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2 / 2)

陸辭的腳步下意識地一滯,猛然往那方向看去。

那人雖是背對自己,可仔細一瞧袍子,製式與他這身一般無二,顯然也是南都學院的學生。

寒天凍地的,怎有這等奇人閒得沒事出來散步不說,還非將腦袋鑽樹洞裡去?

陸辭猶豫片刻,還是走近前去,對那專心致誌扒拉著樹洞邊緣,朝裡窺探的奇人提醒了句:“如此撥弄,易驚眠蛇。”

那人全然不防身後會有來人,被忽然響起的人聲給結結實實地驚了一大跳。

他渾身一震,匆匆忙忙地將蹭亂了的頭從裡拔出來,露出一張被凍得紅通通、狼狽又不掩俊秀斯文氣的麵孔來。

陸辭笑眯眯地打量著他,善意調侃道:“人道書中自有黃金屋,亦有顏如玉,難不成是連樹中也有了?”

對方連退兩步,才心有餘悸地站穩,甫一看清陸辭那張極具辨識性的俊美麵龐的瞬間,就認出了這位不是彆人,正是在學院師生間都堪稱風評絕佳的人中龍鳳。

他不自覺地舒了口氣,麵上赧色便悄悄褪去幾分,雖還有些不自在,也迅速緩過來了,不失禮數立馬小揖一下:“多謝陸兄提醒。”

“客氣了。”陸辭記性逸群,在回揖後,不費吹灰之力地就辨出了這人身份,眨了眨眼,遲疑道:“是朱弟吧?”

若他沒記錯的話,這被自己無意中撞破窺樹洞的‘怪癖’,神色間難免有幾分窘迫的人,正是上個月才自不知何處轉來的朱說。

隻不過,與他母親在再三考慮後自主選擇的遷家不同,朱說之母早早地就已改嫁,其義父家中雖富,待他卻不過尋常。他偶然得知自己真實身世後,方孤身搬離義父家中,來這寺廟裡清修學習。

陸辭不著痕跡地瞟了瞟那樹洞,微微一笑,順手將朱說肩上的殘存雪渣拍去,語態隨意又親昵道:“夫子屢次向我提及你,也確說過你好似暫住這寺中,隻是我每日往返家中,總經過此地,卻始終不見你,便以為是隻是傳言了,不想真有其事。”

畢竟同輩,一談及彼此都熟悉的夫子,加上因陸辭一貫的好名聲,朱說對他天然地就有幾分好感,頓時對方才的小窘迫釋然了。

他回了一笑,主動指了指寺南一僻靜山洞,不太好意思道:“寺中終究為僧侶清修之地,縱有義父故友情分在,得了主持接納,也不好太過驚擾,我便獨居此處。方才我正煮粥,在旁讀書,不妨二鼠躍入,驅趕時不知不覺便追到樹洞中……”

在朱說看不見的地方,看清那處山洞有多簡陋的陸辭,不著痕跡地皺了皺眉。

怕是小和尚們集體排擠朱說,朱說為了息事寧人,才自己主動搬出來的罷。

佛門本該是至清淨之地,最不該礙人讀書,專程搬到山洞裡頭,不是多此一舉,自找辛苦麼?

朱說在他看來,亦不可能是什麼吹毛求疵、難以相處之人。

連朱說都忍不下去,寧可費事搬出獨住,定是鬨得動靜不小了。

陸辭雖在眨眼間就把事實猜得八.九不離十,但朱說既是不注重外物的安於現狀,他作為外人,當然也不必不識趣地去揭穿,隻調侃道:“既然粥已遭了那碩鼠攪渾,朱弟又親自出馬,對鼠犯實施了緝捕,接下來不妨由我權鞫司之職,對鼠犯進行審訊罷。”

“如此甚好,”朱說莞爾,再沒了拘束感,從善如流地附和道:“尉司,推司具在,唯缺法司與鼠犯了。”

陸辭朗聲一笑:“既然如此,唯有改日了。現天色已晚,不妨明日再敘,現容愚兄先告辭吧——”話未說完,他便敏感地嗅到一股淡淡的糊味,再作留意,就發覺是那山洞處飄來的了。

他不禁一頓,尾音微妙地上揚:“慢著,你方才好似說過,之前正在煮粥,出來前火熄了麼?”

朱說一愣。

他麵上神色空白了一刹,旋即迅速反應過來,連話也趕不及說了,轉身拔腿就跑。

陸辭自然而然地跟了過去。

一看果然,那口先是被兩隻碩鼠跳進來糟蹋了米粥的倒黴小鍋,鍋底已是燒糊的漆黑一片。

“……”

少年獨居,果然是災難居多。

作者有話要說:  新文終於開出來了,實在讓大家久等了,不好意思。

主要是宋朝比我想象的要難太多了,我當初為什麼腦子進SHI要選這麼難的背景,而不是隨便架空了事啊(絕望)

以下略作注釋:

*範仲淹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遂更名朱說。(p.s陸辭並不知道朱說就是範仲淹)

*範仲淹於長白山求學時受小和尚排擠,獨居寺南山洞,煮粥時兩老鼠跳進去,他追捕老鼠時發現了藏匿的黃金,他隨手埋好,不動分文。多年後醴泉寺失火,方才告知主持,讓人取出黃金對寺廟進行修繕。

*宋代負責抓捕的叫尉司,負責審判的是推司,負責判決的叫法司(也叫讞司)。權力不重合。

*按照北宋富弼的說法:“負擔之夫,微乎微者也,日求升合之粟,以活妻兒,尚日那一二錢,令厥子入學,謂之學課。亦欲獎勵厥子讀書識字,有所進益。”可知州縣小學的學費約為每日一二文錢,以宋代底層人每天一百文的收入水平看,學費極便宜

*國家還給學生提供住宿並發給夥食補貼,如北宋元豐年間,太學的外舍生每月可領850文,內舍生與上舍生每月可領1100文。州縣學校也有夥食補貼,如政和年間的一條教育法令說:“諸小學八歲以上聽入。……即年十五者與上等課試,年未及而願與者聽,食料各減縣學之半;願與額外入學者聽,不給食。”意思是說,兒童八歲入學,由政府提供夥食費;十五歲以上或未滿八歲的,夥食費減半;額外入學的,不給夥食費。政府發給的夥食可能是比較豐厚的,因為有的學生還能夠“儲其資以歸養”,將一部分補貼節省下來,用於贍養母親。(摘自《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雖然這條法令是宋徽宗時候的,但沒說是宋徽宗時候立的,我就當宋真宗和宋仁宗時期也有了。

*政府提供廉租房,有的是受的罪人的宅邸,有的是官府自己建的。租金比市麵上的房租要低很多,遇天災**還可以拖欠啊免上好些天的。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