……”

“好。”路白咽了咽口水,撥開繁密的樹枝繼續往前,期間聽到幾聲塞繆爾的警告,他沒有理會,反而越走越快,因為他聽到了動靜。

黑豹生性謹慎,很少將自己暴露在彆的動物麵前,除非捕獵的時候。

躲起來符合他的天性。

路白想著,壯大膽子輕輕喚道:“小可愛,彆躲起來,我對你沒有惡意。”

這句話說完,他所在的整個通訊頻道都安靜無比。

小可愛?

路白眼中的小可愛真彆致!

不知道是不是路白的話起了作用,麥克斯聲音顫抖地告訴他:“路白,黑豹在抄你……”

所謂的抄,就是……

路白一轉身,猛地對上一雙暗金色獸瞳,緊接著是一張布滿獠牙的獸口,正伏在樹杆上,張開獠牙對他低吼。

“……”路白一動不敢動,當下腦袋空白了三秒鐘,回過神來的時候,發現自己手腳冰涼,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在他麵前,是一頭活生生的野生成年黑豹,體型龐大,肌肉流暢結實,獸瞳冷冷的,瞳孔縮得窄窄的,寫滿警惕凶惡,結合隨時準備攻擊的姿勢,令人頭皮發麻。

路白毫不懷疑黑豹的殺傷力,有全能冠軍之稱的黑豹即使麵對獅子,也敢迎戰。

在動物界,有些動作帶著挑釁意味,比如這種時候,明顯知道自己跑不過也打不過的情況下,想要示好不是舉高雙手,那是對人類才有用的舉動,遇到豹子隻能躺下露肚皮……

但這是母豹子對公豹子臣服的方法!

路白哪裡知道人類這樣做有沒有用。

“吼——”黑豹將身軀壓低了幾分。

“……”路白立刻放棄尊嚴,躺下四腳朝天!

他的兩隻手還拿著鮮肉,散發著血腥味。

黑豹嗅了嗅鼻子,在上麵猶豫,半晌,他輕手輕腳地從樹枝上跳下來,落在路白身邊。

黑豹沒有去嗅路白手中的鮮肉,體重不少於100斤的他,一隻前爪小心摁在路白胸口上,低頭嗅聞路白的頸側……咯吱窩……

全都是散發氣味的地方。

黑豹的嗅覺靈敏度,是猛獸中的佼佼者,比獅子更為靈敏出色。

路白今天工作出了一身汗,當時他在救助站周圍尋找獅子,如果氣味順著風飄到三四公裡外,確實能夠吸引嗅覺逆天黑豹!

黑豹也是貓科動物之一,貓科動物的好奇心都很重。

當黑豹低頭嗅聞自己的時候,路白心神一鬆,猛獸是不會這樣仔細聞獵物的,如果野獸有心捕殺他,這時早就已經下口了。

這樣聞他,隻能說明對他感興趣。

突然,黑豹伸出舌頭舔了一下路白的衣服,像在品嘗路白的味道——這又是一個沒有把它當成獵物的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