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個要求(1 / 2)

沈總 總在逼氪 大圓子 6330 字 7個月前

() 吳非分析, 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這東西一天隻能消化一樣東西, 而它不能保有自己不能消化的東西,不能離開這個地方, 也不能強迫他一直留下。如果它害了他,他必然會逃離這裡;如果他死了,等到天亮之後他的屍體也會被人運走,它就不能再從他身上取其他部件了。

另一種可能, 是它要的第三樣東西, 是他身上所沒有的。

先考慮第一種可能,如果對方真的不能離開這個地方, 也不能強迫他一直留下,那麼想對付對方就不那麼困難了。至少,他現在已經有了思路。

當天晚上,吳非照例在記事簿上記錄了自己這兩天來的經曆,以及自己的一些推測和計劃。

人怕鬼怕得不過是未知,會憑空給對方增加強大的、無所不能的幻想。但作為策劃, 吳非向來更講究平衡, 萬事萬物都要有平衡,某一方麵無限膨脹的後果隻能是崩潰。所以即使這是一個一隻終極惡靈與許多惡靈小弟vs100個人,且現在他們隻剩下十幾個可用的人的逃生遊戲逆風局, 他也不認為自己毫無勝算。

換句話說,從平衡的角度來講,他被傳送進來之後就要麵對一盤逆風殘局,係統應該給他一定的能力補償才對。這個補償如果不是他的能力, 就是沈行的功能卡牌。但是他的能力相比袁三胖毫無特殊之處,甚至比袁三胖的還要弱,所以他推測——

沈行的功能卡牌特彆強!

隻不過沈行在他的回複裡,卻從來沒有提過自己的功能卡牌究竟是什麼效果。

“橋上的人”要的第二件東西是一雙腳。

吳非想了想,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第二天一早和袁三胖去菜市場上買了一對雞爪子。

這不能怨他。對方的話裡留了這麼大的定語漏洞,他不鑽才傻。

反正他算是已經兌現承諾了。

他也不怕對方生氣了,一來如果對方要生氣,在他送去瞎麵具的時候對方就該氣了。而他賭的就是對方迫不及待想得到第三樣物品,並不會在他送來第三樣東西之前害他。而自己送的這兩樣東西雖然都是殘次品,但還是能滿足對方要求的,對方心急之下也會收下並使用。

吳非第三次踏上了這座橋。

這一次,那個東西終於轉過身,用正麵對著他。

那張麵具像是一張真正的臉一樣,牢牢地“長”在在它的臉上,卻顯出一種彆樣的詭異,那雙無神的灰色眸子裡,透出一種極為深刻又詭異的怨毒。

它顯然已經發現了麵具的問題。

“它”死死地用那雙毫無神采的眼睛盯著吳非瞧,吳非與它“對視”著,緩緩將手中的新鮮雞爪放到地上,抿了抿唇道:“我已經把第二樣東西給你帶來了。”

“告訴我,你第三樣東西要什麼?”

那張白瓷所鑄的,平板而蒼白的詭異臉皮上突然浮現出一絲極為詭異又得意的笑意,那笑意很不明顯,但就是可以讓你察覺到,它是在笑的。

那個東西依然看著吳非,用喑啞的聲音緩緩道:“……我要一個人……替我站在這裡……”

瞬間的怔愣之後,吳非迅速反應過來:“可是橋上隻允許一個人上來?你是說明天我可以帶一個人一起來嗎?”

“……不……不能……”那白瓷麵皮上的笑容看起來越發惡意了。

“‘你給我帶來三件東西,我回答你任意一個問題’……你已經帶來了兩樣東西,契約已經生效,你必須帶來第三樣東西了……”

“……如果你不來……我就去找你……”

吳非突然感到不寒而栗。

他想了很多,卻沒有想到這破電影裡的鬼還講契約精神。

他以前聽學法律的朋友提過,在某種情況下,雙方達成了一份合同,隻要一方開始履行合同內容,則默認合同已經生效。

他第一天來的時候麵前那東西就說了“你給我帶來三件我要的東西,我回答你任意一個問題”這句話,而他之後也的確給對方帶來了兩件東西,按照他朋友曾經的說法,這個約定已經生效了——他必須給它帶來三樣它要的東西,然後它會回答他一個問題。

它要的第三樣東西,是一個替它“站在這裡”的人。

而這座橋隻允許一個人走上來……

它是要他明天自己走到這裡來替它,要他自己來送死。

如果他不來,就是違約,它就可以去找他,結果總不會發生改變。

或者他也可以騙一個人明天走上橋去做替身,這樣他或許能逃過一劫,但他也問不到想問的問題了,之前做的全部都白費。更關鍵的是,吳非不會做這樣的事,不要說現在關卡裡的“原住民”在他眼裡就是活生生的人,即使是在他車禍之前玩那些在現在看來很落後的二級文明初級遊戲的時候,都從不會為了自身利益做損害npc利益的事情。

或許是天性使然,也或許是職業所致,他對一切虛擬造物都保持著情感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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