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2 / 2)

吃到一半,孫繼東拿出了一個文件袋:“有事兒求你。”

聽他這麼說,錢二喜一下就笑了起來:“我就猜到你有事求哥們兒!不然怎麼說吃飯就吃飯,還主動請我?你這人可不是這麼主動的——不過我倒是奇了怪了,有什麼事是你擺不平的,還得來找我?”

“幫不幫?”孫繼東問。

“幫幫幫!”錢二喜吃飯有些熱了,解了衣服前襟幾粒扣子,往椅背上一靠:“你這人讀書的時候就出了名的傲,什麼都不放在眼裡!現如今你能來求人,這可不多見!今兒幫了你忙,以後能在咱們那一幫同學裡吹一輩子!”

之所以能誇下這個海口,也是因為錢二喜知道,以孫繼東的為人,斷然不可能是違反原則的事。

孫繼東將手上的文件袋拆開,讓錢二喜自己看。

錢二喜一開始就隨便看看,看到後麵抬頭看了一眼孫繼東,然後低著頭繼續看。看完了後,文件塞了回去,他又抿了一口酒,吃了幾口菜。放下筷子:“東子,你這是...這小流氓得罪你了?”

孫繼東‘嗯’了一聲,手上的筷子沒停。

“行吧。”錢二喜也不廢話,將文件袋放進了自己的公文包:“你工作都做的這麼細了,就是一句話的事情...況且也是為民除害了——正好,這小子在咱們派出所,處理起來也容易。”

文件袋裡麵的東西都和一個人有關。

楊真...這個名字沒有多少人知道,但是他的外號要知名很多,他就是鷂子。

說起來,他們這些能在城內一片區域戳住的頑主,基本上都是有底子的!不同於城外大院兒的頑主,城裡的頑主在行事作風上更凶殘一些。能被抬起來的,基本都能拿刀子戳人。

沒有這股狠勁兒,估計也立不住。

要說十個裡麵有十個戳過人,這不敢說,但要說十個裡麵有九個,那就很肯定了。

戳人不代表殺人,但這事兒也不小了!如果事情還得不到苦主的諒解,即使是未成年人,進去個幾年是很正常的——如果情節惡劣,十幾年也不奇怪!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警察知道這件事,注意到這件事,有精力去管這件事。而現實是,如果不是當場被抓住,又或者事情實在鬨的大,很多群架中的衝突,是很難找到犯事的孩子的。

這個時候的警察,人少事多,很多時候隻能優先一些事,而將另一些事排在次級位置。

孫繼東跑了一天,就確定了一件事,那就是鷂子和一件惡性搶劫事件有關。當時沒抓住人,而在這件事中他用到了刀,還捅傷了一老年人。

“沒看出來,東子你還挺有搞刑偵的天分的。”和孫繼東碰了下杯,錢二喜也是有感而發。他當然不知道孫繼東收集這些隻花了一天時間,但不管怎麼說,能弄出這個來,就說明他的本事了。

孫繼東什麼都沒說,他也沒法解釋——1973年後轉業,他進了派出所工作,做的是刑偵這方麵的工作,這對於他來說也算是本職。

喝到後麵,越來越放鬆,錢二喜笑著道:“實在想不通,這小流氓怎麼得罪你了。他犯的這事兒可不算小,就算還沒成年,才十七歲...哦,犯事兒的時候更小,才十五六歲,那也得勞改!三四年輕的,重一些就是五六年七八年!如果餘刑長,說不定還會轉送到監獄裡去!”

青少年犯罪,不會送監獄,而是送到勞改所。勞改所和監獄都是勞改,但是兩者在很多方麵都有不同。相對而言,勞改所可比監獄舒服多了,裡麵的人減刑什麼的也容易。

但有一些人犯案的時間比較靠後,接近於成年,而又不是成年,就會出現勞改所轉交監獄的情況。但如果餘刑時間不長,超出成年不多,又表現良好,這種情況下,就算成年了,勞改所也可能不轉交。

但是看這小流氓的年齡,再看看可能的判刑時間,怎麼都免不了監獄走一遭了。

見孫繼東依舊不說話,錢二喜自己拍了拍自己的額頭:“看我這話說的,你都來求我這事兒了,肯定比我清楚。”

回頭又幾天,臨時關在派出所的‘鷂子’被提了出來,並不和他那一幫孩子在一起。

“這都查明白了?搶劫案真是那小流氓?”錢二喜向同事打聽。

“查明白了,人家受害人都來了解過了——對了,小錢,這不是你找到的資料麼?怎麼,你不清楚?”同事一邊整理表格,一邊和錢二喜交接工作。

“沒有沒有,是一熱心群眾舉報的,不然我哪知道這事兒啊!我原來都不認識這小流氓。”說到這裡,錢二喜又打聽:“那小流氓送哪兒去,幾年啊?”

“清河農場,說是六年...表現好或許減點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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