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三章(1 / 2)

這次徐琳的事情也就這麼不了了之,不過,韓大山夫婦倆似乎已經對此達成了某種共識。

第二天晚上吃飯的時候,韓大山就把自己的決定說了出來,他也沒有避諱其他的兒女,直接當著大夥的麵兒說道:“歲月不饒人,不知不覺間,我和你們媽已經都這把年紀了,而你們也都長大了。尤其是老大,現在不僅畢業,工作,現在更是有了自己的小家。之前你們都還小,我和你們媽也就沒提起過。不過,現在你們也都到了懂事的時候,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咱們家這麼多孩子,不可能將來都還住在一起,我也不希望將來因為些雞毛蒜皮的事情,讓你們兄妹之間,或者對我和你們媽之間產生什麼誤會。所以,今天我就當著你們的麵兒,把我們老兩口的章程和想法跟你們說說,也從老大這裡帶個頭,咱們以後就都按照這個章程走。”

徐琳本能的就覺得這事情不對,連忙插嘴說道:“爸,咱們都是一家人,說這些多生份?我們兩口子反正就跟爸媽住在一起,曉北是家中老大,將來是要給爸媽養老的。”

她的思想還停留在舊社會,在她的想法裡,老大本來就是要承繼香火,繼承家產的,而小叔子是要被分出去的。至於韓曉冬姐妹倆壓根就沒有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因為她們將來都會出嫁,會成為彆人家裡的人。

韓曉北也在旁邊一個勁兒地點頭,道:“是啊,爸媽,咱們一家住在一起挺好的,弟弟妹們還要讀書、成家,我這個做大哥的好歹也能幫襯著些。”他倒是沒有彆的意思,純粹就是為著這個家著想。

至於韓曉楠他們三個兄妹倆,這次罕見地保持一致,都沒有吭聲。韓曉楠和韓曉熙是因為心裡有數,所以不會隨便插嘴。而韓曉冬卻是心不在焉,不知道在想些什麼,壓根就沒聽懂父母話裡的意思。

王桂蘭動了動嘴皮子,有心想懟她兩句,她這個傻兒子恐怕被人賣了都還在給人數錢。而兒媳婦那就是個心思多的,不知道又在打什麼鬼主意。

韓大山警告地看了她一眼,看她把話憋了回去,又接著說道:“親兄弟明算賬,自古以來,兄弟鬩牆的事情就不少見,我不希望看到咱家到最後也是這個樣子。所以,咱們現在就把話說清楚,將來如果有一天我和你們媽不在了,你們就按照這個章程來。”

說完,他就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主要的觀點就有幾點,

第一,子女如果有能力繼續讀書深造,那他們都會一直供著。如果不能讀書,從參加工作開始,每個月就需要往家裡繳納一半的工資。這一半兒的工資,一部分作為家用,另一部分則是由父母幫忙保管,等到他們成家的時候再還給他們。

第二,韓大山夫婦會為每個孩子準備500元用以婚娶,除此之外,不會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孩子們自己有能力,那結婚的費用就會相應充足一些,但如果不夠用的話,他們就需要自己想辦法。不過,允許從他們這裡暫時借用。

第三,孩子們成家以後,就算是從這個家裡分了出去,可以選擇搬出去住,或者是跟父母合住。如果搬出去住,從他們兩口子退休開始,就要往家裡補貼5元的養老費用。如果跟父母同住,那除了這5元的養老費以外,還要補貼家用。具體的家用多少,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

第四,除此以外家裡的所有財產,都由他們本人決定歸屬,任何人不得有異議。如果他們百年後沒有來得及分配遺產,就由四個子女均分。當然,這說的都是以後的事情,現在說出來也隻是為了以防萬一。

第五,如果有人對上述的條例有任何異議,也可以選擇跟這個家裡脫離關係。那將來父母不需要他們養老,而他們也將會失去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

韓大山的話算是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這已經顛覆了這個年代人思想上的認知。雖然國家到現在已經解放了很多年,但大家的思想並沒有多大的轉變。

“爸媽,這怎麼能行?曉北可是家中的長子,再說誰家也沒有閨女還跟著分家產的規矩。”

徐琳第一個跳了出來,她之所以嫁給韓曉北,為的就是他是家中長子,又耳根子軟。韓大山的話等於是讓她所有的籌劃都打亂了。如果不能拿婆家的去幫襯娘家,她又為什麼要嫁過來?她們兩口子以後豈不是什麼好處都撈不到。韓大山今年才四十歲,王桂蘭比他還小兩歲,等到二老壽終正寢,拿到屬於他們的那一份家產,最少還要等二三十年,而且還是兄妹四人均分。可那時候,大弟的兒子都能娶媳婦兒了,那還要用她幫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