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2 / 2)

八零年代辣媳婦 輕卿 5377 字 6個月前

林夏禾氣鼓鼓地瞪著她,夾起雞蛋遞到她的嘴邊:“你吃不吃?”

在妹子的逼視下,林秋蘭委委屈屈地張口把雞蛋吃了。

林夏禾這才滿意了,低下頭大口地吃了起來,對一個疲憊且胃中空虛的軀體來說,再沒有什麼比熱乎乎的湯麵下肚更讓人感到滿足的了。

林秋蘭憐惜地看著林夏禾垂下一頭黑亮的披肩長發,心裡麵歎了一口氣,這個妹子自小就與眾不同。

小時候家家都缺衣少穿,彆的小姑娘一個個都長得黑黑瘦瘦的,頭發枯黃稀疏。

偏她這個妹子,跟彆人一樣頂著大太陽在外麵瘋跑,就是曬不黑,一年到頭肉沫兒都嘗不到一點,偏生長了一頭烏黑亮麗的頭發。

小時候林秋蘭還聽彆人說夏禾這孩子,一點都不像這農村人家養得出來的孩子,更像是解放前地主老財養在屋子裡的小姐呢!

那時候凡是跟地主老財沾上邊的都不是什麼好事,林秋蘭嚇壞了,鼓起勇氣跟人爭辯:“我妹才不是地主老財家的孩子,我妹是我媽生的。”

彆人總是哈哈大笑。

如今想起來,林秋蘭倒是希望夏禾不要出生在這樣的家庭裡,長這樣的一副好相貌,本來就應該是享福的。

於是歎息著說:“夏禾啊,這日子過不下去,就不過了吧!咱離婚先回家裡去,這兩年你給家裡也補貼了不少,咱爸還在呢,總少不了你一口吃的,以後姐再想辦法給你相看著找一個好的。”

林夏禾就著原主的記憶回憶了一下過去的事,嗯,離婚是肯定要離婚的,總不能一輩子就耗在這個有名無實的婚姻裡了,可是回不回家嘛,這就難說了,於是冷笑一聲:“就咱那個爹,你還想著指望他嗎?我今天回去,他們明天就能把我嫁到山那邊最窮的村子裡去換彩禮你信不信。”

林秋蘭惶惶然說:“那可怎麼是好,我那妹夫要是一直不回來,你這麼熬下去也不是辦法呀!”

“沒事的,姐!”林夏禾端起碗,喝下最後一口香濃的麵湯,“活人還能被自己給餓死嗎?我明天就開始想辦法掙錢,現在掙錢的門路多,養活自己總不是什麼難事。”

“可你一個姑娘家,哪能有什麼門路啊!”林秋蘭依舊是憂心忡忡。

這兩年村裡搞了什麼包產到戶之後,日子確實好過了不少,大夥兒都拚了命地乾活,種出來的糧食交完公糧之後,剩下的就全都是自己的,總算不用再餓肚子了。

現在自由市場開放了,有些人家乾活勤快的,種的菜吃不完,還有攢下雞蛋什麼的,都可以拿到鎮上去賣,換點燈油火蠟的錢。

有些頭腦靈活的,還跑到縣城裡去做些小買賣,也能掙到點兒錢。

但那些掙錢的門路都是男人乾的,在林秋蘭的心目中,女人的本分就是種好家裡的地,乾好家務照顧好孩子,跟農村絕大多數女人一樣,從來就沒有想過女人也能自己掙錢。

不過,倒是有人也做得不錯的,林秋蘭忽然想起什麼,興奮地對林夏禾說:“夏禾,要不咱們去找文麗說說,讓你也在家裡養幾隻長毛兔吧!好歹也是堂姐妹一場,她總不能這個忙都不幫吧!”

“你說林文麗?”林夏禾翻了一下原主的記憶,“你又不是不知道,她打小就看我不順眼,哪會真心幫我?再說了,掙錢的法子也不止養長毛兔一種,不用找她,我自然有彆的方法。”

說起來這堂姐林文麗倒是跟其他的農村女孩不一樣。

彆的姑娘家在她這個年紀,一心想著的是怎麼相親找個條件好的男人嫁出去,隻有林文麗,特地去縣城學習了長毛兔的養殖技術,回來以後,自己繁育了小兔子,交給村裡的人家養,剪了毛再統一收購回來,賣到縣城的兔毛收購站。

不但自己掙了錢,順帶還能幫助村裡的女人們也能掙點兒錢貼補家用,因此村裡的人提起林文麗都讚不絕口,紛紛誇她有能耐有出息。

而且當初堂哥林文斌上高中的時候,也是林文麗堅持讓家裡供他考大學,甚至還拿出自己賣兔毛掙的錢支持他繼續上學,林文斌這才考上了省城的大學,而不是像其他同齡人一樣,早早就回家裡種地。

且不說這林文麗和原身的關係如何,這原身對林文麗的做法是不太看得慣的,認為她太能折騰了,一點兒都不安分守己,總是拋頭露麵出去做事,不是一個好女人該做的。

可是在現在這個換了芯子的林夏禾看來,這林文麗倒是比村裡絕大多數的年輕人都更有頭腦和見識,能在八十年代初就有這樣的眼光,將來的發展一定差不了。

如果對方為人還行的話,林夏禾倒是不介意跟她合作一番的,隻不過在原主的記憶裡,這林文麗跟原主天生就不對盤,恐怕是指望不上的。

何況她還記得,昨天林念嬌說,是林文麗設計安排想讓她遭受王二賴的侮辱的呢!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