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章(1 / 2)

春去秋來, 夏去冬來, 過日子的時候不覺得時光走的快。可是忽然回首來時路, 又覺得時光倏忽而過, 實在是太快了!快的來不及反應,日子便從數著時光的指縫間溜走,想抓也隻能抓住一縷風。

感覺上昨天還在過夏天,今天就忽然到秋冬了。

輕輕跺了跺腳,因為剛剛下過雨的關係,鞋底粘上了一些濕泥。毛思嘉又左右看了看,這才走進這家學校附近的小飯館。這家小飯館不是什麼百年老字號、知名店鋪, 但在周邊大學中也有不少人知道。

熟食做的很好,一些覺得食堂飯菜實在吃膩了的,又或者晚上未名湖畔喝酒吟詩的文藝青年,就很喜歡買一些這裡的熟食, 帶回去下酒也好。

知道毛思嘉這次從家裡回來要經過這家店,室友叮囑她一定要帶一些粉腸、雞腳之類的食物。據說今天打算在寢室開音樂會, 磁帶播放機都弄來了——有一說一, 磁帶播放機還是挺容易弄的。

相比起其他係, 外語係總是容易搞到這個裝備一些。

磁帶也偷偷借了一些...其實說是‘偷偷’還是有些誇張了, 事實上哪用‘偷偷’呢?這年頭所謂大陸以外華人世界的‘靡靡之音’雖然還不被主流所提倡,但偷偷聽的學生、青年絕不在少數。

就算被抓住了也不會有什麼懲罰,當然了,類似批評也算是懲罰了。

磁帶可不好借,不過再過一兩年這些東西也就多了...至於現在, 用收音機收聽‘靡靡之音’太需要運氣了,音質也不好。於是磁帶就變得難得且緊俏起來,大家會想辦法弄一些空白磁帶翻錄。

毛思嘉以前還經常用空白磁帶翻錄外語呢!

不過磁帶翻錄的話,外語可以不那麼要求音質,隻要聽得清楚,沒有明顯雜音就行。翻錄音樂磁帶卻是音質怎麼好都嫌不夠,這對翻錄機器的要求就高了,至少不是一般的具有翻錄功能的磁帶播放機可以勝任的。

當讓,如果隻圖能聽到,滿足最基本的需求,那倒是不用糾結這些了。

“這個、這個...還要這個!”毛思嘉要了好幾樣熟食,不隻是粉腸和雞腳。正等著老板娘裝好時,外麵又進來人了。

“老板一碗打鹵麵,肉絲的,切一盤紅腸,還要一杯啤酒。”年輕男人的聲音。

老板娘忙著給毛思嘉稱東西,老板便在灶台後忙碌起打鹵麵來。毛思嘉無事做等著,下意識地看向了點餐的年輕男人,這是一個穿藏藍色夾克衫的男人,年紀不好說,說他二十幾三十幾都可以。

感覺上比毛思嘉要大幾歲,但筆記這個年代而立之年的男人,他又多了幾分朝氣。也是因為這個,他的年紀讓人不確定起來。

最重要的是,毛思嘉真的對覺得對方有點兒眼熟。

相比起毛思嘉的生疏,對方顯然印象深刻的多,看著毛思嘉站了起來:“毛思嘉?”

“誒?”毛思嘉拚命回憶,挖空心思想要知道這個人是誰,自己和他什麼時候接觸過。

付宏業就這樣看著毛思嘉,毛思嘉今天穿了一件紅色的毛呢大衣、黑色毛衣、黑色彈力絨褲、紅色皮鞋,紮兩邊折辮用的緞帶也是紅色...基本上就是黑紅配。紮眼的不行,也漂亮的不行。

這兩種深刻的顏色趁的她皮膚雪白,洋氣又複古,就像是畫裡走出來的人物。

相比起來,當年穿紅毛衣的小姑娘要土氣不少,但付宏業就是想起了那一年也是差不多的時候。毛思嘉穿著紅毛衣匆匆忙忙從大雜院裡跑出來,因為胡同牆壁上亂寫的汙言穢語害怕又難堪的樣子。

