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除妖(1 / 2)

謫仙 九月流火 14299 字 3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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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方是長安北邊的軍鎮, 南接壤關中,北儘唐之北境,軍屯數量占全國四成之一, 算是唐朝最強大、最發達的軍鎮區了。朔方本該是長安最堅實的堡壘, 可是永徽十二年, 卻險些成了覆滅大唐的危難。

朔方節度使勾結妖道, 意圖攻占長安,擁兵自立,因為當年李家就是這麼搞的。按理李唐已經統治中原近六十年, 建朝後輕搖賦稅, 鼓勵農耕, 米價從前朝末年一鬥三千文, 降到一鬥六十文,這時候造李唐的反, 和當年李家反隋截然不同。然而朔方節度使一帆風順,勢如破竹, 近乎摧枯拉朽地逼到了潼關外。

長安大亂, 皇帝和朝廷匆忙離開長安,趕往益州。益州沃野千裡,天府之土,再加上周圍有天然屏障,是最適合保存實力的地方。朔方節度使能把皇族逼成這樣,並不是朔方的軍隊如何強盛,或者朝廷的駐軍多麼腐朽,而是因為朔方勾結妖道,有鬼兵鬼將助陣。

據當年幸存的前線將士說,叛軍攻過來時本來是正常的, 朝廷軍按照陣法抵抗,兩軍相接時,對方陣營裡突然響起幡鈴聲,一些輕飄飄的紙兵、紙獸飄落在地上,突然變成活物,不怕死也不怕痛,瘋了一般攻擊朝廷軍。這些怪物雖然是紙做的,可是咬合力不比真正的虎獸小,而且被他們咬住的人,傷口會泛出黑氣,沒過幾天就全身**而死。

朝廷軍大嘩,士氣一落千丈,節節敗退。很快,潼關就失守了,皇帝帶著後妃倉皇南逃。在逃難路上,李朝歌落入叛軍和紙獸亂潮中,就此音信全無。

皇帝當時痛失愛女,又適逢烽煙四起,家國不在,心情十分抑鬱。他本以為李唐江山就要斷送在他這一代,沒想到李朝歌丟失後沒多久,那些詭異的紙兵紙獸突然消失了。朔方節度使暴斃帳營,被叛軍尊稱為國師的妖道也不知下落,朝廷軍絕地反擊,逐漸開始占領上風。

從一開始,這次叛亂難纏的便是紙兵紙獸,而不是朔方之軍。妖道消失後,叛軍群龍無首,沒過多久朔方之亂平,李澤帶著朝廷後宮,回到長安。

叛亂平息了,可是他們走丟的女兒,卻再也回不來了。多年來皇帝一直心存愧疚,為此他將全部的愛都傾注在李常樂身上,以此彌補對大女兒的虧欠。天後也對李常樂寵溺非常,想來,她和皇帝是一樣的。

一彆十年,宮中所有人,包括皇帝也覺得李朝歌已經死了。身強體壯的士兵都在紙兵紙獸手中活不下來,何況一個六歲的孩子呢?沒想到,她竟有如此機緣,被一個隱士高人所救,並且隱姓埋名十年,習得了一身好本領。

皇帝唏噓當年,並沒有注意到天後垂著眸子,不曾表態。皇帝說完後,滿身勁兒無處使,一腔父愛蠢蠢欲動:“她這些年流落在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她明明是公主,本該錦衣玉食,眾星捧月,結果卻在民間蹉跎了十年。既然她回來了,那麼一切待遇理該比照廣寧,甚至還要更高些。她的封號已經有了,繼續用安定就好,公主府也是時候修建了。對了,她的封邑是多少,要不要再加點?”

天後聽到這些話,眼神動了動,說:“聖人,公主封邑不過三百五十戶,安定這些年累積的食邑已經一千戶了。她剛剛回來,正要熟悉人脈,慢慢融入到東都。你若是再封賞她,讓其他宗室怎麼想?廣寧又怎麼想?”

天後處事要比皇帝圓滑的多,皇帝一想也是,李朝歌本就是突然出現的,要是再給她搞特殊,隻會替她樹敵,不利於讓她融入環境。皇帝打消了這個念頭,說:“那就從其他地方補償她吧。如今我們一家團聚,日子還長著呢,不急。”

天後也這樣想,過猶不及,這種事還是循序漸進、春風化雨為好。母親的關注點到底和男人不同,天後憶起一件事,問:“現在是二十二年,朝歌今年十六歲了?”

