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情況(1 / 2)

馮旭在春節假期這幾天的鹵味生意是極好的。

每回隻要他一把當天的鹵味,擺出來不到半天的功夫,絕對能賣個精光。

馮旭也是乖覺的。

他並不準備一天到晚都被關在廚房做鹵味,店裡每天賣的鹵味都是限量的,賣完即止。

沒想到限量之後,生意反而越發的好了。甚至有些人為了買鹵味,在一大早馮旭還沒開店的時候就在門口排起了隊。

等到馮旭打開店門,還有人嫌棄著“小老板你動作太慢”,還幫他做起了打掃工作,就為了能快點買到鹵味。

火爆的生意以及食客們的追捧,對於馮旭這個做生意的新手來說,會產生極大的成就感。也因此,馮旭才會樂此不疲的天天過來賣鹵味。

鹵豬蹄變了配方,一開始來買的幾個人還沒有發現——這些人都是買了鹵味準備帶回去加餐的。

直到身材魁偉、手臂上雕了條龍的金大勇的到來。

“喲!大勇今天也來買鹵味啊!”有人打著招呼。

金大勇嘴裡叼著根沒點燃的香煙,笑道,“可不是嘛!這裡的鹵味我老婆愛吃,我晚上喝點小酒的時候也喜歡吃上幾口。”

再說馮旭。

麵對金大勇這樣一看就很“社會”的大哥,居然一點兒也不害怕,反而輕鬆的對著對方笑了笑,“大勇哥今天要來點什麼?”

金大勇叼著煙說話一點兒也不影響,“每一個都給我來點兒,那個藕片你給我多拿點兒,我老婆喜歡吃!”

“好嘞!”

馮旭迅速的拿了個袋子裝起了鹵味。

趁著這時候。

旁邊不少人“金哥”“大勇哥”的打招呼聲不斷。

要說這金大勇,在他們老城區也是有點名氣的,不過也並不是什麼好名聲。

早年間,因為學習不行,金大勇就早早的輟學了,後來因為體格健壯、敢打敢拚,還當個小混混。

混著混著,居然還成了他們那群人裡的老大。

作為一個混混頭子,金大勇確實乾過不少不太好的事情,什麼威脅恐嚇啊,收保護費啊,打架揍人啊,聚眾賭博啊……

不過相對於那些個好勇鬥狠欺負普通老百姓的混子,金大勇這個人其實還算不錯。

他會收取一些商家的保護費,但是答應了的保護也是實打實的,要是有人來那些店裡鬨事什麼的都可以找他解決問題。

並且他帶的那群人,黃賭毒之中,黃和毒是絕對不允許碰的。就算是賭博,他也從來不搞大的。

後來年紀大了點,金大勇就不願意再做這些遊走在灰色地帶、隨時隨地有可能會抓進去吃牢飯的事兒了。

因著金大勇的老婆是個文化人——也不知道他一個混混是怎麼娶到這麼好的老婆的,還有小道消息說他老婆是被他強搶過來的。

老婆喜歡看書,金大勇在金盆洗手之後,就和他老婆合開了一家書店。

——雖然說這年頭紙質書的生意越來越不好做了,但是他也不是缺這個錢,開書店也隻是想要討他老婆歡心罷了。

老城區的這些個商戶,早年間大多數都被金大勇收過保護費,但是他們也不討厭金大勇。

畢竟那個時候世道還比較亂,保護費就算不交給金大勇,肯定還有彆的人來收,至少金大勇還是真的起到了保護作用的。

等到金大勇開了書店,從一個滿臉戾氣的大混混變成了一個看上去老實巴交的書店老板,變化大的讓人側目,以前那些事也就漸漸的很少有人提了。

隻不過可能不認識金大勇的,來這兒吃飯的時候猛的看到他手臂上的紋身,會嚇一跳。

……

金大勇夫妻倆是老爺子店裡的常客。

金大勇本人還行,他喜歡吃好吃的,但是要是沒有好吃的他隨便吃點也沒所謂。

但是他老婆不行!

金大勇的老婆確實出身書香門第,雖然是已經沒落了的。他的老婆,喜好看書,喜好美食,長相好看但身體病弱。

這樣的女人,如果不是金大勇真心喜歡,一直費心費力的養著,現在估計早就不知道被生活搓磨成什麼樣子了。

因為老婆喜歡吃薑老爺子做的菜,即使小店裡的菜價比普通店裡貴上十倍不止,金大勇依然每次老爺子開店都帶老婆來吃飯。

這段時間老爺子不開店隻賣鹵味,金大勇為了讓家裡的嬌妻每頓多吃點,也是每天都會來買。

彆說!

這店裡的鹵味金大勇也是很喜歡的。

誰讓他是一個純粹的肉食動物呢!

老婆更喜歡吃店裡的鹵藕片,金大勇倒是喜歡啃店裡的鹵豬蹄。每回過來買鹵味,他當街就能啃下一整個!

所以這一回,當馮旭把鹵味都裝好遞給金大勇,金大勇第一時間就抓了鹵豬蹄。

鹵豬蹄一入口,他就察覺出來味道不一樣了。

“哎!你們這兒鹵豬蹄味道怎麼不一樣了?!”金大勇砸著嘴細細品著嘴裡的味道。

一句話,金大勇就把排隊準備買鹵味的一群人的注意力都吸引過來了。

“什麼意思?鹵豬蹄變味了?”

“不會吧?這可是薑老爺子的點啊!”

“那可說不準,看店的不是個小年輕嘛,不懂事兒也說不定。”

……

一個個的,都懷疑的看著馮旭和擺出來的鹵味。

馮旭麵色不變,甚至可以說是胸有成竹。

這鹵豬蹄的味道他也是吃過的,味道比之前用老爺子給的鹵料做出來的都要好上不少,絕對不可能有問題!

而且,看那邊。

原本停下來的金大勇,這會兒已經快把一隻鹵豬蹄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