那個時候他就覺得這姑娘像是一團火,能燙到自己的眼睛,燙到自己的心。

就看了那麼一眼...說起來那個時候還當是自己想拍婆子了,就和其他時候看到個漂亮姑娘想要拍婆子差不多。但時光真的過去一年又一年,才慢慢確定,不是那樣的。因為他可以記得她,一直記得她。

不激烈,但確實是一直記得的。

直到再次見到這姑娘,一切就都回來了——他早就不再是當年年少輕狂、十幾歲還戳塊兒地盤的小頑主‘紅葉’了,感覺那就是小孩子的遊戲...事實上,看著現在那些所謂的頑主、佛爺,他也確實是這麼想的。

可是再看到這姑娘,他第一個念頭還是...上前拍她一道!

“你不記得我了?”付宏業撇撇嘴,眼睛裡卻笑著,這是意料之中的事。他指了指自己:“當年戳西單那塊兒有個小頑主紅葉...當年還有個小頑主‘鷂子’一直想拍你一道...還記得嗎?”

毛思嘉這下想起來了!雖然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但因為這件事給毛思嘉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她多少是記得這件事。又看著男人幾眼,毛思嘉才記起來他是誰:“我記得你,你還幫過我。”

“就是我...不過那個時候你把我當鷂子一夥兒的。”付宏業笑著搖了搖頭。

時過境遷之後,曾經懼怕、討厭的人這個時候也可以平靜看待了——當年那些小流氓很多也不過是特殊時代、特殊年紀裡做了自己都不見得明白的事。等到大家都變成符合社會規則的人了,也就可以平靜相處了。

毛思嘉很自然地道:“因為我聽說過小流氓的伎倆,聽人說你們拍婆子的時候會有人□□臉,有人唱白臉,用來擊潰女孩子的心理防線...難道不是?”

“事情是這樣沒錯,不過我當初可真不是和鷂子一夥兒的。”付宏業有些哭笑不得,但還是要解釋。

“嗯嗯嗯!”毛思嘉點著頭:“我知道,後來你都要和那個‘鷂子’動刀子了,那肯定不是一夥的。”

慢慢的,當年的事毛思嘉就全想起來了。

付宏業看著毛思嘉,聊道:“你現在是住這兒?還是在這附近工作?”

“沒呢,在附近上大學。”這個時候身後的老板娘招呼了一聲,是東西都裝好了,毛思嘉將錢交給老板娘:“室友都愛吃這邊的熟食,讓我跑腿來著...今晚估計要睡得很晚了,寢室裡放音樂不知道要放到什麼時候。”

這個時候的大學生精力充沛,什麼活動都覺得有意思!晚上睡覺多沒意思啊?大家關了燈之後光聊天都能聊到淩晨!如果沒有學生會過來查寢,強製關燈睡覺,大家各種串寢,各種活動能通宵!

“你在附近上大學啊...”付宏業的聲音一下低了不少。

毛思嘉這就要走了,忽然想起什麼一樣,笑著道:“說起來還要謝謝你們呢...我和我愛人熟悉起來就是因為那一次的事——我愛人就是那次把警察招來的那個,後來我們就漸漸交往多了...”

“呐...我要回學校了,再見!”毛思嘉招招手,走入了已經暗下來的天色中。

付宏業看著門外良久,心裡大起大落,然後是極端的煩悶...在煩悶之中,他忽然想起,好像還沒有告訴毛思嘉他的名字。

短暫的交集,然後再相遇是很多年後了。付宏業沒讀過什麼書,但他父親曾經是個老師,很喜歡掉書袋來著,他好像說過...‘縱使相逢應不識’,他們還是相識的,但也沒什麼分彆了。

毛思嘉並不知道曾經有個男孩是真的這樣認真喜歡過自己,畢竟當初小流氓拍婆子怎麼看怎麼像小孩子的遊戲。

就像幼兒園時說我喜歡你,我們要坐在一起,你隻許和我玩遊戲,過家家是我是爸爸,你是媽媽...長大之後想起來變成一段可以向孩子說的樂事。如果還和這個朋友有聯絡,那就是相聚時能夠拿出來的共同回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