“是。”皇帝點頭,感慨道,“歲月不等人,都十年了。”

天後見皇帝還是沒聽到點子上,隻能再一次提醒:“聖人,國法有規,女子十七歲當嫁,她今年已十六歲了。”

這回皇帝終於想起來了:“對啊,她都十六了,該招駙馬了。”

按照唐律,女子十七歲必須婚嫁,要不然朝廷就會遣派官媒,強行給未婚男女婚配。到時候嫁給瞎眼的瘸腿的,可由不著自己。自然,沒有官媒敢指點公主,可是李朝歌年紀已經不小,是時候考慮婚嫁的事情了。

正巧今日裴大夫人向李常樂提親,天後一起說給皇帝,道:“剛才裴大夫人也在,和我說了裴大郎君和常樂的事情。依我看,她們姐妹倆沒差幾歲,乾脆好事成雙,將朝歌的婚事也一起辦了吧。”

皇帝一聽到兩個女兒都要出嫁,本能地皺眉:“怎麼兩人都要嫁人?她們才多大?”

“常樂今年十四,朝歌更是十六歲了,是時候籌備了。要不然等十七八還嫁不出去,豈不是叫百姓笑話?”

行吧,家裡的事皇帝一向聽皇後的,於是點頭道:“好,這些事,天後你來安排吧。裴大郎和常樂一起長大,品行信得過,反倒是朝歌,你一定要好好把關,務必給她挑個十全十美的駙馬。”

天後應下,笑道:“天底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人。聖人,你隻叮囑朝歌卻不管常樂,要是被孩子們聽到,恐怕要說你偏心了。”

皇帝搖頭。他自然對小女兒更有感情,可是李朝歌剛剛找回來,還在民間受了許多挫折,他這個做父親的自然要加倍補償。他沒能護著她無憂無慮長大,那給她找一個好夫婿,保護她下半生安穩無憂,便是他這個父親唯一能做的了。

皇帝說:“朝歌和常樂不同,常樂心地純善,仁義大方,她會明白的。再說,裴紀安是長安洛陽數一數二的人物,常樂招了他做駙馬,日後有裴家幫襯,婚後已經比朝歌強了一大截。如此,更要給朝歌好好挑一個駙馬,就算比不上裴紀安,也不能差太遠。要不然以後姐妹兩人越差越大,那才是真的埋下禍患、離間姐妹感情呢。”

“我明白。”天後說道,“聖人擔心的這些我都懂,我定好好把關,給朝歌挑一個不遜於裴紀安的駙馬出來。”

皇帝道:“朕自然相信你。朕剛才那些話,不過是有感而發、言之所至罷了。這麼多年來,你辦事滴水不漏,麵麵俱到,從無一次偏差。朕就是不相信自己,也不會不放心你。”

天後抿唇輕笑,道:“我們夫妻多年,哪還用說這些。聖人,時候不早了,過一會該開宴了。你快去前麵忙吧,我去看看朝歌。”

皇帝十分放心天後,當即如釋重負,毫無憂慮地出門了。天後靜靜在千秋殿中坐了一會,叫來宮女,問:“大公主呢?”

“公主在後殿更衣。”

天後輕輕點頭,吩咐道:“你們好生侍奉,勿要怠慢了公主。”

“奴婢遵命。”

千秋殿後殿,宮女們魚貫跟在李朝歌身後,手裡捧著瓶瓶罐罐,要為李朝歌沐浴更衣。女官知道這位剛回來的安定公主是江湖人士,恐怕不喜歡彆人近身侍奉,為此特意說:“公主,一會有晚宴,禮服複雜繁瑣,須得多人配合才能穿好。奴婢等人奉天後之命侍奉公主沐浴,之後,再伺候公主更衣。”

李朝歌明白宮廷的規矩,就算她不在乎形象,也不可能穿著一身洗得發白的粗布青衣去參加宮廷宴會。她點點頭,說:“我明白。我初來乍到,不懂規矩,你們按最常用的章程安排就好。”

女官微微吃驚,聽說這位公主一身匪氣,能孤身殺熊,她本以為這是個蠻橫凶悍的主,沒想到,竟意外的好說話。女官應是,招呼宮女們放水、熏香,引著李朝歌沐浴淨身。

李朝歌沐浴出來時,宮女們為她拿來中衣,要親手為她穿上。李朝歌沒有拒絕,由著她們在自己身邊忙來忙去,將她身體胎記看個明明白白。

李朝歌前世和天後相處了那麼久,最是明白這位女皇的秉性。李朝歌知道天後已經相信她就是李朝歌了,但是這並不影響天後會再三取證,屢次試探。這些宮女裡必然有天後的眼線,查看她身體上的胎記或者小痣,回去和天後稟報。天後自己生的孩子,當然知道一些細微特征,到底是不是真的,一對就知。

而且,天後也會派人去劍南,和當地人核查李朝歌的身份。不過,天後勢必要無功而返了。這些年周老頭怕被人找到,行蹤格外小心,除非天後的人能穿過黑森林,找到黑林村,不然,必然什麼痕跡都找不到。

