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不恥(1 / 2)

即便是在這個消息不很暢通的時代,方若華的經曆還是被扒了出來。

出身書香門第,家境富貴,落難於鄉野,為向家童養媳,後和項君結合,為丈夫連累下獄,老天憐憫,保下性命,卻又遭遇離婚!

議論歸議論,不過這一回,眾人心中方三妹是那忠貞剛毅,自強不息的受害者,項君則是那糊塗的負心人。

《荊衣記》寫得極好,真情實感,還有陸先生的推薦,讀過的人,大部分對其評價很高,其中主人公秀娘,既賢良淑德,又有幾分俠氣,屬於極為討喜的形象。

男人愛她賢良,少女羨她浪漫,少婦讚她堅定!

本來隻是個故事,大家讀一讀也就罷了,現在方三妹便是方若華的消息一放出來,大家都是明眼人,看看方若華的出身來曆,哪裡還能不知道秀娘的原型便是她自己!

眾人一想到秀娘對自己的生活充滿了憧憬,熬過了苦難,結果全心全意保護著的丈夫,給她的卻是迎頭一擊,痛徹心扉,就忍不住傷感。

《荊衣記》這本書登時又火爆起來,付梓印刷之後,銷量極高,遠銷全國。

方若華不管這些,照常該去上課就去上課,該在家讀書寫作,便在家讀書寫作,連學習繪畫,練習大字也沒有擱下,純粹當功課做。

另外還添了一個活兒,回複讀者來信。

她在自由談的專欄如今的讀者也越來越多,以前願意分享心事,希望她能給予指點幫助的讀者還是少數,但她鬨了這麼一出,不少或者婚姻失敗,或者生活慘烈的女子,都快把她當偶像了,畢竟有那麼悲慘的經曆,還那麼樂觀向上,一點兒都沒有被苦難打倒的女人,很是少見。

方若華還收到過一封感謝信。

湖南的一個女子來的,她說自己不幸被拐賣,困在山窩裡七年,後來被父兄千辛萬苦地找到,帶她回了家。

可是她卻害怕,她已經為那個畜生生了孩子,還有這樣的經曆,哪怕逃離了地獄,但周圍人的嘲諷恥笑,還是讓她倍感痛苦,那些人責罵她,說她連孩子都生了,哪怕不為彆的,為了孩子,也該忍受,就是要走,也要把孩子帶走,作為一個母親,怎麼能舍了自己的骨肉!

可她恨,她恨那裡所有的人,恨冷眼旁觀的路人,恨把不把她當人的那一家子,更恨那個欺負強迫自己的畜生,還有那個孩子,那些人妄圖用孩子捆住她,她卻連見那個孩子一麵都覺得痛苦,那根本不是她的骨肉,那個男孩兒會和他的父親一樣打她,拿石頭砸她,對她吐口水,那哪裡是個孩子,在她眼中,那就是個惡魔!

“我不敢出門,不敢見人,我想過死,直到讀了您的文章……方老師,我覺得我還有機會,我還想活著,我熬了那麼多年都沒有死,現在我解脫了,又怎麼能屈辱地死去!”

方若華讀過讀者的來信,倍感欣慰,也許她的文字很渺小,並不可能拯救很多人,但哪怕隻救下那一個,她也是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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