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沅沅:她滿十八了,承受得起(1 / 2)

“乾什麼呢!”

玻璃窗外,一聲厲喝突然傳來。

滿教室人都被這聲喊驚了一下,齊齊抬眸去看,沒發現人。

政教處的男老師吼完之後便快步走到了教室前門,黑著臉問:“你們班這是怎麼回事?吵吵嚷嚷的,我站在樓道口都聽見了!”

“……”

一陣長籲短歎後,無人應聲。

男老師的目光落在站著的三人身上,眉頭深深擰起:“都啞巴了!”

“一點兒同學之間的內部矛盾……”

摸不準江沅是個什麼想法,陸川抬眸看去,應付起來。

他說話一貫是那種漫不經心的腔調,當著一班學生,男老師都給氣笑了:“內部矛盾?陸川,我沒記錯的話你是七班班長吧,你就給我這麼當班長?!”

“……”

陸川衝他聳聳肩。

豈有此理!

男老師不想看他了,轉而朝江沅和趙貝貝:“你們三個,都給我出來!”

幾分鐘後,江沅、趙貝貝、陸川,一起到了政教處辦公室。

訓斥完任意妄為的幾個副手,孫承頤已經離開了辦公樓,這一次被驚動過來處理事情的,依然是鄭副校長。頂著一張板正嚴厲的大長臉坐在辦公椅上,他第一個拿江沅開刀,看著人沉聲問:“你這怎麼回事?盼著我開除你呢?”

“我是冤枉的。”

江沅直視他,一句話後,將手裡的紙條遞了過去。

紙條被她捏的皺巴巴,上麵一行字仍然清晰可見:“他叫你們,是不是因為舉報信?”

好幾秒,鄭副校長愣是沒反應過來,一手敲著桌麵:“這什麼?”

“證據。”

江沅唇角輕撇了一下,“您不是讓我辯解嗎?雖然我覺得這要求不合理,現在卻也可以辯解一二。這張紙條就是我邊上趙貝貝寫的,很顯然,舉報信也出自她手。現在我把她找出來了,我覺得您可以問問她,那封舉報信有什麼依據。古人說‘捉賊捉贓,捉奸見雙’,這件事她要拿不出證據,那就是誹謗。依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書信形式散布捏造事實,損害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她滿十八了,承受得起。”

“……”

聽完她一通話,鄭副校長一臉僵硬。

“咳——”

門口,傳來一道輕咳聲。

歐陽昱之前在校門口,因為褚向東一個電話,又趕了回來。

推門要進來之時,正巧聽見江沅那句“捉賊捉贓,捉奸見雙”,饒是他一貫冷靜自持,情緒上也有些一言難儘,耐著性子,讓人姑娘把話說完了。

抬眸看見他,鄭副校長反倒鬆了口氣。

管理九中好些年,他這是第一次被一個學生嗆成這樣,都不知道怎麼接話了。

“你看看。”

隨手將桌上的紙條往前一推,鄭副校長朝歐陽昱道。

歐陽昱拿過紙條掃了一眼,便點頭:“沒錯兒,趙貝貝的字跡。”

此情此景,趙貝貝百口莫辯,隻得沉默。

歐陽昱卻顯然沒打算這樣放過她,出其不意地發問:“所以灃峪口那天,你是故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