李朝歌對此並不擔心。她是真的李朝歌,查千遍萬遍也不怕。她和小時候一模一樣的五官,肖似武家女子的臉,便是最好的證據。

宮女們給李朝歌換衣服時,發現這位公主雖然看起來纖細,其實脫了衣服後身材特彆窈窕。該細的地方細,該鼓的地方鼓,而且因為多年習武,皮膚緊致,雙腿又細又長又直,腰腹處甚至有漂亮的線條。

換衣的宮女們默默紅了臉。兩個宮女給李朝歌係襦裙,她們一低頭,見李朝歌胸口處有一道疤,長度將近有兩寸。雖然顏色不深,不仔細看根本注意不到,可是放在李朝歌白皙緊致的皮膚上,還是很刺眼。

宮女見李朝歌從頭到尾非常配合,看起來很好脾氣的樣子,於是壯著膽子問:“公主,這道疤是什麼?”

李朝歌低頭瞥了一眼,這道疤是前世裴紀安穿心那一劍留下的,這一世重生,她身上很多痕跡沒有了,唯獨這道疤,跟著她來到了新世界。

李朝歌渾不在意,淡淡道:“以前不小心受傷,留下的教訓。”

這些宮女們雖然是奴婢,但也過著十指不沾陽春水的生活,她們聽到李朝歌的話,紛紛歎道:“這麼長的傷口,那該有多疼啊?公主,您以後可要小心,不能再受傷了。”

李朝歌對喊疼的話置若罔聞,唯獨聽到後一句,她很認真地點頭:“以後再不會了。”

吃一塹長一智,以前可以說不懂情愛,年少無知,這一世她要是再輕信男人,被男人害死,那就活該她死無葬身之地。

其他人端來托盤,宮女環住李朝歌的腰,將叮叮當當的玉佩係到腰帶上,麵紅耳赤地退下,俯首道:“公主,禮服換好了。”

“嗯。”李朝歌慢慢放下雙臂,習以為常。她前世當了許多年的公主,剛回來時還不適應,後麵時間久了,也能習慣由侍女幫她換衣。畢竟朝廷許多禮服,真的不是一個人能穿好的。

另一波宮女上前,行禮道:“公主,奴婢給您梳發。”

李朝歌坐在鏡子前,眼神微微一錯,掃到一個宮女悄悄出去了。李朝歌了然,不動聲色地收回視線,就當自己沒看到。

千秋殿前殿,天後聽完宮女的稟報後,徹底放下心。接下來,派人去劍南查一查,這件事便可以敲定了。天後心裡其實已經認定,然而多年習慣使然,小心些總沒錯。

另一邊,李朝歌換好衣服,梳好妝容,鏡子中的人如同拭去灰塵的明珠一般,散發出耀眼的光輝。宮女們被李朝歌的容光所攝,紛紛讚道:“公主真美。”

類似的話李朝歌實在聽膩了,她隨意點頭,說:“我累了,想一個人休息一會。你們先退下吧。”

宮女們齊齊拜首:“遵命。”

宮娥像是棋子一樣整齊有序地退下。等人走後,李朝歌坐到塌上,給自己倒了杯茶,不緊不慢道:“下來吧。”

氤氳的霧氣中,一個身影從房梁上跳下來,落地無聲,唯有細微的灰塵輕輕飄落。白千鶴跳到地上,剛站穩,就說:“事先聲明一點,我剛剛才來,你換衣服的時候我不在。”

“我知道。”李朝歌平靜地喝了口茶,輕聲道,“要不然,你活不到現在。”

白千鶴一時無語,但又知道李朝歌並沒有誇大其詞。他要是敢動不正色的心思,都不需要施行,剛起意就被李朝歌一刀了結了。

白千鶴見兩人沒有誤會,可以心平氣和地談話,便自己找地方坐下,隨便挑了個橘子剝開:“你知道?”

“我當然知道。”李朝歌淡淡瞭了他一眼,“我若不知,為何要來東都?”

白千鶴剝開黃澄澄的皮,隨便丟了一瓣到嘴裡。有點意外,但是回頭想想,也在情理之中。

他先前詢問李朝歌姓名時,李朝歌不肯告知,想來就因為她是公主吧。她和身上衣著格格不入的用餐禮儀,對朝廷機構非一般的了解,以及看到皇帝皇後時奇怪的表現,現在都有了解釋。

白千鶴三下五除二將橘子吃完,拍了拍手,問:“你真的是?”

“顯然。”李朝歌放下茶盞,低頭整理袖子。即便前世穿過許多次,再換上時,她依然覺得襦裙不方便極了。她一邊和過分寬大的袖口鬥爭,一邊平淡道:“我若不是,以天後那樣精明的性格,會允許我侵占她女兒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