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2 / 2)

趙清漪不知他原來更深一步的打算,不然真要打死這種男人。

趙清漪說的平視,她也不是指才華學曆,而是品格,可是王冬明等人卻是認識不到這樣的深度的。他想的是她看他學曆不高、不夠有錢、出身不高。

王冬明深覺難堪,他自覺自己是真的喜歡趙清漪的,是趙清漪清高看不起人。

“我隻想給你個教訓,就你這樣眼睛長頭頂上的女人,哪個男人還真理你。”

趙清漪說:“還真不要理我,我喜歡一個人。”如果世上的男人都是這樣的品格,她寧願單身一輩子。為什麼這社會上就有這樣的思維,一個女人會以“有沒有男人要”為標準橫量,況且她穿越前也不是沒有人追,隻是她沒有接受罷了,她稟持寧缺勿爛的原則。

趙清漪想想真鬨到不可開交,這些人受到拘留,那他們的家人總要來煩她的,深仇也結下了,她出門上學在即,還是不想有麻煩纏身。

趙清漪於是也放他們一馬,王冬明和三個扮歹徒的朋友悻悻離去。

之後,一直到她出發去京城,王冬明倒再沒有來煩過她。

……

經過兩個月的日夜兼職,她賺了5000多塊錢,這下車費和學費有了。(注:九十年代高考在七月,成績出來肯定遲了,但為了行文,又當是架空平行,讀者可忽略這點)。

京城大學是全國屬一屬二的國立重點大學,國家扶持經費和校友捐贈多,又在這個年代,學費本就不貴的。一年學費是1500元,住宿費和其他費用是另計的。隻不過身在京城,生活開銷費用就不小了。

之後母親賴彩鳳還是塞了500元給她,說:“你爸,你也彆怪他,窮怕了,又是老思想,彆人一說就輕信。現在,他也知道你和彆人不一樣,不能那樣誤了你。”

小貪加愚昧本也是一種罪。原來事件發展,後來趙建華因女兒是“潘金蓮”被人打成殘疾,在賴彩鳳受不了人言指責喝農藥自殺後,他也跟著喝農藥自殺,也為自己的原罪付出了代價。

如果他們真的不拖累她進深淵,他們也是救自己,她將來會好好贍養,到底是親生父母。這才是他們自己的後福,何必貪圖彆人的。

想了想那虛榮貪享受的弟弟,原主真是氣極了,一想到他就五味陳雜。至少父母不會罵自己女兒為“婊/子下/麵癢”這樣汙辱的話,親弟弟為了他的“好姐夫”這麼罵。

“你們……對弟弟嚴一點吧。還有跟他說,讀書是改變命運近乎唯一的辦法。”

原主恨極了老家一些長舌婦的汙辱,但是這事這樣一辦,現在卻有不少人對她去京城大學上學表達出無比的羨慕,這才是寒門出了金鳳凰的正確打開方式。趙建華就是被自己的舊觀念和小貪遮住眼睛的人。

事情往好的方向發展了,連小氣的舅舅也給了個紅包。

陳校長和陳師母在她去上學前也包了一個紅包給她,還帶了朱主任的一個紅包,說是一點心意。

推辭一番,陳校長說:“那是京城,哪裡都要錢,你就能打工,頭兩個月卻是肯定不行的。”

她收下含淚拜彆,又請他們替她謝過朱主任。這份人情,收下就要記一輩子。但是這樣的人情她願意還,還得起,也甘願,這是成全彆人的好意人情,而不是綁架彆人的枷鎖人情。

……

趙清漪去京城上大學後,張曉也要安排個出路,她大學沒有考上,補報也沒有報上。如此,現在依她高中文憑,最多也是去村小教書,一個月才三百塊錢。

張曉雖有心搓合趙清漪和王冬明訂婚,樂見其成,也想著王冬明有錢還便宜她了,可是她心底是知道王冬明多半是配不上她的。她隻是樂見從小處處強過她的表姐被套牢在這個小鎮。

張曉也羨慕外麵的世界,奈何沒有考上。

雖然趙蓮花也會說“女子讀書無用論”,卻還是疼女兒,是比趙建華要開明大方些的人。

可惜因為趙清漪的事沒成,王冬明自然不帶著張達賺大錢了。要複讀一年,學費、書本費、吃用起碼要多投入三千塊,還不一定考得上,張達不舍得了。

張曉其實原來才是故事的主角,趙清漪就像是《天龍八部》中的慕容複,《楚留香》中的妙僧無花。這種人物原來都是要仰望的,最後進了塵埃。

張曉就是一個普通的小女生,雖然她還是會讀書的,但成績從小不如表姐羨慕表姐。她複讀才考上省重點,交往一個家世不錯的男友,出現門第困難,還有當時她表姐名聲的毀壞也影響家族名聲。

但最後發現原來自己“早不需要仰望表姐了,她這樣的人有才無德”,她放開了心房,而她的男友最終也沒有放棄她。

卻說這時,張達因趙清漪未訂婚,王冬明不帶他發大財,心中鬱悶不解,就不舍得女兒複讀的成本。

想想趙清漪,生氣的同時,不禁就怨女兒讀高中比她多花了多少錢,現在還想複讀,考不上又是誤人誤己。

張曉氣性上來就去省城打工了,改了今年複讀的路。

王冬明因為搞不到自己心中的女神,也有灰心鬱氣,人都走了,生活隻有繼續。他可不是情聖,女人不是他的,他當然不會再去趙家熱絡了。畢竟“無絲純潔的愛”存在於偶像劇,王冬明沒有偶像劇男二的靈魂高度——正常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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