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2 / 2)

至於要如何瞞住……

儘管因開封府赴解舉人眾多、行卷多至上萬,他大郎那一份不見得會有被考試官們過目的機會,且會被身為監試官的陸辭碰上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但為保險起見,還是當設想好最壞的事態。

李父沉吟許久,當即讓六神無主的李鈞將近些年的手稿一概銷毀,這剩下的半個多月中,也彆再複習課業了,而將原手稿上的語句,用截然不同的字體,再抄錄一次。

李鈞死命點頭。

哪怕臨時練出一種新的字體極不容易,但與他前程相比,就完全算不得什麼了。

對爹爹讓他如此做的用意,他也能猜出來:這要能順利的話,當人上門來核查時,他大可拿出不同字跡的諸多舊稿來自證自辯,以此證明那份行卷,並非出自李鈞之手。

當然,這法子還算不上完美無缺:若不是李鈞做的,又會是誰?

罪魁禍首一天不找到,大理寺丞就會四處排查走訪,非要查個水落石出不可。

若是問到熟悉李鈞字跡的其他友人頭上,可不就得穿幫露餡了。

李父清楚,還得再找個可靠的人,做這名替罪羔羊。

於是又想方設法尋來一人——那還是他一位從商的友人家的郎君,雖有資格參加貢舉,卻無心仕途。

他忍痛割肉,付出一大筆錢財,才說服對方肯在最壞的情況下,認下‘冒名參舉’的準備。

最後,李父還讓李鈞將與他同保的那三人尋來府上,輪番威逼利誘,串好口供了。

同保那三人固然震驚,但在李父言明利弊後,也清楚此事一旦暴露,他們作為同保人,哪怕自稱不知情,少說也要被連累著殿上兩舉。

最後拿著李父給予的錢財補償,才不得不捏著鼻子應下了。

就在李父將一切準備得完美無缺後,就開始在供奉天書的道觀中祈福,盼著陸辭根本不會發現李鈞的剽竊行徑。

但希望還是落空了。

當轉運司和提點刑獄司的吏員上門時,一直祈禱著這天不要到來的李父就緊繃了神經。

儘管如此,他麵上卻隻流露出恰到好處的震驚,任人闖入了兒子李鈞的書房進行搜查……

顯然監司的人不曾料到,這家人會是有備而來。

在將李鈞書房裡的手稿收繳一空後,他們就先回去了。

由於這回是太子監國以來,主持的第一次貢舉,上下對此都極為重視,現鬨出開封府一舉子公然舞弊,還剽竊到了監試官頭上的戲劇來,自然惹人注目得很,連太子殿下都頻頻親自過問。

往常要拖拉個十幾天才派人著手的案子,次日就出了查驗結果了。

——從李鈞家中搜出的手稿字跡,與呈上的家狀、公卷字跡,並不符合。

陸辭得知這一結果時,監司的人員已順著李父事前布下的陷阱,朝錯誤的方向繼續偵查去了。

“完全不符?”

陸辭蹙了蹙眉。

他的頭個念頭,便是這其中存有貓膩。

一是李鈞的公卷送來的時間:那可是在太子下達詔令,任命他為監試官之前。

若是有心人的刻意陷害,那人又是如何比心血來潮的太子還早一步得知,他會是這場開封府解試的監試官的?

況且即使他是監試官,也不見得就會湊巧地翻閱到李鈞的行卷,從而認出自己的舊作。

真要害人,也不該挑選這一時機。

二是,若李鈞是被人冒了名,那他本人的家狀和公卷呢?怎麼不曾見到?

三則是,若此人真有意害李鈞,又怎麼會手段那般拙劣,用與正主截然不同的字體來陷害,而不稍微模仿一下呢?豈不是等著被人一眼看穿麼?

……

他隻粗略一琢磨,就察覺出無數疑點來,以至於這鮮明的證據擺在眼前後,反倒透著股欲蓋彌彰的味道。

陸辭沉吟一陣,忽喚來吏人:“還請你跑去監司一趟,詢問是否能將李鈞書房中搜來的手稿,暫借一份予我一觀?一日後我必將歸還,定不會叫他們為難。”

不論是手稿的新舊,還是運筆的力道、筆劃的角度等細節鑒定上,都可能會被匆忙查驗的監司所忽略。

若李鈞當真是被人害了,那他私下裡做的調查,也隻會在對方得還清白時,幫上一把。

若他懷疑不岔,真有人處心積慮,欲要瞞天過海的話……

陸辭莞爾。

那他可就能給將自己硬安排進這鎖院裡來的小太子,找點事情做了。

作者有話要說:  跨年快樂呀!麼麼噠!2019見!

注釋:

1.關於代筆之弊的懲罰,可參考985年的詔令:“如有倩人撰述文字應舉者,許人告言,送本處色役,用不得仕進;同保人知者殿四舉,不知者殿兩舉;受情者,在官停任,選人殿三舉。”《中國科舉製度通史·宋代卷上》第七章p355

2.監司:即轉運司,提點刑獄司,他們互相監察。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