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坦白(1 / 2)

() “江愷介紹了天童寺的一個高僧給我,算出近日有回去的機會,不管有沒有用,我都會去試試。總不能一直在田甜的身體裡。”齊璿向自己父母坦白。既然已經決定了坦白,她自然是不會隱瞞著他們。“江愷也知道這事?”田廣源心中不是滋味,江愷都知道了,他們還不知道。

“爸媽,我這也不想讓你們擔心,也怕你們受不了,江愷他心思細膩,覺得我和田甜兩人差距太大,所以他起了疑心,還有顧霖也已經知道我和田甜是兩個人。”唐詠詩隨後想到了顧霖,把顧霖知道她身份也說了一下。

“顧霖?就是那個警察?”

唐詠詩點點頭;“是的,他先猜到的,後來江愷也猜到了。”

“我們還以為是田甜出事之後性情大變,還是我們做父母的不仔細。”

“不,爸媽,你們是我的親人,所以不會去懷疑田甜什麼,不過思來想去我和田甜還是決定把事情告訴你們,主要這其中還發生了一件事。”唐詠詩坦白情況。

“什麼事情?”

“我有一個男朋友,叫做朗青,不過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之下他和我好友兼合作夥伴好上了,你們知道我是被人推下山崖的,但是我並不知道誰推我下山崖,而朗青是我的男友,之前他想要和我結婚,後來我養父母怕損害到他們的利益所以反對,現在他又想要掌控公司鼓動他們把我的股票轉讓出去,這樣他就能行使完全責任人的權利,包括我的核心技術也會被迫轉讓。”

“你要我們做什麼?”

“爭奪我公司的股權,控告唐家當年抱走我的事情。”如果不是唐駿和李佳音想要把她手中的股權給轉讓出去,就算她日後醒過來,也沒有想過要控告這兩人,畢竟對唐詠詩來說,事情過去了就過去了,人都是向前看的,而不是一味的糾結於過去。

可是這兩人居然聽了朗青的話,要出售她手中的股票。

唐詠詩的一顆心沉下去,這時候唯有拿出法律武器,不然真的出售成功了,就算是她回去都已經回天無力。而且這種經濟案的官司,沒有三五年根本下不來,反而李佳音當年抱小孩的事情是板上釘釘的事情,當年田廣源還去報案過,隻是時間太長,三五年過去,他們不去催促,警察也就不會再查下去,當成是陳年舊案鎖進了檔案。

不過因為報警過,就能證明唐家根本不是正常渠道收養了她。從而能夠判定唐家人不是她的監護人。不但不是監護人還會因為拐嬰兒獲刑。

田廣源夫婦要麼不出手,一出手速度相當快,直接控告唐家當年抱走女嬰的事情,並且指出這個孩子就是現在雙銀科技變成植物人的唐詠詩。

田廣源夫婦的出現把唐駿和李佳音兩人嚇壞了,當年李佳音住在田廣源家的隔壁,成天就是算計著抱走田廣源夫婦的女兒,她那時候覺得反正田廣源夫婦有兩個小孩,給她一個也沒有關係,她當時也真心想要好好的養唐詠詩,想要唐詠詩成為他們婚姻的融合劑,隻是就算是一個孩子對他們的婚姻也是無力回天,最後兩個人婚姻失敗,還各自快速的組建了家庭,或許是命中注定兩人不合適,各自結婚之後這兩人反而迎來了小孩。

而唐詠詩就成了多餘的那個,原本就不是自己的孩子所以兩個人根本不想管這個孩子。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