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件事並不難猜,不然之前還一直不同意處對象的男人又怎麼會出賣自己的婚姻?還提出四十萬,還不是外麵欠下了一屁股的債需要這筆錢去填!就算田父沒有打聽到萬父股票虧損,唐詠詩也能猜到。而且剛才領居口中也證實了。
“警察同誌,這是萬萬沒有的事情,我們兩家婚嫁都是雙方願意的事情,四十萬都是花費在兒子婚禮上了,我們真的冤枉。”萬母眼淚直飆,一把演戲的好手。
“是嗎?可是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了整件事,你們家就是債台高築需要這四十萬,所以才假意和我結婚,在其實是訛詐彩禮錢,不然你們兒子怎麼會好好的失蹤?警察同誌,不相信你們可以去查這個萬家的家底,他們就是訛詐!”田甜說的煞有其事。
“你,你不能空口白話誣陷人!”萬母已經是強弩之末。
“怎麼會空口白話?四十萬就是最好的證明,不然你兒子以前瞧都不會多瞧我一眼,怎麼會無緣無故的要四十萬就和我成婚?我原本想著嫁人,也沒有把四十萬放在心上,可是你們太過分了,錢拿了,還讓新郎躲了起來,這不是訛錢是什麼?”
在田甜連珠炮似的攻擊之下,萬家彈儘話絕。
警察又把萬家眾人分開審訊,萬父老奸巨猾,死不鬆口,最先鬆口的是萬家的女兒萬翠蓮,原本萬翠蓮就瞧不上田甜,覺得大哥娶田甜是虧大了,自家大哥英俊瀟灑,田甜長得像豬頭一樣,自然是自家大哥吃虧了,後來大哥逃婚,她非常開心。家裡債務沒有了,大哥又不用和田甜結婚,這是最好的結局,可是經過警察教育之後她就知道錯了,他們家行為就是騙婚是要坐牢的,她不想要坐牢,所以馬上招了。
“警察同誌,我爸媽沒有文化,不知道這是騙婚,你們不要抓他們,我爸爸股票虧了三十幾萬,大哥隻能想出這個法子,不然我們家就要保不住了,田家有錢,可是田甜長那樣實在配不上我大哥,我家就想著先度過這個難關,嗚嗚嗚,我不要爸爸媽媽坐牢。”
隨著小姑娘和盤托出,事情已經逐漸明朗,由不得萬家抵賴。
小姑娘說出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警察就去找了萬母,萬母雖然不配合,到底頂不住壓力說了實情。
“我們是真心的想結親,沒有想到我兒子會逃婚呀!嗚嗚嗚嗚,我們也是受害者,不就是找一個結婚的,要不我們家還有小兒子,大不了讓我家小子娶了田甜,”萬母這種無腦的說法讓辦案警察翻了幾個白眼,真要是行人家還能報警?警察自然又是對萬母一通教育。
“我國婚姻法自由,你不能替代兒子的想法,既然拿了人家的錢,現在兒子又不肯和人家姑娘結婚自然錢要歸還,如果你不歸還錢,人家就能去法院起訴。”錢財糾紛屬於民事案件,就本案性質而言,騙婚這種事可抓可不抓,就看當事人意見,而且案犯是初犯,如果連同好幾家這樣那肯定是要立案的。
萬家現在才醒悟過來,決不能把事情鬨到法院,可是他們家沒有錢,錢全都還債了,剩下七八萬都給兒子拿走,現在他們家連一分錢都沒有了,萬父萬母懊悔萬分,原本想著田家姑娘傻不隆冬的,肯定不會想到要他們還彩禮,或者就算是兒子不來,他們也能哄住田甜,沒有想到這個田家姑娘確實吃了秤鐵了心的要錢,這樣他們也沒有辦法了。
“我們沒有錢。”
“沒有錢可以用房子做抵押。”現在有警察局的審訊記錄唐詠詩也不怕萬家人不認賬。
“房子?房子做抵押了我們住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