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104.(1 / 2)

其實很久以後,阮素才明白過來季明崇在她身上孤擲一注勇氣以及良苦用心。

他曾經是人們口中誇讚商界天才,無論是心機城府,根本不輸給彆人,又怎麼會那麼巧讓她碰到周雲菲呢,又怎麼會恰好讓她聽到那些過往。如果非要用黑白來形容話,季明崇一半是白,一半是黑,他也分外痛苦,他過去二十二年受到教育,並不認可他自己行為,可他又不得不那樣做,因為他在深淵裡,在黑暗中,他怕彆人會搶走她,所以他不得不將一切橫穿在他們中間不確定因素通通都壓製住。

事情不是周雲菲想象那樣,她不是逃不掉,他給了她離開機會,這是他愛她證明。

原來,周雲菲是被他逼走,他是不會允許有人質疑他對她感情,更不會允許那人在她麵前胡說八道。

原來,當初那個騷擾過她男人,是被他解決,他一個小時前將那人揍得血流不止,下一秒回到家後他像是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陪她去買小多肉。

還有很多很多事情,無一不表示著真正他,根本不是她所看到樣子。

在訂婚前,他也許已經厭倦了這樣偽裝,又或許是真愛她,愛到了不願意再隱瞞地步,所以他讓她知道了他不是溫和有禮,不是對人對事都友好積極好人。

季明崇坐在輪椅上,穿著深灰色休閒服,他模樣淡定,臉上沒有絲毫被拆穿後驚慌,隻是在看向阮素時,那一瞬間悲涼,還是透露了他真實。

他依然害怕失去她,抓著輪椅把手手,骨節處正在泛白。

“你現在可以後悔。”他說,“我不會怪你。”

有人說,愛一個人,用儘一切手段心機也要留她在身邊,這是自私愛人。

真正正確做法,應該是將自己毫無保留坦露給對方,由對方來做決定。

季明崇從前沒愛過什麼人,他也不知道該怎麼愛人,他甚至在想,如果是沒有出事前自己,那個他會怎麼去愛阮素呢?猶豫了許久,遲疑了許久,他決定給她機會,給她選擇機會。

阮素確是受到了衝擊,她隻是看著他,沉默了半晌說道:“我想回老家一趟,你知道,馬上就是我媽生日了。”

季明崇喉嚨乾澀,眼瞼低垂,看著自己廢了雙腿,低低地應了一聲:“好。”

阮素離開了,離開前,或許要加上一個詞,也許是暫時,也許是永遠。

她走後,季明崇一夜未睡,半夜,毛豆也睡不著,他已經不是小孩子了,現在學校裡老師同學都喊他大名,叫他毛豆人越來越少,他已經變成了大孩子,能看懂很多事情了,比如叔叔深愛素素,又比如如果素素真走了,叔叔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好了。

毛豆坐在了他旁邊位置,客廳裡燈沒開,隻有月光照射進來那一點點光芒。

其實毛豆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

“叔叔,你怪我嗎?”毛豆突然問道。小小30340少年總以為是自己說那些話,讓叔叔跟素素之間產生了隔閡與爭吵。他不知道該不該後悔,可是那些話他不說話,他覺得對不起素素,說了話,又讓叔叔變成這樣了。

季明崇不知道呆坐了多久,身體都快僵住了,他側過頭看向毛豆,目光沉靜,“你隻是做了你覺得正確事。”

毛豆又問:“你不擔心素素再也不回來了嗎?”

不知道是不是他錯覺,總覺得這話一問出口,叔叔眼神都冰冷了幾分。

可是,如果這不是叔叔想聽到話,那麼,他為什麼又讓素素走了呢。

季明崇大概也意識到自己眼神不對,他收回視線,看向了之前陪她買回來那幾個小多肉,目光柔和了許多,他低聲道:“擔心啊。”

擔心到睡不著,擔心怕以後會失去她,恨不得立馬就買一張機票去她麵前,將她帶回來,讓她永遠也彆離開他。

隻是,有一天晚上醒來,他在想,他重新活了下來,他可以變得跟以前不一樣,但還是想將為數不多真誠都給她,就這樣簡單,不是以退為進,不是陰謀陽謀,就隻是,不想騙她而已。

毛豆見季明崇這樣鎮定,也以為他是很有把握,或者說即便素素離開,即便訂婚禮不成,他也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也許這就是成年人世界。可是接下來三天,季明崇顛覆了所有人認知,他似乎還是一如既往工作,可他已經不是他了,他失去了所有生機,就像是離開了水魚,離開了土壤植物,奄奄一息。

即便是跟著他一塊長大盛遠,也沒想到季明崇有一天會變成這樣。

這三天裡,阮素沒有聯係任何人。季明崇也不讓彆人去找她,兩人就這樣僵持著。

第三天深夜,阮素回了家,她精神狀態也不比季明崇好多少,她今天一天都在路上奔波。這三天裡,她回了一趟老家,在媽媽墓前說了好多話,又去了季母老家,季母曾經跟她說過,很想念那裡茶園,她去買了一罐茶葉,想供在季母墓前,又去了之前很想去一座海濱城市,這三天被她安排得很滿很滿。

她好像都沒有時間去想念季明崇。

那三天裡,季明崇幾乎沒怎麼睡覺,阮素也一樣。

回到家時,已經是淩晨兩點,阮素打開門時,季明崇還坐在沙發上,見她回來,他隻是出神地凝望著她,過了不知道多久,他低聲說:“累了嗎?”

阮素在見他時,就想掉淚,“嗯,還餓了。”

季明崇想笑,但麵無表情太長時間了,明明隻有三天,可這三天裡,他都忘記了該怎麼笑,此時表情,難看得很。

阮素心想,這也就是她已經被他套牢了,要訂婚了,不然他這表情,可是要給魅力值跟顏值拉分。

兩人去了廚房,阮素下廚,季明崇打下手,做了兩碗麵條。

“這是宵夜還是早餐?”阮素笑。

麵條裡臥著荷包蛋,香味很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