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第二(2 / 2)

鄉試一共三場,第一場考四書義,通常三道,要求兩百字,要想取得高分,至少寫三百字以上。還有韻詩一首。

第二場則是一道試論,剩下的還要考詔、誥、表內科一道,判語五條。

第三場就是經史時務策五道。

方若華對這些如今已經算是相當熟悉,其實早前在北宋時,她是沒資格參加科舉,卻看過不少科舉試題,還經常聽老翰林講課,後來搖身一變變成頌星師,照樣要考試,考的和眼下的試題當然差彆很大,可國文方麵卻又有類同之處。

如今坐在貢院裡,正正經經的科舉考試的考場中,方若華也沒有多麼緊張。

看了看題目,都屬於比較熟悉的,方若華隻用了半日便做完。

至於詩,應試詩要求五言八韻,說是作詩,其實更該稱為填詩,方若華從自己準備科舉時作的詩裡,挑挑揀揀,選擇了一首符合題目的寫了上去,這種詩當然遠遠算不上好,事實上,考官們也沒想從應試詩中挑出能傳世的佳作,通常考生們隻要作出來,符合五言八韻,沒有錯誤,不犯忌諱,就能過關了。

一連三場考試考完,雖然第一場最為重要,但方若華覺得最走腦子的,反而是第二場,沒有做官經驗的秀才做這些題,有點難度。

而且這次的考官是個重視實務的,第二場就顯得尤為重要,且要答得謹慎些。

就說判語,其中一個判語是‘舉用有過官吏’。要求論舉用犯過錯的官吏的理由,題目不算太難,但是輕重把握必須要得當,走一走腦子,考慮考官的觀點,如果什麼都不想,就有可能礙主考官的眼。

方若華有房老給提供消息,答題答得很是順暢,認認真真考完,甩甩袖子,輕輕鬆鬆離開貢院,也沒等放榜,他就先回了碧水,回家該做什麼還做什麼。

那邊一眾考官們互相拱拱手,說幾句閒話就開始閱卷,一連數日,吃住都在評閱所,先刷下一批犯忌諱的,有錯字的,答題有疏漏的,最後每人挑選十份稿子,呈遞給主考官。

這回明州主考官是個老翰林,姓米,今年年過七十,卻還是耳聰目明,精神健碩,見人便笑,瞧著很好脾氣,但閱卷卻嚴苛的緊,半晌歎氣:“哎,差強人意。”

審閱了半天,伸手撿起一份字寫得最好的,再一看,臉上終於露出一點笑意:“不錯!”

說著拿起筆,寫下——‘純雅切實’四字。

又挑了一份,想了想,評一‘得體’。

“嗯,這兩份還算平實有用。”主考官眯了眯眼睛,“都好,不過這一份筆力雄奇,怕是沉吟書法有三十年以上,恐年紀老大,就排第二,把第一給年輕力壯的吧。”

眾考官:“……”主考官真是清新脫俗,好吧,反正其實差不太多,非論出第一,第二還挺難的。

到了九月初,報喜的隊伍敲鑼打鼓進了碧水,方若華高中桂榜第二名。

呃,最近低調了不少的林遠南林大才子也沒得第一,得了十八,名次也算可以。

第一讓一個五十有七的老秀才得了去。chapter();</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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