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聽過,方老爺夫妻早年遭過難,有一個大仇家,為了保護女兒才任由女兒在項家當了童養媳,後來方老爺一家子熬過來,也沒背信棄義,還許了婚事,隻是怕自己牽累項家,沒敢和女兒來往,多年下來,骨肉分離,也是苦!”
顧長生神色間也帶出幾分敬意。
他這樣的身份,住在方家這麼久,怎麼可能不詳細調查!不是不相信方老爺夫妻,那兩個人一看就是一身的正氣,自信昂然,絕不是卑劣小人,但他不是一個人,必須為他的同伴們負責。
以家裡的地位,很快就查清楚方家這些年的情況,他們當年與人結仇,說起來還是為了保護組織裡的一位同誌,結果不得不背井離鄉,還害了女兒。
幸虧方老爺夫妻能力出眾,實力懸殊也全身而退,看如今到更是家大業大了,隻是可惜了若華小姐。
一直在田邊坐到太陽漸漸西落,顧長生才回了方家,方家不像如今的大戶人家,不養下人,偌大的房子裡就住著一家三口,方太太自己做飯,方老爺打掃衛生,他一開始看見,總覺得不可思議,後來見人家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到因為他以前在家那種穿個衣服,洗個臉也有下人伺候的日子覺得臉紅了。
他們這些人一直追求的都是民主、自由、平等,如今在家裡都不能放下架子,達成平等,還怎麼好意思說這六個字!
換了拖鞋,抬頭就看到方若華趴在沙發上奮筆疾書,旁邊琉璃桌兒上一盞很洋氣的台燈,亮著並不刺目的光。
方若華沒有什麼儀態,但那種隨意和自在,一點兒都不會令人覺得她的儀容有什麼不妥。
她的容貌似乎也有了些變化,膚色越發晶瑩,五官清清秀秀的,不是多美,卻也漸顯精致,一點兒都不像當初在牢裡見過的農婦了。
顧長生略有些怔愣,方若華一見他,到是落落大方,淺笑道:“顧公子回來了,正好,且來看看我寫的。”
“荊衣記?”
顧長生挑了挑眉,拿起方若華手中的稿紙看去,隻見她字跡到是十分清秀,用的是鋼筆,硬體書法彆具一格。
女主人公秀娘,本是書香門第的千金小姐,為報恩情,進了農門做童養媳,丈夫溫文有禮,是個讀書人,一家人本生活和睦快樂,縱然秀娘卸下釵環,穿了布衣,日日辛苦勞作,用自己的雙手供丈夫讀書,養家糊口,但絲毫沒有抱怨。
前半截文章溫馨感人,女主角情深意濃,從不吐露半個字,可一讀,便能從一舉一動中品味出來,看她為省錢不肯點燈,寒冬臘月坐在門外借著月光縫補衣服,看她謊稱自己吃飽了飯,就為省下一把米糧。
各種細節描述得詳細逼真,讓人瞬間帶入其中,可能是大部分貧寒人家的家庭婦女都做過的,就越發讓人感動。
到了後半截,劇情急轉而下,丈夫犯案逃跑,凶惡的官差抓了秀娘,嚴刑逼供,秀娘奄奄一息,憑著對丈夫的愛,硬生生撐過各種拷打,終於等到丈夫平反,冤案洗清,接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