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章(2 / 2)

七零年代小美人 三春景 10067 字 3個月前

想想,那也是兩人最後一段美好時光了。

之後分分合合,雖然還有‘合’,可那種‘合’也常常糾纏著疲憊、失望、忍耐,其實並不能說美好。

然而,轉移注意力這種事情隻是治標不治本而已,事情本身沒有解決,轉移注意力又能怎樣呢?

於是他們的關係又重新緊張起來,一開始計劃的好好的修整計劃也被擱下了。這座小院兒根本沒有任何變化,當毛思嘉不過來看之後,這裡真正的主人也就再也沒有過來過。

之前沒有反應的毛思嘉像是後知後覺一樣有了反應,開始在對方懷裡掙紮了起來。

現在這個人不是她特彆熟悉,戀愛了數年的那個,而是一個完全陌生,隻讓她覺得恐懼的人!

“我特麼就知道思嘉是被你帶走了!我就說!我就說!他們不信!”

一個強力推開了抱住毛思嘉的人,來的人傳著一件皮夾克,打扮在這個年代可以說是非常新潮的。

“宏業!”對於已經關了幾天的毛思嘉來說,熟悉的朋友簡直就是黑暗中的光!

付宏業一直懷疑是毛思嘉男朋友弄走了毛思嘉,毛思嘉不太願意和彆人說男朋友不好的地方——兩個人相處不下去,那就分手,老是和彆人說自己戀人的壞話算是怎麼回事兒?

所以,雖然毛思嘉已經和男朋友關係不好了有一段時間了,朋友們卻都不知情。最多就是同時認識兩個人的朋友,隱約知道兩人最近有點兒小矛盾。但是這有什麼的呢?談朋友嘛,怎麼可能從不臉紅動氣!

事實上,像兩人之前那樣一直那麼平和,那才比較少見吧!

付宏業和彆人不同,他喜歡思嘉,喜歡了很多年。中間曾經有過幾年的間隔,但是第二次遇到毛思嘉,他立刻又喜歡上了她。但是他沒法說喜歡她,第一次是因為他那個時候還小,隻知道瞎混,根本不知道喜歡不喜歡。第二次則是因為太遲了,她已經有了喜歡的人。

她不是亂來的姑娘,如果這個時候表白,就連朋友都沒得做了。

他還是個閒人,所以總能找到機會去見毛思嘉——他比任何人都要早發現她那個男朋友的不對勁!早幾年的時候他也是四九城裡戳一塊地兒的頑主,手下管著一幫佛爺...都是些違法亂紀的事情,不提也罷!但關鍵是,在那個時候他學會了看人!

毛思嘉的男朋友,說是個文化人,眼神比道上混的亡命之徒還狠呢!

他以為是自己想太多了,之後就放下了。然而,當警察過來調查,說毛思嘉失蹤了,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她男朋友!

但是他的懷疑不算,毛思嘉身邊的人相比之下不相信他的更多!

他雖然從來沒有表白,但也不是沒有人看出來他對她的喜歡。求而不得、惱羞成怒,然後怒而殺人,在這段風氣初開的時候,已經成為一種越來越常見的現象了。

最關鍵的是,他就是個‘社會閒散人員’,相比起人家那個知識分子,那個平常和所有人處好關係的‘成功人士’,哪一個更可信?這是不言自喻的。他說對方有問題,雖然警察也會因此去查對方,但更著重查的卻是他本人。

查毛思嘉男朋友,更像是一種例行公事。大家也有經驗,一般這種事,犯案的很有可能就是丈夫或者男朋友。所以即使對方看起來再清白,也是要查一查的。

但查的不深,很快就放人了...這個時候也沒辦法確定毛思嘉真的出事了,所以所謂的查案,本來就相對放鬆。這也是沒辦法的是,有限的警力肯定要分配給更要緊的事情。像北京這樣的大城市,隨著外來人口越來越多,每天失蹤人口不要太多哦!

甚至很多人失蹤很長時間都不會被人發現,等到報案的時候不知道過去多久了(外來人口沒有特彆親密的本地關係,出現這種情況並不奇怪)。

毛思嘉失蹤數天,還說不清楚到底出了什麼事兒呢!

雖然可能性很小,但萬一真是個烏龍呢?

