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算賬(2 / 2)

當然,如果她難纏一些的話,離婚時她不僅不用給人家錢,還能從姚啟安那裡拿到一筆“分手費”,將他“剝一層皮”。

不過林燈畢竟隻是個“假媳婦”,和姚啟安不是真夫妻。

所以她現在雖然很需要錢,卻沒打算要姚家的錢。

該是她的東西,她定然不會平白讓出去。不該是她的東西,她也絕不貪圖。

問完這些之後,林燈又問了問方氏她嫁妝裡的那箱藥材都是些什麼東西。

方氏無奈地說“你這孩子,打小記性就不好。出閣之前,娘不是都給你交待過一遍了嗎怎麼病了一場之後,就又記不清了。”

話雖如此,方氏卻還是耐心地告訴林燈那裡頭都有哪些值錢的藥材可以用來送人,哪些是可以留著給自己補身子的。

林燈都一一記了下來。

直到下人過來通知,說是午飯在大廳裡擺好了,母女倆這才相攜起身,朝前頭走去。

這時,林燈忽然想起一件事來“娘,彤雲的賣身契是不是還在您那兒啊她都隨我嫁出去了,您怎麼不把她的賣身契也一並給我呢”

方氏聽了便道“婉兒,你打小便既柔弱又心善,娘這不是怕你一時心軟,就把賣身契還給彤雲了嗎雖說現在大清已經亡了,不應再買賣仆人,可娘總覺得這下人若不是買來的,用著就是不放心所以啊,這彤雲的賣身契還是讓娘攥在手裡為好。有這麼個東西在,她也不敢輕慢了你去。”

聽方氏這麼說,林燈便沒執意再去要。

反正彤雲現在也不想離開她身邊,她沒有必要為了這個和方氏起爭執,就先這麼著吧。

提起下人的事,方氏倒是頗為感慨地說了一句“可憐的婉兒,你們兄妹幾個是沒趕上好時候啊。皇上還在的時候,咱們林家可比現在興盛多了,一個主子至少能使喚上四個丫鬟、婆子呢。現在一人隻能用上一個,根本就不夠使的。你還記不記得你小時候,光奶娘就有兩個呢。”

“沒印象了。”林燈對於追憶過去並沒有什麼興趣,更何況她根本就沒有那些記憶。

方氏見她不搭腔,也就沒有再說下去了。

已經出嫁了的女兒不好在娘家多留,和家裡人吃過午飯之後,林燈便坐上林家的黃包車回姚家去了。

一般來說像林家、姚家這樣有頭有臉的人家,家裡都是會常年包黃包車的。

可姚太太朱氏自打聽說林燈不肯伺候她兒子之後,就對這個兒媳婦不滿意到了極點。昨天晚上朱氏就特意囑咐過了姚家的車夫,不讓他送林燈回娘家。所以今天早上,林燈才會讓彤雲從外麵叫車。

對此,林燈倒是沒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

姚家對於她來說不像是婆家,倒像是一個租住的地方。

既然她對姚家沒有投入過什麼感情,自然就不會覺得自己受到了什麼傷害。

他們給她什麼,她感激,要是不給就算了。

朱氏這個包租婆雖然討人厭了些,但林燈有把握,自己在朱氏那裡吃不了什麼虧。

現在她的當務之急,是先趕緊找個先生學認字。她現在都已經十六歲了,再晚的話可真就有些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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