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蜜月期轉瞬即逝(1 / 2)

厲俊海道,“這輛皇後牌汽車,是羅大業送給您的。

他見不到您,就托人運到我那兒。

您催得急,我隻好駕車接了晏小姐,就急急趕過來。

這才是車啊,風馳電掣,公羊和它比,就是個驢車。

對了,托許兄的福,羅大業旗下的碼頭,卸貨的活兒,全外包給了我。

如今,許兄一聲令下,三千力巴隨時聽候調遣。”

羅大業的反應,在許舒預料之中。

幾人敘舊完畢,許舒向厲俊海和晏紫通報了案情。

晏紫皺眉道,“這麼說有人專門偷盜超凡者的屍體,可那人是怎麼知道超凡者屍體埋在哪個墓穴的呢?”

“這得抓住賊人,才能知曉。

厲俊海道,“依我看,眼下要乾的是統計,統計哪些墳包還埋著超凡者。”

秦冰眼睛一亮,“這倒是個思路。

據我掌握的情況,被盜的屍體基本都是一年內才死亡的超凡者。

也就是說對方目的很明確。

咱們隻需統計完還有哪些超凡者是在一年內死去的,方向就能明確了。”

許舒神情沉鬱,“思路是不錯,時間上隻怕來不及,太慢了。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總不能現殺個超凡者吧。”厲俊海甕聲說道。

他話音方落,晏紫清聲叱道,“誰!”

嗖的一下,一道火線,從她玉掌射出,直擊西北牆角。

忽地,一道拇指大小的黑影才竄出,便跳入地下,消失不見。

“冥怪!”秦冰急聲道,“定然是穀春的手筆,好下作的手段。”

“逃不了他!”

厲俊海一搖洗魂幡,一道黑氣竟直直沒入地下。

許舒眼睛一亮,“好寶貝,你煉化了?”

這洗魂幡正是當初在金銀島,借撕鯊猿家族剿滅隗明堂幫眾後,厲俊海得的寶貝。

自回春申後,許舒幾次找厲俊海,得到的答案都是,厲俊海正在閉關。

而厲俊海閉關,正是為煉化這洗魂幡。

“祭煉洗魂幡不容易,我還差得遠,勉強算能用吧。”

厲俊海招呼之際,許舒已從頂樓跳了下去,一個翻滾卸力,到了皇後車旁。

許舒麻利地取出鑰匙開門,才鑽進車裡就被震了。

自打開過穀春的公羊後,他覺得便是他新買的那輛龍威,也不算什麼。

可真進了這輛皇後牌汽車後,他對厲俊海說公羊車就是驢車的論斷,深以為然。

入目所見,全是真皮和實木紋裝飾,車檔把居然是純銀和水晶的結合體。

車才發動,那咆哮聲便讓許舒一陣暗爽。

當然,在見慣了前世動輒渦輪增壓發動機爆發出大馬力的汽車後,這輛隻有八十匹馬力的車不算什麼。

但在這個年代,開慣了動輒最高車速隻有三四十邁的機車,陡然來了一輛八十匹馬力的大家夥,許舒想不激動都不行。

落在最後的厲俊海才爬上車,還沒來得及關上車門,皇後牌汽車就射了出去。

十秒後,車速拉到八十碼。

令許舒興奮的是,油門還沒踩到底。

但畢竟是在街區,即便不繁華,八十碼已是近乎橫衝直撞的速度。

但為趕時間,許舒也隻能跋扈一回。

一路上,激昂的喇叭聲吵翻了整個街區。

五分鐘後,汽車在一個青磚白瓦的院子前停下。

才下車來,許舒一腳踹飛了兩扇緊鎖的大門,嘩啦啦,二十多號人從兩側廂房衝了出來。

“崔兄,這是你親眼所見吧,姓許的跋扈成這樣,置我春申站上下尊卑於何地?”

穀春疾言厲色地對崔炯控訴。

“穀副隊,我沒心思和你廢話,你既然使出冥怪偷聽這樣的下作手段,就休要再想我給你任何尊重。”

許舒衝崔炯拱手道,“還請監事做主。”

穀春心裡咯噔一聲,臉上卻堆出衝天委屈,“你在胡言亂語什麼,哪裡有冥怪,誰又用冥怪偷聽你了。

我們這裡根本沒有強徒途徑的超凡者,你口口聲聲說我用冥怪偷聽,你給我找出來,冥怪到底何在?

若是找不出來,崔監事,我請你秉公而斷,將許舒欺侮上官,誹謗上官,不敬上官的罪名,一並報入站裡。”

崔炯微微皺眉,“小許,說話是要講證據的,你若是沒有證據,我勸你給穀副隊道個歉。

這事就當個誤會,就此放過如何?

畢竟大家聚到此處,是為了破案,而非是爭些許意氣。”

“崔長官言之有理……”

許舒才開腔,穀春氣勢陡然拔高,打斷道,“世上豈有這麼便宜的事,姓許的,你今天若是拿不出證據,誣告上官的罪名,你擔定了。”

許舒冷聲道,“崔長官,現在你看明白了麼,是有人給臉不要臉。”

他話音未落,厲俊海一搖洗魂幡,一縷黑氣朝地下鑽去。

隨即,晏紫雙手掐動法訣,掌心中焱火石閃現幽光。

霎時,一道幽火追隨黑氣直入地下。

不消片刻,一個拇指大小的冥怪蹭地從地底鑽出,身上冒著灼灼煙氣。

冥怪發出古怪的慘叫,身形如電,才要遁走。

嗖地一下,一道寒光從許舒腰間爆出,正中冥怪。

再定睛看去,一把鋒利的劍鋒頂端,一個兔首人身的怪物被刺了個對穿。

冥怪尚未死透,在劍尖扭曲著掙紮,晏紫見不得這種場麵,催動火焰,瞬間將冥怪煉成一團青煙。

“穀副隊,接著展現你的舞台天賦吧。

是打算說我們栽贓你,弄了個冥怪來。

還是想說,這一切根本就是巧合,和你無關?”

許舒咬著過濾嘴,煙頭明明滅滅。

穀春正絞儘腦汁想著措辭,許舒先發製人,一時間,他想到的借口,都不好往外搬了。

“行了,穀副隊,看來你的確違規了。

這點我會如實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