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章(2 / 2)

七零年代小美人 三春景 10017 字 3個月前

周宏大擦著頭發從浴室過來,笑著扒拉了一眼:“不行啊,你家酒呢?該不會你老婆不讓你喝酒吧?”

孫繼東自己本來就對酒沒有特殊喜好,不過偶爾會喝一點兒冷藏過的啤酒。

就是那種喜歡用暖壺打的散裝啤酒,他家就用哪種三四升的白塑料壺打酒。平常存在冰箱裡,喝完了再去打。

這時候還剩下大半壺,又取了三個玻璃杯擺上倒酒。

後頭金葉也出來了,剛剛弄衣服呢,手上甩了甩水:“吃飯還堵不住你的嘴啊?”

他雖然話是這麼說,但緊跟著就說:“看看,咱們小孫同誌竟然還能做飯!還做的不錯...看來在家的時候沒少做飯啊!”

結婚之前毛思嘉和孫繼東都不會做飯,但結婚之後總要自己去做飯的。毛思嘉倒不是想偷懶,而是真不會做飯...沒辦法了,隻好孫繼東掌勺。孫繼東馬馬虎虎做了這麼久了,不能說多出色,但至少像那麼回事兒。

能吃就行!

“所以說,結婚有什麼用?看看咱們小孫同誌,還沒我們這麼逍遙自在呢!”周宏大拈了快豬頭肉,吃的可香。

金葉卻立刻否認:“這話我就不愛聽了!就算小孫同誌要回家做飯,那又怎麼了?人家願意!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再者說了,你倒是不做飯,那你做飯就能娶那麼一老婆?”

“嘿,還拽上文了!你是什麼文化人?”周宏大舒舒服服坐下,又舒舒服服喝了口啤酒:“哎,東子,今天你家思嘉不回來?”

毛思嘉確實不回來,她的工作就是這樣的,隻要帶團,晚上就是跟團住飯店的...真正算起來,一個月至少一半的時間不睡在家裡。

“明天才回來。”

毛思嘉第二天回來,不過按照她的工作情況也回來的很遲。

“小孫買菜了?好肥的一隻雞!”樓前遇到同一棟樓的鄰居了,見他手上提著一隻雞,還多問了兩句:“小孫現在會殺雞了?”

之所以說這個,是因為當初兩人開始過日子的時候鬨了不少笑話...買菜的時候遇上有活雞,因為毛思嘉愛吃雞,立刻就買了一隻。買回家之後才想起來現在不能回家吃現成了,得料理這隻雞啊!

兩人也幫著家裡做過飯,但殺雞的經驗就真的一點兒沒有了。

最後還是找鄰居家大姐問,這才好不容易把一隻雞殺好。至於中間弄出來的雞飛狗跳,則不用說也知道了。

“已經會了。”孫繼東停了停,答應了一聲。

孫繼東到家的時候還算早,淘米煮飯後就去剁雞塊,然後又是炒又是燉的。等到雞給燉上了又用煤氣灶的另一個灶眼做彆的菜,都是簡單小菜。

隔壁老高家的小姨子在陽台上晾衣服,聞到味兒了。回客廳的時候就搖頭:“孫同誌家燉了雞...說起來每回毛同誌回家都會特意做好菜吧?這過日子的,不會月底拉饑荒嗎?”

老高的老婆原本是地方的,因為機遇好這才調到了首都,後來認識了老高成為夫妻。兩口子都沒有爹媽在身邊,但孩子特彆多。再加上有工作的關係,實在顧不上家裡孩子,在送孩子去老家給老人照顧,和從老家找人過來看孩子之間夫妻倆選擇了後者。

小姨子來這個家也有六七年了,如今二十五六,老家這個年紀的姑娘早結婚了...現在她卻有些犯難。

條件好的看不上她這個沒工作的,可要是條件差的,她還不如一直留在姐姐姐夫家給幫忙看孩子呢!

