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足(2 / 2)

這天中午吃過飯,林燈沒有急著和林灼一起去忙布莊的事,而是先帶著她去了一趟西式醫院。

剛聽說林燈打算帶自己去醫院的時候,林灼還不解地問她:“大姐姐,你生病了?”

林燈搖搖頭道:“我是要帶你去看醫生的。”

林灼一頭霧水地說:“我?我沒有生病啊?”

“你不是想放腳嗎?都裹了那麼多年了,肯定裹出毛病來了,得讓醫生看看才行。”

林灼聽了,便沒有表示反對。

她的腳的確是很疼,就算是已經偷偷地放掉好一段時間了,路走多了還是會很酸痛。

到了醫院,看診的大夫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看起來溫和儒雅。

林燈怕林灼不好意思,就一直陪在她的身邊。

她本是不想去看妹妹畸形的腳的,怕自己忍不住心疼。可在看診的時候,林灼沒忍住疼,叫了兩聲,林燈便下意識地朝她疼痛的根源看了一眼。隻這一眼,就讓林燈的內心產生了極大的震撼——纏足實在是太可怕了!

林灼的腳趾幾乎都是彎向腳心的,尤其是最小的那兩根腳趾,都以極其不正常地姿態蜷縮在腳底,甚至粘連在一起,已經完全變形了。

踩著自己的腳指頭走路……這是一種怎樣的體驗啊?

林燈隻是想想,都覺得自己腳指頭疼,連頭皮都跟著發麻。

“你一定不能再穿不合腳的鞋子了。正好大小的鞋子也不要穿,要穿略大一些的。”幫林灼檢查完雙腳之後,醫生這樣囑咐她說。

林灼點點頭,神色晦暗不明。

回家的路上,林燈見妹妹情緒不高的樣子,便安慰她說:“灼兒,彆灰心,醫生不是說你中間的那根腳趾恢複得不錯嗎?隻要堅持下去,都會好起來的。”

“姐,我不是在擔心這個,我是在為自己,為娘感到難過……”

林燈柔聲問: “娘怎麼了?”

林灼自嘲地笑道:“咱娘是什麼樣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若是被她知道了一個男人瞧了我的腳,還‘摸來摸去’的,她非得逼我嫁給人家醫生不可。”

說起方氏,林燈昨天才跟方氏辯了一通,她如何不知道方氏讓人頭疼的地方?

可方氏是林灼的親生母親,這是無從改變的事實。林燈隻能摸摸妹妹的頭,寬慰道:“人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但我們可以選擇自己想走的路。在婚姻大事上不用全聽娘的,還要你自己拿主意才好,彆像我這樣……”

林灼本還沉浸在自己的傷感之中,聽林燈這麼說,她突然來了精神,一臉好奇地問道:“姐,你不喜歡大姐夫嗎?看你出嫁前那期待的樣子,我還以為你很喜歡大姐夫呢。”

林燈撇撇嘴道:“都多少年沒見過了,說什麼喜歡不喜歡的。反正嫁過去之後的那幾天,我們相處得不怎麼樣。”

“喔……難怪呢。”林灼本以為姚啟安婚後拋下姐姐一個人走了,姐姐會很傷心才對,誰知林燈卻跟個沒事兒人一樣。

先前林灼怕觸碰到姐姐的傷心事,沒敢提這茬,現在她算是明白怎麼回事兒了。

“那姐姐,你還打算去上海,和大姐夫團聚嗎?”

“上海我是準備去的,不過不是和他團聚,而是去上學、找工作。”

離婚兩個字就在嘴邊,可林燈想了想,她成婚的時間還是太短,還沒有一個足以令她“心碎”的理由可以說出離婚二字,便沒有貿然提起:“現在娘答應錦繡布莊的分紅給你一份了,等攢夠了錢,你願不願意和姐姐一起去上海讀書?”

“我當然願意了!”林灼喜滋滋地說:“我一直都想去上海看看呢!大姐姐,這話我也就跟你說,我早就不想在家裡呆了……但是讓我一個人出來吧,我還有些害怕。要是能有你作伴的話,自然是再好不過的了!”

看林灼喜笑顏開的樣子,仿佛已經忘記了裹腳所帶來的疼痛和悲傷,林燈也不禁跟著她笑了起來。

民國成立初期,政府就頒布了纏足的禁令,可纏足的行為還是屢禁不止。

禁錮住她們這些女子的,究竟是那又長又臭的裹腳布,還是人心呢?

想來應該還是後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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