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1 / 2)

八零年代辣媳婦 輕卿 6439 字 3個月前

第21章

林夏禾很早以前就明白了一個道理,做人做事都不能做絕了,以免被走投無路的人反咬一口。

兩百塊錢在她心裡算不了什麼,隻要能徹底解決賀家的事,不要再有後顧之憂,給出去也是值得的。

賀保金他娘一把搶過錢,蘸著口水點了兩遍,然後塞到貼身的口袋裡藏好,這才對這林秋蘭吼道:“收拾個啥,這裡的東西都是我們賀家的,你空著手嫁過來,什麼都不能拿走。”

林秋蘭這會兒也有了底氣敢說話了,怯怯地說:“也,也不是空手,我的衣裳都是我自己帶過來的。”--

說來也是慘,她自從嫁過來以後,就沒有添置過一件新衣裳,穿的都還是做姑娘的時候的衣裳,這些年她穿得小心翼翼的,連洗的時候都儘量小心不要太用力,可還是不可避免地變得越來越薄,補丁加補丁的,都快看不出來原樣了。

就這樣,眼看也撐不了多久就不能穿了。

可是衣裳再破,她還是得帶走,不然的話,明天就不知道該穿什麼了。

賀保金他娘還想阻攔,被村長威嚴的目光一瞪,又不敢說話了。

不過就那幾件破衣裳,留下來也沒什麼用,她摸了摸兜裡硬邦邦的鈔票,心想,過門這麼些年,連蛋都沒下一個的女人,走了也好,有了這兩百塊錢,他兒子想要什麼樣的媳婦娶不到?

“拿了你的衣裳就好了,彆的不該拿的可彆亂拿。”

“放心吧,我還不想招惹些晦氣的東西回家呢!”林夏禾不客氣地回敬說。

“村長,既然已經說好了,那這手續應該怎麼辦一下?離婚證去哪裡辦呀?”林夏禾問。

口說無憑,既然是離婚,當然得有離婚證,不然賀家的人拿了錢又反悔怎麼辦?

村長也被她問懵了:“什麼離婚證?”

“這離婚不得去民政局辦手續嗎?還得您先給開個證明吧!”

林夏禾也不太懂這個年代結婚的手續,不過她倒是聽說過,以前的人結婚都得先到單位開證明,拿著證明才能去辦結婚證的,想來離婚也是一樣的操作。

“不用。”村長擺了擺手說,“回頭我回去登記一下就行。”

農村人結婚哪用得著辦什麼手續,都是擺個酒席就行了。

林秋蘭嫁給賀保金的時候,還沒有包產到戶,所有人的口糧都歸生產隊管。

所以那時候結了婚就去生產隊說一聲,把她的名字登記上去,就證明她是這個生產隊的人了,到年底算工分、分口糧的時候就有她一份了。

所以現在林秋蘭要離開賀家,隻要把當初登記在小本本上的信息改一下,把林秋蘭的戶口重新遷回大石壩村就成了。

可林夏禾還是放心不下:“要不村長您還是幫忙開個證明吧,證明我姐跟賀保金確實是離婚了,免得以後掰扯不清楚。”

這也不是什麼難事,村長讓他們一起跟著他去了一趟辦公室,讓村裡的會計寫了份離婚證明,蓋上村裡的公章,這事兒就算是鐵板釘釘了。

手裡拿著上麵蓋有鮮紅印章的離婚證明,林秋蘭雙手都在發抖,這就離婚啦?她真的離婚啦?

原本以為這輩子都擺脫不掉的命運,就這麼改變了?

她把右手食指放進嘴裡,用力地咬了一下,一陣劇痛襲來,不是做夢,居然是真的。

“夏禾,我不是在做夢,不是做夢啊!”林秋蘭抱著林夏禾又哭又笑,陳慶祥站在一旁,臉上也露出了滿足的笑容。

要是早知道她在賀家受的是這樣的苦,他早就該這樣做的。

好不容易等姐妹倆的情緒緩和下來,陳慶祥上前兩步,輕聲問:“身上的傷怎麼樣?要不要去衛生所看一下?”

林秋蘭紅著臉低頭:“不用了,我沒事,回去養養就好了。”

“那怎麼行,我看得去醫院檢查一下,皮外傷還好,萬一打出了內傷怎麼辦?”

“不用不用!”林秋蘭急了,去醫院查這個多難為情啊,而且還得花好多錢,對了,說起錢的事兒,她還不知道剛剛夏禾給賀保金他娘的錢是哪兒來的呢!應該是問陳慶祥借的?

那要是再去醫院的話,肯定又得陳慶祥掏錢。

林秋蘭已經完全不記得林夏禾跟她說過她有錢的事了,或者說她根本就不相信林夏禾能靠自己有這麼多錢。

靠他的錢才離的婚,已經夠讓她難受的了,她真的不想再跟他有什麼銀錢上的牽扯,這會讓她覺得在他的麵前抬不起頭來。

林秋蘭低聲說:“我們已經花了他夠多錢的了,不能再花了。”

林夏禾一愣:“誰?”

陳慶祥已經明白了她的意思:“秋蘭你誤會了,這錢不是我的,是夏禾自己掏的錢,我今天過來,就是幫她壯膽來了。”

“就是,姐,你放心,我還有錢呢!走,咱們上醫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