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24章(1 / 2)

[綜]英雄失格 浮雲素 9147 字 3個月前

()東京,1:00am,前池袋。

前個性時代,也就是矇昧時期,東京內一片混亂,四處都是灼眼的火光、哭喊尖叫、受傷的人,罪惡在黑暗處滋生,混亂孕育於鬥爭。不僅是東京,日本、整個世界都沒做好準備,迎接個性時代的到來。

在之後的三十年中,人類展現出了完全的,對新事物的適應能力,混亂猶在、敵人橫行,大體上卻建立起來了應該有的秩序,但在新舊交替秩序顛倒的過程有中,有些區域卻湮沒在了曆史長河中,被新的名詞所取代。

池袋本就是日本有名的紅燈區,風俗店頗多,幫派林立,在矇昧時期這裡發生了太多場無厘頭的械鬥,以至於街道與人的損耗都十分嚴重,現在的新池袋幾乎是在原本的基礎上重建的。

政府原來的意圖是將其建設成一個全新的街區,安穩、毫無波瀾,和其他住宅區一樣,可惜的是居住在東京的人,他們早已對池袋形成了固定印象,所以那些流鶯,那些風俗業的男男女女,都自發性地聚集在此,開辟出了獨屬於他們的王國。

——歌舞伎町,不同於曾經新宿附近的多功能商業娛樂網點,它是實打實未成年不可入的紅燈區。

太宰抬頭看町門口的半圓形拱門,町占地麵積很大,門卻很小,左右站數名警察,他們的眼睛比鷹隼更加銳利,等著進門的每一個人,身份驗證、信息盤查,“未成年人不得入內”的橫幅懸掛在門廳下。

他抬起手,平放在額前兩三厘米遠的位置,作極目遠眺的姿態,似乎是在好奇地打量門內的情景,而他的神色,也不知是不是作偽,竟然帶有近乎於孩童的天真。

“原來真有這麼一道橫幅啊。”太宰治似乎在喃喃自語,但他身邊的霍克斯認為,此人絕對是說給自己的聽的,果然下一句話就原形畢露,“訥訥,霍克斯君,你在讀高中的時候有沒有和同學做過拿著假、身份證,試圖混進歌舞伎町的事?絕對有吧,這可是高中的必備項目。”

“並沒有。”霍克斯說,“我高中不在雄英,是在士傑。”士傑是大阪的學校,而且,偽造身份證,怎麼可能會成功,每年試圖混進去的未成年人數不勝數,多年下來也沒聽見什麼成功案例。

“那你的學生時代真是無聊到了可悲的地步啊。”

霍克斯:“……”

“剛到十五歲的小鬼沒資格這麼說我。”霍克斯向前邁了一大步,隨後他好像很不經意地說,“工作以後多多少少要出席這樣的場合,歌舞伎町我已經來了好多次了。”完全就是被挑起鬥誌,彰顯自己成年人身份時才會說的話。

太宰歪頭:“誒?”他的表情又變成了壞得出水的q版臉,“是和no.2的英雄安德瓦一起嗎?真好啊,跟自己的偶像合夥逛花街什麼的。”

霍克斯:“不要得寸進尺啊小鬼,我們隻是來工作工作!”

[說到底,霍克斯君其實超純情的啊。]

太宰治站在霍克斯身後一丈遠的位置,各種意義上都算是看透了no.3色厲內荏的表象。

[霍克斯君的話,應該是那種生活超級規律的類型吧,睡得很早,起得也很早,男子高中生以及醜惡成年人該有的夜間生活完全摒棄了,外表看起來倒是放浪不羈、備受年輕女性喜歡的類型,事實上一直忙於英雄事業,反而連談戀愛的機會都沒有。]

[這樣的男人即使到了歌舞伎町,也隻是做出一副久經沙場什麼都不在乎的模樣,坐在ktv的包廂中玩手機,對靠近的女子不假辭色吧?]

