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華今年四十五歲,衡市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她很努力地維持長春花,可是也日益艱難了。
他們的駐地在衡市東南,瀕臨外環,有些偏僻,向西便是一個大型的貓狗市場,味道不是很好,空氣汙濁,不過,到是不難找。
方若華到的時候,鄭華正和人說話。
那是個中年男人,臉龐黝黑,臉頰到是有些暈紅,皮膚粗糙,手指粗大,像是常年做重體力勞動的那類,立在鄭華麵前,唯唯諾諾。
“……她十八歲了,本來就該給她找個婆家,那孩子不聽話,隻知道鬨,還給你們添麻煩……”
鄭華也不跟他解釋,說十八歲的女孩子不能結婚,農村裡彆說十八歲,十六歲就嫁人的,也不是沒有,更不提父母包辦婚姻違法的話,這話已經不知說過多少次,隻冷靜地道:“如果你一定要求林冬退學,馬上和彆人結婚,我們隻好去學校交涉,林冬的成績很不錯,考上重點大學的可能性非常大,現在又馬上升高三,是關鍵時刻,學校方麵一定會替她排除一切困難,送她去大學。”
那人登時低下頭,訥訥道:“我沒錢給她繼續讀。”
花了差不多半個小時,男人才被打發走,鄭華才過來和方若華說話,歎了口氣,苦笑道:“這屬於好解決的,女孩兒自己性子硬,願意讀書,而且她和她弟弟在同一所高中就讀,在學校她讀書好,人緣好,又靠著打工攢了學費,每次她父親折騰她,她都故意把事情鬨大,弄得全校皆知,她弟弟受不了風言風語,自己就去和爸爸說,不讓他鬨。”
方若華默然。
“你也知道,包辦婚姻這種事到現在也很敏感,大部分人不認為這是犯罪,就是法律方麵也是規定,隻有被害人告訴的才能處理,外人無法乾涉,可是,無論父母怎麼逼迫,兒女們能去告父母嗎?光是社會輿論,誰又能受得了?”
也是,天下無不是之父母,就是方若華自己,因為爸媽把她當珍寶,她自己甚至連命都願意給了爸媽,如果哪天看到什麼新聞報道,兒女狀告父母的,恐怕第一反應先是厭惡,不能理解,可是,一樣米養百樣人,即便總說天底下的不孝子,比狠心的父母多,可任何人也不能就此定論,輿論這種東西,有時候很可怕。
鄭華對這些事見怪不怪,也沒多提,就帶著方若華參觀,駐地是一個小院子,很破舊,房屋狹小,昏暗,但是院子,屋子,都整理得特彆乾淨,布置也非常雅致,每一張桌子上都擺放了一盆花,不值錢,卻顯得欣欣向榮。
兩隻肥肥胖胖的貓趴在院牆上打盹,兩隻油光水滑的大金毛,蹲在牆角眯著眼睛躲懶。
“隔壁是我們長春花另外一個投資人,姓莫,叫莫林,他還開了個流浪寵物收容中心。”
怪不得隔壁有貓狗的叫聲。
“我們什麼都缺,缺人,缺資金,這裡下半年就待不下去了,要拆遷,房東說不收我們這幾個月的租金,但要馬上另外找地方。”
可是衡市的房價越來越貴,尤其是年後,和首都的城際鐵路開通,二十分鐘一趟列車,不到一個小時就能到首都,再加上有炒房團出沒,房子的租金水漲船高,簡直讓人崩潰。
“駐地差一點無所謂,但是人手方麵,全靠誌願者不現實,我們救助的婦女多數沒有知識,沒有文化,幫她們重新走上社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政府在這方麵能給與的幫助和補貼都有限,至於孩子,純粹的孤兒到好說,可以送孤兒院,但是大部分都是有父母如無父母的那類,他們遭受家暴,需要救助,可救助起來非常困難,也需要長期關注。”chapter();</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