小姨子這個人有一個問題,就是在家時間太多,上上下下的事兒不管機密不機密都給她知道了。平常就喜歡議論人家東家長西家短,這個時候的人已經很愛東家長西家短了,她屬於在這之中也‘出類拔萃’的那種。

老高琢磨著電視機呢,聽小姨子說這話,頭也不回:“人家是年輕兩口子,下麵沒孩子,上頭父母更不用他們負擔,說不定還有補貼給他們。隻用過自己的日子——他們工資也高,當然能這麼過日子了。”

老高的老婆有點兒不解了:“小孫工資挺不錯的這我知道,是個副科級...聽說領導看重他,要是有空出來的合適位置就要給他升科長。但小毛怎麼回事兒?她不是在旅遊公司工作嗎?那應該和服務員是同一類工種吧?”

這一類工種的工資都是比較低的,如果不是售貨員這種有隱形好處的,一般都沒什麼意思。

“人家做導遊的,做的多了有津貼,拿的是外彙津貼!小毛又能力強,津貼都快趕上工資了,你們說呢?”老高好不容易把電視調清晰了,這才舒舒服服坐回到沙發上。

“爸爸,我想吃紅燒雞塊兒!”九歲的兒子這個時候饞了。

老高家的條件挺好的,不好也買不上電視機啊!不過這個時候的人條件不錯的也做不到隨便吃喝。真是個不會過日子的家庭,就算是條件再好也能為吃喝發愁!

所以日常吃什麼都是有算計的。

再者老高家孩子是真的多,八個呢!就算沒有養老的負擔,每個月的夥食費也得自己計算——兩個年紀大一些的兒子正在半大小子、吃窮老子的階段!夥食費什麼的更得仔細打算了。

“前天不剛吃過豬肉燉白菜嗎?”老高還沒說什麼,老高老婆先說了起來。他們家是一周吃一次‘大菜’,所謂的‘大菜’就是牛肉燉土豆、豬肉燉白菜這類,這都是有規矩的,作為管財政的人,老高老婆特彆討厭這種計劃外支出。

“那...”孩子想了一會兒:“那今天吃炸醬麵,要用肉!”

炸醬麵用肉並不多,割一小片就夠了。但問題是家裡人口多,哪怕一個人用的肉不多,人一多也不是那麼回事了。

“不行,今天的飯已經快做好了,土豆絲、炒白菜,還有雞蛋西紅柿湯呢!”老高老婆見孩子撅著嘴,戳了戳孩子頭:“你這孩子,有這吃還不滿足?沒過過苦日子呢!就該讓你們餓幾頓,好好憶苦思甜!”

等到吃完飯之後,天色也暗了下來。老高小姨子看了看外麵:“姐,我昨天洗的床單應該能收了,我去一趟啊!”

樓下沒地方晾東西,但也是相對來說的。真要有心找找地方晾曬,也不是不能夠。隻不過要時時注意——不是注意有沒有人順走,這個時候的街坊鄰居都是很‘局氣’的,要是有陌生人偷到自家這一畝三分地,保準特彆上心。

關鍵是彆讓半大孩子給禍害了!

如今半大孩子淘氣程度是幾十年後的家長無法想象的。

才到樓下,小姨子就正麵碰上毛思嘉了。毛思嘉一手提著自己的旅行包,一手推著自行車,身上穿的是燈芯絨夾克。好看不說,關鍵是特彆顯嫩——她本身就很年輕,但這麼看著就更小了。

按照時下的觀點就是,完全不像已經結婚的人的感覺。

樓道口有一束手電筒的光照了下來,是孫繼東。

“就說應該是你回來了。”說話時候孫繼東就下樓了,替毛思嘉把自行車停好,又接過了毛思嘉的旅行袋。

“你一直注意樓下?”毛思嘉歪著頭看孫繼東,不知道為什麼,她現在看到孫繼東就會下意識地眉眼彎彎。

“注意著。”孫繼東看了看樓道裝燈泡的地兒:“換燈泡也不管用,不出兩天就不知道被誰給下了。”

樓道這麼一熱鬨,老高家的門又是開著的。老高忍不住道:“這到底是新婚夫妻,焦不離孟孟不離焦的。”

他這是有感而發,但他老婆就不滿意了:“怎麼新婚時候我都沒吃上過你做的飯?”

“這個嘛...也不能這麼說,人家情況不是不一樣嘛。小毛她工作特殊,沒辦法回來做飯啊!”老高顯然知道什麼叫‘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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