太宰治說對了嗎?bing!全中紅心,如果真把他的思想說出來,那霍克斯一定會非常非常惱怒,說不定連進門都會卡他,就算是為了見識一下傳說中的街景,太宰都不會多說話的。

即使,他要真想進去的話,即便沒有英雄帶,也能做到就是了。

到底是進風俗店,太宰所鐘愛的老派校服是排不上用場了,他內襯是白襯衫,在襯衫的基礎上套了一件黑色的風衣外套,在穿上外套之後,他身上因校服而存在的少年感蕩然無存,你看他的模樣,絕對猜不出此人是15歲、18歲,還是20歲。

“說起來,明明這個年代黑道已經銷聲匿跡,近乎於蕩然無存了,為什麼風俗店還會存在?”太宰的眼中閃爍著光,“就道德層麵來看,二者是相輔相成的不是嗎?”

霍克斯聳聳肩說:“大人物的需求吧?”

色情業幾乎是這個國家的支柱產業之一,就算是為了好色的男性以及需要額外安慰的女性,也不可能被取締。

英雄的證件,無論在什麼地方都可當作通行證使用,即便是在歌舞伎町也是如此,幾乎所有的未成年人都不可進入紙醉金迷的煙花之地,除了一種情況,那就是作為助手協助英雄查案。

如此看來,英雄在日本擁有多麼強大的特權,可見一斑。

在接受檢查時,霍克斯向太宰講述最後的規矩:“進入町之前要簽署保密協議,不可隨意錄像,不可隨意錄音,街道裡的攝像機探頭也少得可憐,記得緊跟我,不要惹上不必要的麻煩,要不然就算你惹了什麼人,突然失蹤了,我也沒法大張旗鼓地搜索。”

“這裡可是實打實的,東京領土上的法外之地。”

“知道知道知道。”太宰治搖搖手說,“霍克斯君才要小心,千萬不要一時不察,被女性拆吃入腹,連連骨帶皮,全部吞進肚子裡啦。”

“我的話,完全不需要擔心。”他微微笑了一下,瞳孔中蕩漾著水波濤一般起伏的溫柔笑意,再小肚雞腸的男性都不得不承認,太宰,他確實具有令女人迷戀的資本。

“女性的話,可是很喜歡我的。”他充滿自知之明,又十分傲慢地說。

[……]

霍克斯什麼都不想說,他與太宰治一起,穿過並不顯悠長的門洞,閃爍的霓虹燈交織在一起,形成近乎絢爛的色彩。

“歡迎來到,歌舞伎町!”

……

霓虹燈、閃爍的招牌,穿各色西裝的牛郎、打扮或清純或妖豔的女性,前者往往體貼地陪同作貴婦打扮的女性,而後者則被男人籠在懷中,三教九流,彙聚於此,無論是高官、英雄,還是白領麗人,皆可見到。

然而在眾人之中,年輕英俊的霍克斯依舊是相當顯眼的那一個,他年輕、帥氣、排名又高,即使是沒有受過太多教育的男人女人都認識他。

歌舞伎町有規定,在這裡不談身份、不談地位,隻有孤獨的男性與寂寞的女性,但很快,從四麵八方傳來了小聲的呼喊,人們說:“霍克斯、霍克斯。”

“要來店裡坐一晚嗎?霍克斯?”有人大大方方地喊道,“我不要錢,隻要給我簽名就行了。”

“來我這裡吧!”

“我我我!”

霍克斯充耳不聞,就像是沒有聽見那些男人女人的呼喊聲,倒是太宰治,跟隨在他左右揶揄道:“真是受歡迎啊,霍克斯君。”他抱怨似的感歎,“為什麼美麗的小姐們都把視線投注在你身上,明明我也很帥啊。”

久違的,霍克斯揚眉吐氣,他覺得自己終於扳回來一局說:“死心吧,這是男人的魅力,你隻是一個小屁孩兒,怎麼會有人喜歡你。”

太宰治還沒有說話,他就被盯上了,那些人,他們都以為太宰治是霍克斯帶來的助手,他身量很高,而臉則呈現出另一種完全不同的英俊,還有說不清道不明的氣質。

如果一定要給那氣質加上形容詞,一定是“引女性迷戀的”。

“黑衣服的小哥?要不要進來坐坐?”

“霍克斯不來你來也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