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教訓(2 / 2)

說起來也活該南邊那幫土匪倒黴,他們把方家莊當成這些年勒索過的所有村子一樣,以為幾十個人,幾條槍,一擁而上,來動手都不用就能把一幫順民嚇得乖乖交錢,交糧食,可惜,盯上的肥羊露出獠牙,居然是披著羊皮的熊,讓人一路追殺剿了老窩,一年多的收獲全成了彆人的盤中餐。

方若華看著箱子笑:“不算富貴呢!”

牛叔道:“不是什麼悍匪,也就收收保護費,打劫個把商隊,大部分時候要錢不要命,但也不都是多麼老實的人,估計有些手上有血債。”

方肖點點頭:“處理這些事,還是牛哥有經驗,你看著辦。”

錢糧拿去各村分一分,剩下的這些古董字畫之類,就都便宜方肖了,方肖也沒有矯情不收,這年頭都是如此,不過,土匪中有文化的不多,手頭這些東西保存的不太好,好些需要修複整理,算是個不小的工程。

“對了,還救回來兩個人,都是被綁上山的,其中一個還是個洋婆子。”一說起這兩個人,牛叔的臉紅了一下,“咳咳,畢竟是女人,咱們都是大老粗,照顧人家不方便,還是請花大娘去看看。”

方若華也跟著去,目前兩個人被安頓在客房裡,打開客房的門,方若華便站了站,忽然有一種眼睛被灼傷的感覺。

坐在椅子上小口小口喝粥的那個女孩子,實在很美,漆黑的發散著,垂在肩上,小巧的,粉嫩的耳朵形狀極好,若隱若現,鮮紅的唇,雪白的臉,才十四五歲的模樣,卻讓人看了都覺得不像世上人。

花大娘瞪大了眼,失聲道:“有些像小姐文中的豔鬼!”

不怪花大娘想起這個,方若華這幾日有空,新寫了一篇,就叫《豔鬼》,迷惑人心的鬼怪的故事,花大娘他們都說看了之後不敢一個人走夜路,雖然故事中害人的從來都是人,不是那一個隻求一縷溫暖的豔鬼。

方若華眨眨眼,笑道:“這些年看到的美人,比我一輩子見過的都多,以前也沒覺得自己醜陋,如今和他們比,簡直有點兒不敢見人。”

美人總能讓人心中憐愛,方若華的聲音也溫柔許多:“小妹妹,你家在哪兒?”

漂亮的女孩兒慢慢吞吞地喝完粥,抬頭就露出一個純潔至極的微笑,大大方方地道:“就在紅安書寓。”

一口吳儂軟語,分外動人。

方若華:……

“你們不要送我回去了,我是自己跑出來的,回頭你們處置了刁三兒跟我說一聲,他要活著我還跟他過日子,他要死了,我陪著他就是。”

方若華:……

這小女孩兒說的話平平淡淡,不像是十五歲的姑娘說的,到像是飽經風霜的老婦人。

隻說了這麼幾句話,從此之後小女孩兒便一言不發,花大娘她們企圖做她的思想工作也毫無用處,彆看這孩子年紀小,到仿佛極為成熟,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好在她並不要死要活地鬨,該吃飯時吃飯,還會拿桌上的書讀,見她識字,方若華就指給她小圖書館的位置,由著她去看書。

沒過幾日,查明那個刁三雖然是這幫土匪的老大,但為人單純得很,寨子裡大事小事,到多由老二,老三做主,他坐得穩位置,人家純粹是看他功夫好,也好糊弄,身上並沒有血債,相反,但凡他帶隊出去搶劫,到還寬容些,肯給彆人留下路費,想了想,方肖就沒把人送官府,直接拘了他去村子裡修路,村子裡的路不好走,坑窪泥濘,出入很不方便,早就應該修,隻是先前光顧著莊稼田地,如今正好白撿來一些壯勞力,到替方肖省錢。

方若華把小姑娘也送到了那人身邊,小姑娘高高興興地去,臨走還大大方方地朝方若華要了一疊舊報紙。

“我喜歡讀方三妹的文章,以前在書寓,阿娘不讓讀的。”

過了些日子,方若華偶然看到刁三背著那小姑娘,給她鋪上茅草,又鋪上擔子,小心翼翼地擱在上麵,低眉順眼,溫順至極,終於明白為什麼絕色美麗的女孩兒,願意跟一個把她搶上山去的大老粗了。

後來熟悉起來,小姑娘氣色越來越好,待人處事都大方得體,並不因為身世自卑,彆人勸她再找個好人家,跟個土匪又有什麼前程,她也不生氣,隻是笑:“土匪配娼、妓,都不清白,誰也彆嫌棄誰。”

私底下喝醉了酒,卻跟幾個相熟的,不鄙棄她的姐妹說,“是他搶了我,我除了他,十五年沒有一個人把我當人看,他們都當我是個玩物,閒情逸致地時候拿出來看看,顯擺顯擺,除此之外就什麼都沒了,如今他當我是人,願意保護我,我也要回報他這片真心!”chapter();</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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