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欣和曹傑一早上就簽約的幾個藝人聊天,趙欣稍微看了曹傑和藝人對聊的視頻,想了想,給鄧威發了一個信息過去。
一旁的曹傑問趙欣道:“是他工作室的藝人有什麼問題嗎?”
趙欣點點頭,“這個楊子涵的煙癮也太大了吧,剛才你和他聊了20分鐘,他竟然抽了兩支煙。”
曹傑還記得楊子涵,是一個24歲的男藝人,鄧威給的資料顯示他之前在一個歌手的舞團裡做領舞,後來和歌手的經紀人有糾紛就出來乾了模特。
鄧威估計是看上楊子涵身形不錯,又會跳舞,所以才簽下他。
曹傑年紀大一點,又是個男人,指著視頻裡楊子涵的手指說道:“他估計是很緊張,手指都在發抖,你是擔心他錄節目的時候太過緊張效果不好?”
趙欣搖搖頭,“上我的節目,我不會讓他緊張的,我是怕他在節目上線之前會出名譽事故,連累到我們的節目。”
曹傑瞬間明白趙欣的意思,遲疑的說道:“你是擔心他因為抽煙被人詬病?”
曹傑遲疑後,立即反駁道:“抽煙而已,不至於吧。”
曹傑自己也抽煙,可以說在圈裡混的人,幾乎男女都會抽煙,不過楊子涵的煙癮確實有點大。
趙欣卻不說抽煙的問題,“我說的不是抽煙,而是名譽問題,開拍之前我們得多簽一個名譽協議,如果藝人因為個人名譽問題導致項目上不了線,得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曹傑皺著眉頭擔心的問道:“我們現在和鄧威是合作關係,李旭的經紀合約還交給他打理,這樣做會不會讓他不高興?”
趙欣卻笑了,解釋道:“所以我打算把我們工作室和藝人的合同都委托給鄧威的工作室代理。”
不止是和鄧威工作室的藝人,就是10個高校大學生和3個喜劇藝人的合作,趙欣都不打算從自己工作室走合同了。
曹傑一下就明白了趙欣這麼做的好處,新旭影視的長處是做節目,拍攝任務,對藝人的合作還有公關並不擅長,也沒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他們雖然也可以自己做,可後續出現麻煩,就沒有人手和人脈快速處理突發事件。
如果交給鄧威的工作室,那後續的工作就不是他們的事了,如果有什麼意外,新旭工作室還可以要求鄧威第一時間去處理,而且人家也很擅長處理藝人事件。
當然了,這麼做會把工作室的利潤分給鄧威一些,趙欣又不是個小氣的人,而且她拍攝視頻的初衷是為了李旭,隻要李旭能大紅,工作室的項目能大紅,分給鄧威的那點利潤就不算什麼了。
而鄧威看到趙欣的委托條例,沉默了半響才說道:“娛樂行業是有名譽條例協議的,不過都是電影項目才會簽這個協議,就是電視劇項目也很少簽,你怎麼會想弄這個協議呢?”
趙欣把楊子涵的人設劇本電子版發給鄧威,說道:“你也看到了,我拍節目跟拍電影差不多,還要簽保密協議呢,再簽一份名譽協議我覺得也是可以的,其實藝人本身就是要對自己的名譽做保證,我們的節目從拍攝到上線,怎麼也要大半年的時間,如果藝人連這點時間都不能潔身自好,那就不必簽這一份工作了。”
見鄧威皺著眉,趙欣又補充道,“鄧總,你相信嗎,這一份協議在我開了這個先河以後,做節目做影視的項目組都會有樣學樣的,我們的節目嘉賓都是一些小咖位的藝人,簽這個協議的阻力也沒那麼大,是吧?”
鄧威當然知道趙欣開了先河之後,後續的製作人和資本都會爭先效仿,畢竟誰也不想辛辛苦苦忙活了大半年,項目還沒上線,卻因為一個嘉賓的名譽問題而不能上線。
鄧威還是不明白趙欣的用意,問道:“你想把這塊交給我的工作室來做,為什麼?”
趙欣見鄧威已經接受自己的提議,笑著說道:“術業有專攻,我們工作室隻配備影視拍攝的人員,經紀業務我們可不擅長,互惠互利不好嗎?”
送上門的利益,鄧威當然不會拒絕,而且他有了影視資源,以後他就更好做藝人的經紀業務了。
鄧威接受了這個提議後,趙欣就和他商量嘉賓的合同,聊了一個多小時還沒有要結束的意思。
李旭在會議上門外敲了兩次門,示意吃飯了 掛斷電話之前,鄧威對趙欣感慨地說道:“趙欣,跟你一比,我感覺自己像個娛樂圈的新人,畏畏縮縮沒一點魄力。”
趙欣卻故意恭維道:“鄧總,你隨便就能拉一大票人脈資源,要是你這樣的還算新人,那我是不是算還沒出生的胚胎,我們就不要商業互吹了,你的藝人來催我吃飯了,稍後要是還有事,你再聯係我。”
鄧威答應後,兩邊就掛了電話。
公司請了一個前台,她給大家訂了附近的快餐當午飯,本來是一人一份,大家先吃也沒什麼,可他們硬是等了趙欣一個多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