這種情況下,調查進展相對緩慢也就不足為奇了。

付宏業卻沒有辦法這樣,從派出所裡出來之後,他就盯上了毛思嘉的男朋友。總算找到機會跟到這個院子裡...說實話,雖然之前一直有懷疑,但懷疑真的變成現實了,他卻是同樣驚訝。

雖然他不喜歡毛思嘉的男朋友——誰能喜歡自己的情敵呢?但他承認毛思嘉的男朋友是非常愛毛思嘉的,從來不舍得讓她辛苦一點點。毛思嘉的朋友,隻要是知道他一點點的,誰不覺得毛思嘉真的是福星高照的姑娘?她不隻是前半生看起來一帆風順,看起來後半生也能得一良伴了!

她男朋友對她的溺愛,有的時候都到了毛思嘉朋友們也看不下去的地步。

從付宏業來,毛思嘉在最開始的激動之後就安心了不少。雖然付宏業是自己一個人,但付宏業可不同於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是個典型的筆杆子,長得挺高的,卻依舊很文弱。

付宏業以前是頑主,毛思嘉是知道的,說他特彆能打,真一點兒也不虧。據他所說,家裡有家傳的棍法,雖說家裡老爺子傳授他棍法隻是讓他強身健體的意思,但他常年鍛煉,打鬥方麵肯定是強於普通人的。

“手挪開。”

“宏業!”付宏業背對著她男朋友看不到,毛思嘉卻是能夠看到的——他手上是一把槍!她不知道他從哪兒弄來的,但那確實是一把槍沒錯。

付宏業本來正給毛思嘉解繩子,並不把身後人的話當回事,然而毛思嘉的手握住了他的手:“宏業,彆動!”

這是一把挺舊的手.槍了,大概產自於四十年代。付宏業原本都不知道有這把槍,是第一次過來接收這座歸還的小院兒的時候從牆裡麵找到的。除了槍本身,還有配起來的一些子彈。

這把槍很小巧,應該是當時的先進工藝了,外國進口來的。家裡買這個,可能有戰亂年代防身的意思。不過過了這麼多年,恐怕父親母親都忘記這件事了——當時的他,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最終藏起來這把槍。

就好像他老早就預料到了,有一天會用上一樣。

“付宏業,手挪開!”聲音是很冷靜的,但裡頭又深刻地透著一種平靜的癲狂。

“宏業...他有槍...”毛思嘉小聲在付宏業耳邊說,

付宏業慢慢轉身,看到了對方手上的槍,有那麼一瞬間他也被嚇到了。但他很快鎮定下來,現在他身後就是思嘉了,思嘉這幾天一直擔驚受怕,這個時候又看到了槍。如果他不能保持冷靜,她隻會更加慌張。

現在的話,慌張沒有一點兒用,保持冷靜才有辦法找到翻盤的辦法。

“孫賊!手上有把槍長誌氣了?那是真的嗎?該不會是你拿小孩子玩具來嚇唬人吧?”付宏業話雖這麼說,卻不真這麼覺得,他對對方有一定了解,知道他不是一個虛張聲勢的人。

他之所以說這個話,其實是為了吸引對方的注意,另一邊不動聲色地接近對方。

“宏業?你小心...不行!”毛思嘉這個時候的反應卻比付宏業更快一點兒,或許是因為這些天她在黑暗中呆的夠久了,比付宏業更適應黑暗的環境——她看到對麵的人已經扣動了扳機。

拉到了付宏業,子彈在毛思嘉身後的牆上留下了痕跡。顯然,這麼近的距離,即使是從來沒有受過訓練的人,也能夠輕而易舉地瞄準想要瞄準的人了。

“不要!你不要這樣,你如果這樣的話就真的回不了頭了!這是殺人!”毛思嘉被綁來的時候能夠保持冷靜,中間並沒有鬨過。一方麵是因為她知道鬨是沒有用的,另一方麵也是心裡隱隱覺得對方不至於會這樣。

直到這個時候她驚聲尖叫起來,因為她意識到自己一直想錯了!從對方把自己綁來,就已經做出了某些決定。

“我早就回不了頭了!”

“砰砰砰!”那一天,有人隱隱約約聽到了放鞭炮的聲音,覺得奇怪,這不年不節的,誰家孩子玩炮仗呢?

孫繼東是半夜醒過來的,他又再次做了那個夢——他在80年的時候有失眠症,整宿整宿地睡不著。偶爾能睡,卻都在做同一個夢,然後被夢驚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